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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祥发:法轮功拆散了我幸福的家

作者:王祥发 · 2009-11-24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祥发,今年46岁,是湖北省应城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家住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我原本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女儿活泼可爱聪明伶俐,工作也很顺心。可是自从妻子迷恋上了法轮功以后,原本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温馨,夫妻之间变得越来越陌生,渐渐地形同陌路,孩子也变得沉默寡言。

  我妻子叫陈青枝,原系华中师范大学地理系毕业的高材生,在湖北省双环化工子弟学校任教。自我们结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关系融洽,茶余饭后,夫妻手拉手散散步,拜访同学和朋友,谈心叙旧。每天清晨,总是妻子叫我起床,或打球或跑步或做操,锻炼身体,其乐无穷。我妻子身体很好,每年在学校的长跑比赛中,总是能夺得好名次。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无不投来羡慕的眼光。

  1996年3月,我被借调到市农业局工作,每周五回家一次,星期一早晨进城上班。这样一来,夫妻之间的交流少了,但还没有影响到我们的感情。厄运是从这一年6月份开始的,在家无事可做的妻子在邻居劝说下开始习练法轮功。她还告诉我说,只是好奇,锻炼锻炼身体,没有别的意思,因此我当时也没在多大的意。

  从1997年开始,妻子变得繁忙起来。今天参加这里的“法会”,明天参加那里的“学法交流”,在家的时间少了,我们之间也不像以前那样融洽了,生活也不像以前那样讲究了,随便做两样菜,不管冷热简单地吃两口就走,孩子吃的是好是坏她也不管。到下半年,她练功、“学法”更加忙碌,早上4点左右就起床,晚上12点左右才上床睡觉,左邻右舍都说“祥发的老婆忙得很咧,每天像打仗的”,我这才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看到妻子练法轮功后整个人都变了样,我极力劝阻她不要再练了,她却说“你不懂,我们练法轮功的人是为了普救大众普救世人的”、“你那是常人的观点、层次太低了”。我说你我都是常人,不是神仙,我们要面对现实,不要让自己生活在梦幻中。结果二人总是争得不欢而散,夫妻之间的感情降到了冰点。

  1997年9月底的一天,我回家没有见到妻子也没见到孩子,经打听得知她把女儿也带到东马坊艾大村的一个练功点练法轮功去了。我顿时气得七窍生烟,立即赶到艾大村,看到女儿也学着妻子的模样在打坐练功,我走上前去就掴了女儿两巴掌。我把妻子连拖带拽弄回家,与她大吵了一场。从此以后,我坚决不准她在家里练功,见到她练功用的书我就撕毁,看到她练用的磁带我就弄坏,为此,两人经常吵嘴。在责备妻子的同时,我也在检讨我自己。由于我当时在农业局属于借用人员,局机关不能给我分配住房,从东马坊的家里出发到单位相距20多公里,不可能每天往返回家,一周才能回家一次。因此,在家里的时间较少,也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为了对妻子多一些关心,每周五,我尽量推掉单位的应酬赶回家。周六、周日,则上街买菜、在家做饭、拖地抹桌打扫卫生,想用夫妻间的真情真爱来感化她。后来,农业局要在东马坊办科技示范园,我又主动向领导争取回到东马坊办示范项目,这样一来,在家里的时间就更多了。为了使妻子回心转意,我几乎把家里的家务活全包了,然而妻子却态度冷冷的并不领情,反而用更多的时间偷偷摸摸去练法轮功,一幅沉醉痴迷的样子,令我大惑不解,不知所措。

  1999年7月,国家下令禁止习练邪教法轮功,我满心欢喜地以为妻子这下不能再练了。然而我高兴得太早了,1999年9月28日晚,我回家发现她行动有点反常,怀疑她又在看法轮功的书,就打开房间所有的灯找书。她见事情败露,死死捂住书不放。我开始夺她手中的书,她拼命的不让我夺,就下口咬我的手,直咬得我的左手鲜血直流。我气愤至极,抄起身旁的椅子向她砸去,失手将她的右腿打断,事后她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月才恢复。

  1999年底,她的腿伤有所恢复后,又与我打起了“游击战”:趁我不注意她就与当地的几个执迷不悟者携带《转法轮》等经文书籍到处“弘法”讲法。我见一次毁一次。2000年正月间,她又在家里播放法轮功的磁带,我十分气愤,叫女儿出去后,把她关在房间狠狠教训了一顿,但她仍然痴迷不改。社会上的帮教志愿者也多次登门做妻子的工作,然而她却自暴自弃,继续与邪教为伍。我实在受不了她的这种执着与痴迷,我无辜的女儿也受不了这份动荡与不安,无奈之下,在征得双方家庭和女儿的同意后,2002年底,我与她办理了离婚手续。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如今几年过去了,也偶尔听到她的消息,但仍然令人揪心:她仍然痴迷不悟,继续与邪教同流合污,由于多次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我原本幸福的家,就这样被法轮功给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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