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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五花八门的“撞车神迹”

作者:陌 路 · 2010-06-18 来源:凯风网

  明慧网神迹遍地,独缺真实。在众多的“神迹”故事中,“撞车神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据不完全统计,明慧网刊载的“撞车神迹”已有2000余例,也就是说,法轮功被取缔后的近十一年中,平均每两天就有“撞车神迹”发生。笔者对此略作归总,觉得甚是有趣,遂加以分析,博读者一笑,也警醒痴迷者。

  一、“撞车神迹”表述雷同

  “撞车神迹”采用记叙的表述方法,故事的要素、内容雷同,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明确的触发因素。在撞车事故中,能产生神迹的前提有五个条件:一是修炼法轮大法;二是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三是办“三退”、明真相;四是身佩法轮大法的“护身符”;五是大法弟子的亲戚、朋友。只需满足其一,发生撞车即可无忧。

  ——惊险的撞车场面。在“撞车神迹”中,场面一个比一个惊险,略举三例:

  悬崖车祸。“突然,从我右边的一条小路上飞快的冲出一辆车,眼看就要撞到我了。我左边是悬崖,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一位法国学员三次化险为夷的经历》)

  撞飞落地。“突然一辆汽车像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一下子把我和自行车撞飞了!当时,我只觉得‘轰’的一声巨响,刹那间,我腾空而起,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然后,像陨石一样重重地摔在地上。”(《法轮大法是正法遇难之际显神威》)

  连遭车撞。“迎面驶来一辆白色面包车将我骑的摩托车撞了两下,我还没醒过来神,后面紧跟着一辆满载棉花的手扶拖拉机来不及刹车,又从我右半身轧过去。”(《长眼的火》)

  ——相似的撞车后果。撞车发生后,信奉法轮功的当事人大体有三种后果:

  一是毫发无损。如《小孙子两次车祸毫发无伤》(附注4)讲述“我小孙子两岁那年被一辆桑塔纳轿车碾到了车子底下,孩子从车底下被救出来时,……孩子的身体完好无损。”

  二是只擦破点皮。如《感谢师父的救命之恩》作者讲述其母被摩托车撞出三、四米远并重重摔到地上。他赶紧上前在老母耳边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结果其母亲“从地上爬了起来,除了一点皮外伤外,身体哪里也没伤着。”

  三是重伤很快痊愈。如《遇车祸一月神奇康复世人齐赞大法超常》讲述一老人被农用车撞飞,被抛到半空,又面朝下重重摔落在地上,昏迷不醒“经检查,确诊脑颅骨骨折,左肩锁骨粉碎性骨折,肋骨两处骨折,前臂、小腿小骨骨折,脑部有淤血。”结果一个月时间就彻底康复,下地干活了。

  凡此种种,无一不是用来证明“大法的神奇”。

  ——不忘感谢师恩。“撞车神迹”类网文结尾都要感谢“师父”的法身佑护,赞叹大法神奇。如“是大法救了我,是李洪志师父救了我。”“我们全家感谢师尊,感谢大法,我们一定继续精進实修,不负师恩,圆满随师还。”“我们一定要把住法轮大法去实修,兑现史前的誓约,完成救度众生的大愿。谢谢师父的救度之恩!”等等。

  此类谄媚之语,李洪志听来必颇为受用,而我等常人听之肉麻不已。

  二、“撞车神迹”涵盖广泛

  “撞车神迹”在明慧网可谓是铺天盖地,无处不在,笔者以三种方式对其分类如下:

  ——按车的种类分,可分八类。即法轮功当事人有被自行车撞的、有被电动车撞的、有被摩托车撞的、有被拖拉机(农用车)撞的、有被轿车撞的、有被集装箱车撞的、有被工程车撞的,最为夸张的是有被火车撞的。如《孙子被高速列车撞飞竟安然无恙》一文讲述“一列火车突然开来,把我的孙子撞的飞起来了,挂在一棵大约3、4米高的树上,然后又从树上滑到地上,只是左股有紫色,左手挂伤了皮。”又如《轿车被火车撞得粉碎乘车人安然无恙》从标题我们就知道文章想要表述什么内容。

