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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给许光华一家带来的悲剧

作者:赵清源 · 2009-07-06 来源:凯风网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房村镇,有一个在当地出了名的法轮家庭——许光华家庭。说他有名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他们家庭7名成员中有6人修炼法轮功,其中唯一不修炼的是这个家庭中不满7的小孙女丽丽(化名)。可谓是举家修炼;二是修炼法轮功痴迷程度深,受法轮功的毒害也深;三是修炼法轮功给其家庭带来的不幸事多,其母赵得霞身患食道癌拒医拒药死亡,儿子、儿媳为“弘法”、“护法”“讲真相”东跑西颠,充当法轮功的马前卒,不惜抛弃亲情,将人间真情抛到脑后;四是女儿、女婿冥顽不化,从事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刑,成为法轮功的牺牲品。

  正是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诱导下,许光华家庭演绎了一幕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

   误入法轮功,并盲目相信法轮功能“消业治病”,导致母亲赵得霞在患病后拒医拒药,于2002年3月不治死亡,成为这个家庭中受法轮功毒害的第一个牺牲品,亡时年仅53岁。

  赵得霞,生于1949年5月,许光华生于1948年7月,1976年赵得霞和许光华结婚。婚后他们夫妻恩爱,生活幸福美满。赵得霞年轻时聪颖漂亮,许光华也英俊潇洒。在当地被看成是天生的一对。婚后一年,即1977年2月他们可爱的儿子出生,1980年1月又有了女儿。因儿子生在春天,望子成龙的他们为儿子取名春龙,为女儿取名春林。小春龙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从小学到中学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在家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只是性格有些内向,不爱言语。高中毕业春龙顺利地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就被分配到海军4873工厂工作。这对从农村走出来的他来说,无疑给家中添了光增了彩。小春林从小也着实让人喜爱,聪明伶俐、漂亮,父母对她是疼爱有加,小春林对父母也是十分的孝敬。

  就是这个在外人看来非常美满幸福的一家人,却又选择了让人无法理解和接受的现实。从1997年开始,他们家庭成员先后误入法轮功的泥潭,且愈陷愈深不能自拔。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把他们带入法轮功歧途的正是他们引以自豪的儿子许春龙。

  许春龙是这个家庭中第一个修炼法轮功的。

  1997年5月许春龙到河南郑州出差,经当地法轮功人员介绍,他接受了法轮功,被法轮功的“真、善、忍”、“祛病健身”、成功圆满“佛道神”迷惑了。回来后,他把从郑州带回的《转法轮》、《转法轮法解》、李洪志“经文”等资料分发给他的父母和妹妹许春林,并向他们极力推荐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在家中许春龙自然成了他们家庭练功的辅导员。

  一直对儿子引以自豪的许光华夫妇相信儿子让练的功一定不会有错。

  2001年9月间,赵得霞感觉自己吞咽食物时在喉咙的某个部位有一时停滞顿挫的感觉,并常伴有吞咽疼痛,到后来发展的越来越重,许光华也有过带妻子去看病的想法,但一说出来就遭到儿子的反对,许春龙说她学法不精,并把李洪志说的告诉他母亲,“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是生生世世积下来的业才促成有病的。”“所以你现在吃药就是把这个病、表面的病毒杀死,药真的能够杀死表面病毒。可练功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大家知道这部法我传出来了,我不是只教你祛病健身,我要给你把身体净化了,达到无病状态。”“只要你真正的修炼,我就会保护你,直至你圆满”等等“消业”能治病的谬论。随着吞咽疼痛的加剧,赵德侠预感可能是得了食道癌,但还是幻想有师父的法身保护一定会没事的,更相信自己的儿子不会害自己,坚持不打针、不吃药,相信只要自己按照儿子说的,读师父的书,练师父的功,师父的“法身”、“法轮”就会消除她身上的“业力”,把自己变成“无病状态”。可怜的她直到2002年3月被病魔夺去生命的那一刻还在祈求李洪志来救她。

  现代医学证明,食道癌只要早期施行手术切除,若切除彻底,患者就有获得长期生存的可能。是法轮功李洪志夺去了她的生命,儿子许春龙是法轮功害死他母亲的帮凶。

   一起“弘法”、“护法”、“讲真相”,许春龙认识了大他7岁的大法女弟子袁林,他们开始恋爱并结婚。但又在法轮功“去情圆满”的欺骗下漠视人间亲情,法轮功把他们变成失去人性的动物。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他们全家仍然继续修炼法轮功,特别是许春龙,对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不能接受,依然不顾国家法律、法规的明令禁止,继续修炼。特别是当他在网上看到李洪志2000年6月16日《走向圆满》的经文后,被里面的“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在全面最严厉的检验中走过来的弟子也为大法在世间确立了坚如磐石的基础与大法在人间的真实体现,同时圆满了自己最伟大的位置”所蛊惑,更加坚信了他的修炼决心,他开始“弘法”、“护法”、向世人“讲真相”。他先是从网上下载所谓的“真相”资料,在当地散发,为了宣传法轮功,让广大群众对法轮功有个“重新认识”,他放弃了在军工厂的工作,决定走出去“弘法”、“护法”、“讲真相”。

