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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清为“圆满”跳楼摔成终生残疾

作者:王振祥 · 2009-09-14 来源:凯风网
  我是一名反邪教志愿者,我的帮教对象叫王秀清(女,55岁,家住朝阳区小关社区)。2006年10月14日,痴迷法轮功的王秀清因受李洪志“法正人间在即”的蛊惑,认为自己“圆满”的时间到了,从自家二层阳台上跳下,结果摔断脚踝,造成了终生残疾。

  我和王秀清认识已经十余年了,平时负责对她进行思想帮教,在长期的接触中,知道了王秀清最初练功和痴迷法轮功的原因。王秀清患有严重的妇科病,在听说法轮功有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后,于1997年7月开始找《转法轮》阅读,习练法轮功,后来又参加了学法小组,经常与其他功友一起学法修炼,与他们交流心得体会,因担心不能赶上“正法”的进程,逐渐对工作和家务事不管不问,她总是说:“我的病医院治不好,病情总是反反复复,现在练习法轮功,身体好多了,以前腰、腿疼的毛病也没有了”,慢慢地她痴迷上了法轮功。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王秀清却认为:“练法轮功不仅能治病强身健体,而且还教我们做好人,这肯定是国家不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因此她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为法轮功叫屈,又多次按照李洪志的要求“走出来”“讲真相”。家人劝她脱离法轮功时,她却以离家出走来要挟家人不要打断她追求“飞升”和“圆满”的进程。面对我们的帮教,她却说:“学习法轮大法,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丰富了大脑,锻炼了口才,现在觉得自己以前就是一个傻子,法轮功的‘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始终拒绝帮教。为了提高“业力”,王秀清多次找到单位的领导,要求单位开除她,并用旷工的手段来达到让单位开除她,提高“业力”的目的。1999年底,由于王秀清长期旷工,单位遂将其开除。

  为了帮助王秀清,我经常到她家里,与她进行交流,做她的帮教工作。还在社区的帮助下,积极为王秀清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待遇问题,促成原单位同意恢复其原职,现退休后每月的退休费1300余元。通过以上工作,王秀清的思想有了一定转变。

  然而好景不长,王秀清的原功友再次找上了她,劝她说转化是错误的,一定要跟上“正法”的进程,否则就会被“淘汰”。受到前功友的蛊惑,王秀清再次投入了法轮功的怀抱。

  面对王秀清的再次痴迷,尽管都感到非常的惋惜,但依然尽全力帮助她,感化她。逢年过节,我都与社区干部一起去看她,还送去年货,但她却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我们要用这种小恩小惠去拉拢她,表示自己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经受住考验。当我对她进行帮教时,她却说:“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你们让我转化什么?我不信法轮功,也不练法轮功,就信‘真、善、忍’,到哪里也没错。”

  2006年10月14日,王秀清因受到李洪志“法正人间在即”的蛊惑,坚定地认为自己“圆满”的时间到了。于是,她从自家二层阳台上跳了下去,结果“飞升”、“圆满”的愿望没有实现,却造成了脚踝骨折,由于未及时救治,使得脚踝错位生长,不能正常行走,从此只能以轮椅作为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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