  ——按个体出现“撞车神迹”次数分,可分为单次和多次。以单次居多,也有同一个体经历两次、三次甚至四次撞车而没有损伤的,如《三次撞车后的奇遇》作者自述“在修炼后的三年里,我曾三次被车撞,但都平安无事。”《人心与因果》作者转述“吉林省榆树市一大法弟子的丈夫很支持妻子学法。一年中连出四次车祸安然无恙。”

  ——按驾车的法轮功当事人的状态分,又可分为正常状态和非正常状态。非正常状态又可分为酒后状态、疲劳状态和超速状态。

  酒后状态。《儿子、儿媳大劫中得救》作者讲述儿子喝了酒,驾车回家,结果把车撞到了墙角上,“整个车头被撞的深凹进去,车部件七零八落,两个气囊全部报废,方向盘撞脱变形。”而儿子“小腿部因挤压稍有红色压痕外,一点损伤也没有。”

  疲劳状态。《信师信法就有神奇》讲述“前年我老公到亲戚家办事,回来的路上因疲劳驾车,车撞击到路边的树桩上,小车严重变形损坏,而人却完好。”

  超速状态。《我要告诉所有人:是法轮功救了我的命!》作者自述驾驶辆面包车在乡间小水泥路上行驶,速度115码。因车速太快,车向一垛砖撞去,结果“只听嘭的一声,我心想完了。可我睁眼一看,不知我怎么坐在了副驾驶座上,只是左腿被挤住了,身体其它部位没有一点伤,车全部报废。”我国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为120码,乡间小水泥路却敢开到115码,驾车人的疯狂程度可想而知。

  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均是世界各国严令禁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此行为却能得“法轮大法”庇护,其邪性可见一斑。

  三、“撞车神迹”意图不轨

  “撞车神迹”故事的荒谬性、虚假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有一网友故意杜撰了《致命车祸中毫发无损》的神迹故事,被明慧网欣然采纳,此稿目前仍能在明慧网搜获。很多网友都对“撞车神迹”做过精辟的分析,笔者不再赘述。那么明慧网刊载大量的“撞车神迹”意欲何为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一为推销法轮大法。“撞车神迹”的始作俑者是李洪志。李洪志在传“功”早期有句名言“话不说大点没有人信”。为了推销他的法轮功,引盲目者上钩,发展信众,从中牟取暴利,李洪志在其“经典名著”《转法轮》中就炮制了多起“撞车神迹”以示“法轮大法”的神奇功效。如书中举例“这位学员是个女的,五十多岁。那轿车一下子就撞上她了,撞的够狠的,就听那动静‘当’的一声撞在头上了,她的头正好撞在车棚上。这时这个学员的脚还跨在车子上,头撞上了,却不觉的疼。不但不觉的疼,也不出血,连包都没有……可那轿车被撞進一个大坑去。”自此以后,法轮功“撞车神迹”层出不穷,愈演愈烈。从如今海量的“撞车神迹”来看,众弟子已深得李洪志说假话、说大话的真传,假话说的一个比一个溜,牛皮吹的一个比一个大。时下,国内交通日益发达,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私家车保有量成倍增长,多杜撰些“撞车神迹”在明慧网看来也是顺理成章,“撞车神迹”既可使老弟子继续享用精神鸦片,自我麻醉,如能再钓得一些对神奇功能向往的不明真相者投怀送抱,则可两全齐美。