  就是在“弘法”、“护法”“讲真相”的过程中,他认识了大法女弟子袁林。

  袁林,生于1970年8月,徐州丰县范楼镇人,初中毕业后,于1997年只身来到徐州贾网区跟人学习裁缝,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她时间不长就开始单干,由于技术不精,生意受挫。期间认识的一个男友也抛弃了她,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她开始悲观厌世。在别人的介绍下修炼起了法轮功,从此放弃对事业的追求,“今天在这个功友家住一宿,明天到那个功友家吃一顿,”把修炼法轮功作为唯一的精神寄托。2001年因进京“护法”滋事被刑拘。释放以后仍然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2008年1月因制作、散发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袁林和许春龙相识后,开始了姐弟恋,并很快结了婚。这个时候如果他们能珍惜感情,脱离法轮功一起好好过日子,重新创业,凭他们俩的聪明才智,小日子一定会过的很好。然而,他们结婚后非但没有放弃修炼,反而更加痴迷,深陷法轮功的泥潭不能自拔。特别是随着学法练功的深入,受李洪志法轮功的教唆影响,加剧了他们对法轮功“上层次”、“圆满”的渴望,对法轮功李洪志的话更是言听计从,不敢有丝毫违背。从而导致了在2003年3月,在得知母亲赵得霞消业病亡的消息后,他们拒绝回家奔丧,害怕放不下亲情影响修炼圆满。袁林更是在修炼法轮功后就与丰县老家的母亲、哥哥、姐姐多年失去联系,她非但没有尽一个女儿赡养老人的义务,还让家中的老母亲天天承受思念女儿所带来的精神折磨。特别是他们出生不满4岁的女儿丽丽,因害怕她教其打坐练功,见了她就害怕,整日哭闹,不想和妈妈在一起,不得以只好把孩子送给了许春龙远在乡下的小姨抚养,使年幼的小丽丽失去了父爱和母爱。

   许光华的女儿许春林和女婿李虎为讲真相,充当了法轮功及其李洪志的炮灰违法犯罪,葬送本该亮丽的青春。

  许春林,女,1980年1月生,受父母、兄嫂的影响,于1999年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丈夫李虎1970年3月生,和许春林相识后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后便一发不可收,并逐渐痴迷。

  许春林虽然是这个家庭成员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但对法轮功的痴迷不亚于他的父母、兄嫂。1999年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她顽固地坚持李洪志和法轮功的错误立场,死死抱住“圆满升天”的梦幻不放,对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态度由对立发展到对抗。把当地政府对其的教育帮助,错误地认为是“收买”,坚持学法练功。为了“弘法”、“护法”、“讲真相”,她从2001年11月开始,把制作好的法轮功反动宣传品在村口电线杆、围墙上进行张贴。后来发展到远去武汉学习制作法轮功资料,并购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装订设备等,从法轮功网站上下载反动资料,进行制作散发,多次向“明慧网”上传所谓的迫害真相,冒名他人进行“三退”活动,最终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被依法被判刑4年,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李虎,许光华家庭中的女婿,对“李大师”更是顶礼膜拜、敬若神明的。法轮功说要做好“三件事”,他就死心踏地去“学法”,不甘落后于功友和家人;功友“号召”要按照师父的要求一起发正念,他毫不犹豫地就和功友一起驱车跑到监狱、劳教所围着高墙绕行一圈,一起对着里面的干警发正念。之后还用携带的自喷漆在监狱、劳教所围墙喷写法轮功反动标语;李洪志说:“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他就联合其他法轮功痴迷分子开办地下印刷厂,非法制作法轮功宣传品,并到处散发进行“讲真相”,还和许春林一起捏造虚假所谓迫害材料向“明慧网”投稿,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2008年案发后他被公安机关逮捕。经人民法院审理,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受到应有的惩罚。

  许春林、李虎本该亮丽的青春也让法轮功给毁了。

  夺命害人的法轮功带给许光华家庭的除了永远无法兑现的法轮美梦外,现如今留给许光华家庭的只有悔恨和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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