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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尚红:我差点因阑尾炎丧命

作者:薛尚红 · 2011-04-21 来源:凯风网

  我叫薛尚红,今年47岁,是重庆市江津区水泥厂会计,家住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老街。1998年开始接触法轮功,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法轮功也没有治好我的疾病,反倒差点害我丢了性命。

  1998年3月我生了一场大病,住院治疗后,回家休养。期间,由于丈夫在外面上班,一周才回来一次,儿子又在外面求学,半年才回来一次,在家里呆久了特别难受,感到异常烦闷,很想找人聊天谈心。正巧,隔房亲戚薛二嫂来看我,和我拉家常,说习练法轮功不仅能“祛病强身”,“全家受益”,还可以“上层次”、“得圆满”。我听了觉得很神奇,忙问在哪儿能学到这种功。这时薛二嫂给我讲,就在她隔壁贾明秀家就可以学习法轮功。

  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开始接触法轮功。我每天都到贾明秀家练功,还坚持读《转法轮》。当我看到人身体的疾病是由于前世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的时,我不禁联想到自己从小体弱多病,伤寒感冒的情况。心里不住的自问,难道是我上辈子做过太多的坏事,今生得了报应吗?一想到这里,我非常害怕,暗下决心一定要练好法轮功,让李洪志“师父”为我“消业”。慢慢地,我开始变得痴迷起来。每天早晚各一个小时习练法轮功,我每天坚持看《转法轮》到深夜。

  1999年4月,我还购买了《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等书籍和李洪志“讲法”的光碟,全身心地投入到修炼中去。那段时间,每当我的身体有不舒服就想到那是前世的“病业”,我相信“师父”的“法身”一定会为我“消业”,让我的身体“百毒不侵”。从此,我也再没去过医院。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一下子感觉到非常失落,也很迷茫,实在是想不通李洪志“师父”让我们“大法弟子”讲“真善忍”,还能治好大家的病,为国家减少医疗费用,而国家为什么要取缔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在功友的劝说下,我和其他功友一起到处“弘法”、“讲真相”。期间,尽管亲戚朋友苦苦劝说,但我还是置若罔闻,仍然痴迷于练功、“弘法”、“讲真相”。原来对会计工作兢兢业业的我工作再也不要求上进了,只是敷衍了事,对家人、朋友也漠不关心。看到我痴迷法轮功而不务正业,厂里的领导、家人、亲友不知劝了我多少遍,为我着急上火。可我却把他们当作我练功路上的“魔”,依旧不为所动,更加变本加厉地练功、“弘法”。

  为了有更多时间修炼法轮功,2000年6月,我毅然辞掉了工作。丈夫对我的做法无法理解,开始限制我出去“弘法”。我觉得他是我练功路上的魔,我威胁说如果再阻止我出去就和他离婚。丈夫无奈,加上工作繁忙,只有任凭我练功“弘法”。

  2003年2月的一天,我肚痛难忍,在地上捂着肚子打滚。儿子见我痛苦的样子,要我马上去医院治疗。但我认为去医院是对“师父”的不信任,是不忠,反倒认为是家人在增加我的“业力”,死活都不去,强忍着肚痛,坚持“打坐”。然而,我所做的一切,不仅没有减轻丝毫的疼痛,反而让我越发痛苦。眼看我的汗水从额头上大颗大颗地掉下来,家人急得团团转,最后我的弟弟赶来硬把我拉去了医院。经医生诊断,我患的是急性阑尾炎,需马上做手术,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医护人员及时为我做了阑尾切除手术,在医院休养了两周后就痊愈出院了。

  经历了此番生死劫,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终于明白了李洪志所谓的“业力论”是骗人的,法轮功是不能代替医学的。想想自己练功以来,为了所谓的“强身健体”、“上层次”、“得圆满”,我失去了工作,放弃了对家人的关心,还威胁要与丈夫离婚,我真是欲哭无泪。

 

【责任编辑: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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