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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的车祸击碎了“主佛的法身”

作者:霜 刃 · 2009-11-10 来源:凯风网
  明慧网时不时地有法轮功的“车祸神迹”发表,比如,10月28日有《相信大法车祸无恙》,10月15日有《明真相遇车祸有惊无险》《大法师父救了我们一车人》,10月12日有《明真相车祸有惊无险》,10月10日有《初读大法书籍安然走过灾祸》,真可谓连篇累牍。《初读》道:“大法真是太伟大了。一个众生仅仅看了几天大法的书,对大法有了正面认识,师父就保护他车祸中安然无恙,真是太神奇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仅仅看了几天大法书籍的“众生”(常人)都能得到李洪志的保护,可精进的大法弟子却频频死伤于车祸。
 
  1、天津邮电器材厂退休职工刘凤琴,1995年底接触法轮功,练功后自认为不是“常人”。1997年11月被撞成股骨颈骨折,因拒绝治疗于1997年12月27日死亡。
 
  2、1998年7月4日上午10时许,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车祸。由海口开往三亚的一辆海马旅行车与一辆大客车迎面相撞,旅行车解体报废,车上8名乘客7人死亡,一人重伤。大客车乘客3人受伤,车辆损坏。旅行车上的8个人,全部是法轮功练习者。
 
  3、1999年6月14日下午,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一场暴雨即将来临,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富加镇的刘明利自以为是大法弟子(其妻阳惠也是法轮功学员),有师父“法身”保护,带上儿子开着车上路为客户送货。两个钟头后,连人带车坠入悬崖,车毁人亡。
 
  4、四川省沐川县的杜永林,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6月下旬的某一天,他带着厚厚的资料到所联系片去为一乡村“知名人士”讲真相,在乘车途中,由于山区公路湾急、陂陡、路滑,所乘汽车侧翻于马沟内,险些翻于悬崖下,差点丧命。在翻车时,他的手脚均被汽车玻璃划伤,鲜血直流,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按,杜永林2004年5月的一天,又在上厕所的途中不慎摔成大腿骨折)
 
  5、詹润春,1955年出生的,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人,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并逐渐成为痴迷者。1999年国家取缔了法轮功,在“师父”经文的教唆下,詹润春开始奔波于延庆和昌平之间,每天忙碌于发传单、组织学员“弘法”。2002年9月20日,詹润春在运送法轮功宣传品途中,开车经过永宁北老君堂路口处,与迎面驶来的货车相撞,车上还有妻子和女儿,全部当场死亡。
 
  6、2003年春节期间,家住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运河村的苏立华,因习练法轮功导致神情恍惚在广州被一辆摩托车当场撞倒,离开了人世,临终时连一句话都没能留下。交警认定,苏立华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究其原因,很可能是他边走路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九字真言而分散了注意力。
 
  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行宫园学校的老师李文珍,1996年接触法轮功,课堂课间,她不厌其烦地给学生和老师讲法轮功,多次去天安门地区“正法”、“护法”。2003年12月24日,李文珍在居住小区周边机动车道上穿越公路时被车辆撞倒,经医治无效去世。
 
  8、河南省林州市临淇乡南山村的郭现周,2005年春天相信“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开始修炼法轮功,2006年春节过后,他的远房亲戚开着一辆农用三轮车,载着郭现周及其一双儿女去太行大峡谷老家拜年。当车行到太行大峡谷的盘山路上时,由于道路陡峭,再加上大雪封山,道路太滑的缘故,农用车翻到了悬崖之下,郭现周和那位远房亲戚当场死亡,郭的儿子跌断了双腿(治好后变成了瘸拐),女儿在额头上留下了两公分长的伤痕。
 
  9、2006年9月1日早晨5点多,已练功12年、自认为功力达到非常境界、圆满在即的“大法”信徒张孟业,在去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聚集闹事途中,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撞倒,导致骨折、脾脏破裂和脑震荡而住院治疗,三天后在医院去世。
 
  10、2006年10月14日晚10时20分,106国道湖南省桂东县境内增口乡侃大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地交警赶到了事故现场,发现是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被一辆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倒,骑自行车人由于头部伤势严重,流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当事人随身携带着一包“法轮功”资料和一瓶桨糊,经查死者系该县寨前乡新桥村的“法轮功”练习者扶启明。
 
  11、河南省禹州市钧台办小连庄的李宝运1998年迷上法轮功,1999年秋,背着家人进京“护法”,后因为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被判刑,2006年9月刑释。2007年8月,他在赶去参加当地法轮功组织的一次串联活动时,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撞成重伤。重伤中的他,一再拒绝妻子张改仙送他去医院治疗,不久,死于家中。
 
