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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金英:“消业”害我双目失明

作者:范金英(口述)李瑞兰(整理) · 2012-11-26 来源:凯风网

  我叫范金英,女,1967年12年20日出生,山东省寿光市人。

  我是1995年开始习练的法轮功。那时我在寿光市健元春公司上班,因为患有视网膜眼底出血,我的视力不是很好,同事王桂荣(原法轮功练功点辅导员)得知我的情况后,对我说,有一种很好的功法叫法轮功,练习后不用吃药就能治好我的眼睛,练好了还能“升天圆满”、“成仙成佛”,保家人平安,可以说是“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开始时我并不相信她的话,心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不用打针吃药就能治好病?那还用医院、医生干什么?但那时候丈夫正跟别人合伙买了客车跑运输,我对他的安全特别担心,整天提心吊胆的,听说练习法轮功就能“保家人平安”,正好迎合了我的需要,可以解决我的一块心病。于是经不住她再三劝说,同时也对这个“神奇功法”充满了好奇,在“保家人平安”的诱惑下,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开始了自己的“练功”生涯。

  开始时我们利用早上的时间,集体在公园里“练功”。辅导员说大家“集体练功”,有利于互相交流心得体会,共同提高“功法”、“上层次”。每天,当丈夫和女儿还在熟睡,天不亮我就悄悄地起床,赶到公园,和功友们凑在一起“练功”,天亮后再匆匆赶回家做饭,照顾女儿上学、丈夫出车,然后自己再上班,每天就这样家、“练功”点、单位三点一线“有规律”地生活。由于有规律的锻炼,感觉身体比以前轻松了很多,眼睛也似乎好了很多,不再感觉疲劳(后来才知道是心理暗示的作用),因此,对法轮功的祛病健身的功能深信不疑,也坚定了自己练习法轮功的信心和决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其他功友、特别是一些资深老学员的介绍下,说只“练功”还不行,还必须要“学法”,这样才是对“师父”的尊敬,“师父”才会彻底地给治病,帮助尽快提高“层次”,走向“圆满”。于是,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虔诚,我购买了《转法轮》、讲法磁带、李洪志的“护身符”及其巨幅画像、练功垫等,总之,只要听别人说“师父”又出了什么新“学法”资料,我都要不惜代价、想方设法地买到手。买回家后,我把“师父”的画像挂在了客厅里最显眼的位置,每天除了到练功点“练功”外,还用一切业余时间面对着李洪志的画像诵读《转法轮》和听“师父”的讲法磁带。心想,自己这么虔诚地“学法”、“练功”,“师父”一定会给自己治好眼睛的,因为“师父”说过,他的“法身”无处不在,自己所做的一切,相信“师父”一定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从此,女儿的生活和学习我不再过问,家务也不再整理,原先丈夫出车回家后,我总是对他嘘寒问暖,自从练了法轮功后对他更是不管不问了,总之,“学法”、“练功”逐渐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把自己为人妻、为人母的责任和义务都抛到了九霄云外。我深信“师父”说的,在修炼过程中,对亲人欠下的可以在以后的“福报”中回报于他们,等自己“功德圆满”后,自己会对他们加倍补偿。所以,对于自己对丈夫和女儿的亏欠,我不再感到内疚,相反,还感到心安理得,觉得是对他们好。

  更可怕的是,我自从练习法轮功后,在李洪志“消业论”影响下,原先治疗眼睛的药物我也不吃了,因为“师父”说过:“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真正除去这一难,就得消除业力,只有消业才能‘上层次’,从而走向‘圆满’。真修弟子没有病,如果身体不舒服,那是在消业。吃药就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停药后,我的视力开始慢慢下降,并逐渐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丈夫和女儿发现后,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再相信李洪志的“练功能治病”的鬼话,赶快放弃法轮功,按时吃药,否则会害了自己。但那时,由于自己鬼迷心窍,精神完全被李洪志所控制,不但对丈夫和女儿的话当作耳旁风,还把他们当成是阻碍自己“练功”、“上层次”的“魔”。

  那时,正赶上丈夫与别人合伙在滨州买了公交车线路,半月二十天才回家一次,女儿到了寄宿制学校上学,因此,他们的劝说根本管不住我,而我一人在家正好一心一意地“学法”、“练功”,谁也不会阻碍我了。为了能让“师父”尽快地给自己治好病、“上层次”、“圆满”,对他“经文”上的“指示”我更是言听计从,不敢有丝毫懈怠。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后,我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加积极,不仅自己“练功”、“学法”,还经常和功友们凑在一起讨论如何“正法”、“弘法”,因为“师父”说过,“弘扬大法”是功德无量的事。为了让“大法”发扬光大,我常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和功友们一起到健元春公司附近、后张村、前徐村等处张贴法轮功传单、标语。在李洪志“经文”的诱导下,我天真地认为,自己每外出“弘法”一次,自己的“功力”就会提高一次,“师父”也会给自己“清理”一次身体,身上的“业力”最终会彻底清除,到那时,自己的视力就会恢复。

  但事实证明那只是自己的异想天开,由于几年来自己沉迷于“学法”、“练功”、“弘法”,把李洪志和法轮功当成了给自己治病的“神仙”,长时间拒医停药,导致了视力急剧下降。直到2002年5月的一天,丈夫回家看到我走路时跌跌撞撞,有时还会被东西绊倒,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他的死拉硬扯下,我不得不跟随他到寿光人民医院看医生。医生听了丈夫讲述我的病情,以及几年来我由于修炼法轮功而长时间不服药后,惋惜地对我说:“你这种病需要不间断地服用药物,但是这几年你停药时间太长了,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很难恢复到原来的视力了。”听了医生的话,从未对自己发过脾气的丈夫,对我破口大骂,但为了不放过最后一丝希望,丈夫还是带着我到处求医问药,但医生的结论几乎都是一样的。

  起初,我对自己的病情不以为然,认为是自己“学法”、“练功”不“精进”,“师父”才不给自己治病的。但在丈夫的斥责和志愿者的帮助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也开始反复地思考这几年来的“练功”经历,几年来,我虔诚修炼,应该得到“福报”,但是,眼病却越来越重。2003年3月,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彻底地醒悟,认清了自己被歪理邪说欺骗的事实,但眼睛已经几乎失明,我真是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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