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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治病”与痴人说梦

作者:易家言 · 2012-08-21 来源:凯风网

  痴人说梦本来是说对痴人说梦话而痴人信以为真;后又用来比喻凭借荒唐的想象胡言乱语。该典故出自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卷九:唐高宗时,有个和尚,修行很高,言谈举止十分奇异。一次,他到长江、淮河一带云游。有人问他:“你姓何?”他回答说:“我姓何。”这人又问:“何国人?”他又回答:“何国人。”和尚死后,李邕(yōng)为他作碑文,因不懂他所说的话的意思,只好根据他当年的回答写道:“大师姓何,何国人。”此事被后人当成笑话,认为和尚原来好比“对痴人说梦”,而痴人竟会信以为真。

  历史上的痴迷说梦成了历史笑话,而现今法轮功的痴人说梦累累见诸其媒体,玩到了极致,也被民众当成茶余饭后的笑料。近日,笔者就在法轮功媒体上读到一篇题为《学背大法经文外甥起死回生》(以下简称“回生”)的“善报”文章,文章描述称:“我”外甥在2011年1月12日中午在外地办事时,感觉身体不适,同时伴随着心绞痛,但是由于他没有过心脏病史,误认为喝酒造成的胃痛。没有在意。晚上在洗桑拿浴时,突发大面积心梗,被人送到医院抢救。专家会诊后也说:不能做手术,各种器官都已衰竭,医院无能为力,并且多次下了病危通知书。“我”得知后赶到医院,告诉家里人:都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只有大法“师父”能救他。“我”坐在外甥的床边叫醒他,让他跟着我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就跟我一起念,并求大法“师父”救他。第八天在另一家医院准备做搭桥和支架手术,“医生割开血管进到血管做造影时,奇迹出现了,血管没有堵那么狠,不用做支架手术了,用药维持就可以了。”

  文章中的“我”,显然是一个法轮功痴迷者。这个“学背大法经文,外甥起死回生”的故事无疑是在痴人说梦。

  首先,修炼法轮功治不了病,也救不了人,更不可能让死人起死回生,“大法治病”是在痴人说梦。

  无数事实早已证明,而且现在依然以无数事实在进一步证明,“大法治病”是谎言、是骗局,是痴人说梦。早年的1400个修炼法轮功拒医拒药死亡的案例真真切切,是血和泪,伤和痛写成的,无法否认的。就近些年来,在法轮功媒体和弟子一再以各种形式捏造法轮功的治病神迹的同时,无数弟子同样在因病死亡。像海外骨干弟子李国栋、封莉莉、韓振国、刘莺钏、吴凯仑、孙浚,国内骨干弟子王岚等等。封莉莉死亡之前,功友们集体为其“发正念”,也只能最后带着“师父”不救她的遗憾离开了人世;韩国振在死之前,李洪志亲自为他发功,但也没有回天之力,照死不误;王岚在死之前,一群功友为她发功,她自己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背着李大师的“经文”和喊着李大师,可最后还是一命呜乎。

  显然,“回生”一文是拙劣的痴人说梦之作。

  其次,“各种器官都已衰竭”“我坐在外甥的床边叫醒他”是违背医学常识的痴人说梦。

  “各种器官都已衰竭”从医学上讲是休克超过一定时间(10个小时)后出现的病人病危症状。“突发大面积心梗”,先期引起的应该是休克,而非文章所称的“各种器官都已衰竭”。一般来讲,器官衰竭分为四期,第一期一般出现在休克与创伤后,经过复苏,呼吸在25~30次/min以上,出现氧缺乏。第二期患者出现病态,轻度病容或基础病加重,血流动力学可为高排低阻型,呼吸急促,缺氧明显,有呼吸性碱中毒、氮质血症,可出现黄疸和血小板数下降。第三期为每个器官系统都有明显的临床异常表现,有明显的MOF表现,病情危重、休克、心排血量减少、水肿、严重缺氧和氮质血症,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和高血糖,血液系统出现凝血异常。第四期为此期多伴有多器官之衰竭,循环系统衰竭,心律失常,最终死于一个或多个维持生命器官系统的衰竭。“回生”所称的“各种器官都已衰竭”显然是讲的器官衰竭的第四期。因此,“我坐在外甥的床边叫醒他”是违背医学常识的痴人说梦!

  再次,痴人说梦成就法轮功“神迹”故事。

  法轮功的痴人说梦的始作俑者是他们的“师父”李洪志,李自称“8岁圆满”,将大山的蛇妖捏成了水,并且有“四大功能”,不仅能保护弟子,而且还能保护地球,在各地培训班上常常来上点如“拍罗祸”之类“神功”。

  于是乎,弟子也学着“师父”编造包括“大法治病”等各种“神迹”来。如“升学神迹”、“下雨神迹”、“车祸神迹”、“火灾神迹”、“丰收神迹”、“地震神迹”、“猪瘟神迹”、“落水神迹”……只要是弟子能想到的,都能编成一篇篇法轮功“神迹”文章。而这些“神迹”无一不是痴人说梦。

  有什么样的“师父”,教什么样的徒弟。法轮功的“师父”李洪志本来就是痴人说梦,教出来的弟子当然是鹦鹉学舌,痴人说梦了!对于法轮功的痴人说梦,但愿普通民众不要信以为真,以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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