  12、2007年底,山东省莱西城区的两个法轮功协调人相继遭遇车祸,“一个被车撞断了腿,一个出现严重的脑血栓症状”。事隔不久,该城区“又有一位协调同修被摩托车当场撞昏”。有弟子撰文质疑:“城区一共几个协调人,为什么三个人会出这样的事?”(“莱西大法弟子”《对目前绑架现象的反思》,明慧网2008年8月22日)
 
  13、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全判烈2007年12月因车祸身受重伤。在全判烈住院救治期间,李洪志亲自为其“发正念”,并号召“法轮功”功友集体为全判烈“发正念”,用“大法”的威德来挽回其生命,但毫无作用。全判烈终因脑部出血过多而死亡。
 
  14、2008年11月26日下午,在湖南新化县城,年过古稀的法轮功修炼者申先礼、李文丽夫妇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撞翻在地,当场身亡。
 
  15、2009年4月18日晚上10:40分左右,家住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城中村的“法轮功”痴迷人员毛翠莲(女,39岁)关闭自己开的小卖部,提着装着“法轮功”传单、光碟的皮包,骑着自行车准备出门散发“法轮功”的宣传品。出门不久,在经过新普爱医院门前的316国道时,被迎面驶来的一辆卡车撞倒,险些丧命车轮之下。
 
  16、今年66岁的孟召杰,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高庙王乡孟刘庄村人,法轮功痴迷者。2009年5月1日,他戴着“法轮大法”的护身符,骑自行车外出,途中在阳金路谷丰源化工厂附近,被马庙村的一名青年骑摩托车撞倒,血流满面。最终因拒绝医治于2009年7月13日死亡。
 
  17、2009年“七月下旬,甲地四名大法弟子(包括司机)在从乙地返回甲地途中出车祸,车子开出高速公路撞到了树上。其中司机A同修当场身亡,另三名大法弟子受轻伤……当时他们去乙地,主要是针对乙地同修之间出现的间隔与其交流。”(大陆大法弟子《由车祸引起的深思》,明慧网8月28日)
 
  18、成都市郫县友爱镇的熊勤祥,是个法轮功痴迷者。2009年8月9日21时20分许,他骑自行车经过灌温路成青快速通道镇子加油站路段,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一辆粤AD1654林肯牌轿车侧面相撞,当场死亡。
 
  等等,举不胜举,就足证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论”和“法轮保护论”是多么的虚假和脆弱。为了将是非辩得更清楚,笔者试分条评析如下。
 
  一、这里列举的车祸,受害者大多是“精进法轮功人员”,算是纯粹的“法轮功车祸”。也就是说,大多既不是法轮功人员和非法轮功人员的混合车祸,也没算法轮功成员的家属、亲戚等遭遇的车祸。总不能说是受“常人”拖累吧?!
 
  二、众多祸例中,有两个是法轮功的“集体车祸”:一是1998年的“海南特大车祸”,二是今年的“七月车祸”,分别是“七死一伤”和“一死三伤”。如果说个别法轮功学员触犯了法轮功的教规,按李洪志的“法理”应该受到惩罚——通过车祸来教训之,那么,这两个集体车祸总不能说是李洪志的有意惩戒吧?!
 
  关于11年前的“海南特大车祸”,网友们早就分析得很到位了,但我还想强调一个老看点,并补充一个新看点。
 
  老看点是:车祸发生的第二天,李洪志在其给海南辅导总站站长蒋晓君发出的亲笔传真信中谎称:“其实你们收到我的信后,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不同的世界里了。”却没有料到,还有一个叫张一军的没死,闹出了“提前圆满”的大笑话。若用当下时髦的话语方式,那就是张一军“被圆满”“奉命圆满”了一次。
 
  新看点是:二车相撞,无法轮功成员乘坐的大客车有伤无死,可全坐着法轮功修炼者的那辆旅行车上却是7死1伤。相信科学的人当然认为这是因为大客车相对结实耐撞,可竭力宣传因果报应的法轮功会不会承认这是修炼法轮功的报应呢?
 
  三、遭遇车祸的,有不少恰恰是法轮功的骨干成员(且不说像第7例中李文珍那样积极参与“正法”、“护法”的一般痴迷者了)。
 
  “海南特大车祸”的7名死者中,就有海南辅导总站副站长陈勇、海南总站农垦分站负责人许峰。
 
  第9例中的张孟业,原是教授,练功资历较长,在“法轮功”组织内地位较高,李洪志曾致电泰国“法轮功”组织要求对张“特别关照”,张在赴泰国后不久即担任“VIP小组”中国学员负责人及联系人。
 
  第12例中因车祸重伤的是山东省莱西城区的两个法轮功协调人。
 
  第13例中的全判烈是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在韩法轮功元老级人物,办有数家企业,经济实力雄厚,资助过在韩法轮功组织大量金钱,且“学法精进”,“弘法”更是不遗余力。
 
  第14例中的申先礼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1998年5月任冷水江市辅导站长。法轮功骨干在做“三件事”、“救度众生”上,总应该是“精进”的吧,他们竟然频遭车祸,非死即伤,看李洪志对自己吹嘘的“保护神通”还怎么狡辩!
 