  二为巩固法轮统治。法轮功“蜗居”海外十余年,人心日益涣散,信众日少,而“乱法”者日众,为竭力挽回败局,避免信众大量流失,法轮功利用明慧网平台,大肆吹嘘大法神奇,高声呼喊法轮大法能保人平安,能度人于水火,能助人逃过末世浩劫。同时,李洪志的“法身说”也需要有“撞车神迹”等福报故事来佐证,为此,每个“撞车神迹”尾段必有一番对李洪志和“法轮大法”的阿谀奉承之词,将功绩尽归于李洪志和法轮功,此类文章大多列在明慧网“因果”之“善报”子栏,“因果”专栏还设有“恶报”子栏,专门刊载不敬大法者受到“恶报”的大量例证。通过此等类似的、大量的、具体的报应故事,一正一反的累加,让弟子明白师父“法身”无时无刻不在,既“保护”你,又“监督”你,让众弟子思想上只能接受法轮大法的说教,不容大法弟子自我思考而产生独立的自我意识,以此实现对弟子的精神控制,巩固李洪志的“主佛”地位。

  三为弟子袪除“怕心”。明慧网每一类神迹背后总有其相应的阴谋。自李洪志逃亡海外后,与境外反华势力沆瀣一气,生计赖于反华势力供济。为讨得境外反华势力的欢心,李洪志“创造性”的向弟子提出了做好“三件事”的要求,即学法、发正念、讲真相。其中“讲真相”就是要求大法弟子走出去,向世人诉说共产党如何邪恶,而法轮大法如何神奇,让人退党、退团、退少先队,劝人加入法轮功组织。这是“三件事”中最为直接的破坏活动,而大法弟子是活生生的人,面对这样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正常情况下,总归心存“怕心”而不敢为之。如何让弟子放下“怕心”,大胆的走出去,讲清“真相”,证实“法”呢?“撞车神迹”可以帮忙。因为大法弟子都渴求圆满成神,看到“撞车神迹”,必定感到神奇、兴奋、刺激!陷入臆想状态,幻想自己身上能够出现“神迹”,于是沿着明慧网设下的圈套往里钻,暗示自己只要虔诚的相信法轮大法,按“师父”说的去做,就有金刚护体,坚不可摧,什么危险都不会有。常年累月这样的心理暗示,就会使大法弟子丧失了对危险行为的畏惧感,藐视法律,不顾他人安危,试想一个被火车撞了都不受伤的神人,在人世间还何惧之有?笔者认为,这就是“撞车神迹”与其它“神迹”最大的不同之处,经过海量“撞车神迹”的反复暗示,将大法弟子的“怕心”一袪了之,成为法轮功破坏活动的一颗棋子,此意图最为恶毒!

  事实上,明慧网的“撞车神迹”确实对一部分大法弟子产生了功效,他们不顾亲友劝阻,无视法律威严,只听明慧网的旨意,肆无忌惮的从事着邪教破坏活动。同时,“撞车神迹”也把大法弟子推向了险境,一些大法弟子因不具“怕心”,在车祸中丧身的惨剧已经层出不穷,凯风网《“大法弟子”的车祸击碎了“主佛的法身”》一文列举了18起“精進法轮功人员”在车祸中丧身的真实事例。《怀揣“护身符”死在车祸中(图)》、《黄真义:相信“法身保护”让我母亲惨遭车祸》两文都真实而详细的讲述了大法弟子于近期惨死于车祸的事例。《张秀勤:车祸撞醒了我》原法轮功痴迷者张秀勤现身说法讲述了在车祸中遭受重伤的痛苦经历。此类事例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众多血的教训已经充分反驳了“撞车神迹”宣称的种种神奇,充分暴露了法轮功为实现其组织利益,置弟子生命安全于不顾,迷惑、诱骗、教唆弟子违法犯罪的邪教本性。

  近日,明慧网正在举行《在神的路上》摄影征稿,笔者建议,曾在撞车过程中出现过“神迹”的大法弟子们,可以此为题裁,走上高速公路、横卧高速铁路,用摄像机、照相机再现“神迹”瞬间,以此“证实法”。如遇车撞能全身而归,定能获得满堂喝彩!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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