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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慧丹:我失去了幸福的家

作者:宋慧丹(口述)白振贤(整理) · 2012-02-13 来源:凯风网

  我叫宋慧丹,1964年10月8日出生在北国江城吉林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现居住在吉林市船营区大东街道。我原是吉林市财政系统的一名公职人员,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工作岗位。

  1995年5月,经同事介绍我开始习炼法轮功。当时我是出于好奇和锻炼身体,结果在李洪志“真善忍”邪说的蛊惑下一步步走向泥潭的深渊。平时兢兢业业的工作劲头没有了,却养成了丢三落四的毛病,工作上也经常出差错。到了1997年7月份,由于自己文化程度高,学法速度比较快,被大伙推荐为船营区一个练功点的负责人。

  为了参加修炼法轮功的一些活动,我和功友一出去就是几天,从来不请假,也从来不和单位的同事打招呼。单位领导、同事都不理解我当时的所作所为,曾经在他们眼里那个勤奋工作友善待人的好职工好同事怎么变得如此陌生。特别是1998年,由于自己把所有的心思都投到修炼法轮功之中,每天一起床就开始打坐练功,然后到练功点和功友们一起习练功法,把工作从不放在心上。结果工作干得一塌糊涂,年底受到局领导的严厉批评,自己也在全局大会上做了检查,但我对此不当回事。

  1999年7月,法轮功被国家依法取缔。当时我和其他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一样,不肯面对现实,认为国家取缔法轮功是错误的,是对法轮功的不公。于是就和一些功友串联,想进京去天安门广场“弘法”,搞所谓的“讲真相”。1999年国庆节期间,我串联几个功友进京,结果在吉林火车站就被丈夫截了回来。面对丈夫和孩子的苦苦相劝,也为了应付单位领导,我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练功了。

  2000年3月,经不住几位功友的鼓动,我背着丈夫,扔下孩子,和几个功友再一次到北京“弘法”。回来后我一天也没有回到单位上班,而是到处“弘法”。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心思干自己的工作了,单位的领导、同事为了挽救我,不止一次地劝导我。丈夫、儿子、父母、兄妹也都来劝我,然而我当时一门心思想的就是“弘法”,对于别的全然不予理会,什么也听不进去,甚至认为“舍不得现有的工作,就是把个人的得失看得太重,这样就经不起考验,就会被淘汰,就会错过‘圆满’机会”。2000年底,由于我一年来有近半年的时间无故不去单位上班,最终因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被开除公职。

  没有了工作,当时我不但没有感到愧疚,相反却感到自己自由了,有时候好几天不回家。看我这样,丈夫那颗倍受折磨的心冷到了极点。儿子原本品学兼优完全有可能进入到名牌大学深造,却因为我痴迷修炼法轮功给孩子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成绩一落千丈,最后去了一个职业学校。年迈的母亲因我的原因而受到惊吓住进了医院,而我痴迷法轮功不愿去医院看望病重的母亲。丈夫再也忍不住了,2001年12月和我办理了离婚手续。

  抛弃了工作和家庭,我失去一切管束,成了“自由人”。当时,我居无定所,就和功友一起在外租房住,每天要做的就是“学法、讲真相、发正念”三件事。我和功友经常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像贼一样偷偷地到居民小区张贴和散发法轮功传单、标语,有时在公共场所喷涂法轮功口号。

  2002年2月7日夜晚,我和几个功友在吉林市船营区庆丰小区散发法轮功邪教传单时被抓了现行。当年11月5日,我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

  想想这些年稀里糊涂所做的一切,我遗憾终生。

 

【责任编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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