  四、有相当多的车祸就是在弟子做“大法之事”的过程中遭遇的。据“海南特大车祸”唯一的幸存者张一军称,当天他们在许峰的带领下,正准备到三亚去“弘法”、“传功”,没想到路上却出了车祸。
 
  第4例中的杜永林,是在“讲真相”途中翻车受伤的;第5例的詹润春,是在运送法轮功宣传品遇祸身死的;第10例中的扶启明,遇车祸前正准备散发法轮功资料;
 
  第11例的李宝运,是在赶去参加当地法轮功组织的一次串联活动时被汽车撞成重伤拒医而亡的;
 
  第15例的毛翠莲,是在准备出门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时被卡车撞倒的;第17例中的四名大法弟子,是赴乙地交流后从乙地返回甲地途中出的车祸。
 
  五、有数起“法轮车祸”的主角,事发前还身怀“护身符”,做着师父保护的大头梦。据目击者称,第14例中的两位老人出事前精神有点古怪,横穿马路时嘴里还念念有词,不停地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申先礼(冷水江市辅导站长)之妻李文丽当时还携带了一个黄色挎包,里面的《转法轮》书籍和“法轮功”资料也被撞飞几丈远。两人身上戴的“法轮功”“护身符”也被车轮碾得面目全非。第16例中的孟召杰,出事当天也戴着“法轮大法”的护身符。
 
  六、遭遇车祸后,本可救治,有的痴迷者却因相信李洪志的胡话拒医而死。第1例中的,刘凤琴被撞成骨折,儿子拦住出租车送她上医院,她就是不上车。好不容易将她送到天津医院,她抓着医院中厅的柱子不走,并说:“我差一步就成大法了,你们让我住院,我就撞死。”回家后,刘凤琴眼睛盯着李洪志的照片,听着“法轮功”的磁带,练功不止,疼痛难忍时她就喊:“李老师,快来救我!”1997年12月27日一早,刘凤琴在“师父救我,师父、师父……”的呼救声中停止了呼吸。第11例中的李宝运被汽车撞成重伤,却一再拒绝妻子张改仙送他去医院治疗,不久,死于家中。
 
  七、法轮功的“发正念”救不了遭遇车祸的大法弟子。第13例提到的全判烈,是在韩法轮功元老级骨干分子,资助过在韩法轮功组织大量金钱,鉴于全判烈的“特殊贡献”和显著地位,在其住院期间,李洪志亲自为其“发正念”,并号召“法轮功”功友集体为全判烈“发正念”,试图用“大法”的威德来挽回其生命,但因全判烈脑部出血过多,师徒齐心“发正念”也挡不住阎罗王的邀请。
 
  八、法轮功的典型车祸在邪教组织内部形成了局部精神地震。1998年的“海南特大车祸”无异于一场法轮功的精神海啸,在当时引起了法轮功学员的普遍恐慌。全判烈的死亡,不仅宣告了法身保护的可笑,而且同时宣告了“正念神威”的破产,用媒体的话说,“此事在韩国法轮功人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第12例中,山东省莱西发生的车祸,有弟子撰文质疑:“城区一共几个协调人,为什么三个人会出这样的事?”(《对目前绑架现象的反思》,明慧网2008年8月22日)弦外之音,不言自明。对于第17例的“七月车祸”,大法弟子的反应是:“有些学员听到此事后,认为大法弟子怎么还会出这事?而且是修的好的主要协调人?从而对法产生疑惑。”“由于这件事情的出现,那几天很多同修都陷在此事中,人心浮动。”(《由车祸引起的深思》,明慧网8月28日)可以说,法轮功的这次“七月车祸”在大法弟子中引发了一场“信仰地震”。
 
  李洪志说过:“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李洪志还说过:“这本书(《转法轮》)里边每个字都有我的法身,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形象……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8月)李洪志在《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中杜撰了几则大法弟子化险为夷的小故事,其中就有50多岁的女学员,头撞在轿车的车棚上,“不但不觉的疼,也不出血,连包都没有”。接着讲了“铁管砸下,毫毛不伤”的保护神迹后就说:“这类事情很多,数不胜数,可是没有出现危险的。这类事情不一定都遇的到,我们个别人会遇到这种事情。遇到也好,不遇到也好,保证你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这一点我可以保证的了。”在本文中列举的一个个“法轮车祸”面前,李洪志的“保证”算什么呢?(文中所引事例,除标明来自《明慧网》的文章外,其余均引自《凯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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