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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芬桃:我失去了人性的善良

作者:李芬桃(口述)许思(整理) · 2011-07-11 来源:凯风网

  我叫李芬桃,现年49岁,家住河南省汝阳县十八盘乡,原郑州市国棉四厂职工医院职工。我前夫在郑州机务段工作,我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当时的家庭幸福美满。

  命运的改变是在1998年5月。当时我长期失眠,精神抑郁,身体状况很差。在我痛苦不堪时,朋友向我介绍了法轮功。我一口气读了三遍《转法轮》,被李洪志“往高层次带人”、“真善忍”、“做好人”的说教所迷惑,感觉找到了人生真理。接下来,我开始练习法轮功动作。由于有规律的锻炼,加上抛开了一切烦恼,我变得乐观自信,身体及精神状况有较大好转。我误认为这是“法身”保护的作用,对李洪志更是顶礼膜拜。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不理解,也不以为然,反而越来越痴迷,身陷其中难以自拔。那时,我只想着到所谓“人间的一块净土”上抢位,抱着“真修大法唯此为大”的信念,回避了一切社会现实和责任,全身心投入到“学法”练功中。单位的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让我好好上班。我认为这是修炼过程中的考验,嘴上答应不去北京,却总想着如何“护法”。

  2000年7月,我经不住李洪志《走向圆满》等“经文”诱惑,跑到北京“正法”。临走时我给丈夫留下了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人各有志难相劝,见条后我已经远行离开郑州了。”丈夫反复劝说我放弃法轮功,可我却越来越疯狂,常常离家到外“弘法”。丈夫天天为我担惊受怕,伤透了心。

  为了能专心练功,不受别人的干扰。2000年8月,我提出与丈夫离婚,并辞去了工作,为的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法”中。当时,我对李洪志讲的“做好人”、“圆满飞升”深信不疑,表示“非法轮功不练,非法轮大法不学”,甘愿为法轮功付出一切。此后,我多次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叫屈。无论家人和单位如何规劝,我都听不进去。

  2000年底,年近八旬的父亲临终前,我一直在外“弘法”,没有在床边尽孝。父亲去世时,我不下跪。我想,自己是“未来的佛道神”,怎么能给常人下跪呢?亲朋好友气愤地骂我无情,可我却不以为然,认为大法弟子就应该这样做。姐姐说我自私,我认为她们都是常人思想,和我走的是不同的路,坚信自己“精进修炼”会换来最后的“圆满”。当时,我已经完全失去了人性的善良,变得自私、贪婪、傲慢。

  2001年3月,我因严重扰乱社会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受到处罚后,我不仅没有认真反思,反而思想更加痴迷、行为更加极端。2003年6月,我再次因从事邪教活动,受到法律制裁。2005年6月回家后,我的思想仍然处于痴迷状态,继续游走在法轮功邪教深渊边缘。

  2006年8月,经亲戚介绍,我与河南省汝阳县十八盘乡十八盘村的一位乡村中学教师重组家庭,丈夫仁慈宽厚,丈夫的一双儿女纯朴善良。2007年3月,我在村里开了一家名为“贺荣园”的小商店,生意做得很红火,村民们都十分羡慕。可是我没有珍惜再次拥有的幸福生活,在家里悬挂李洪志的法像,天天焚香合十。李洪志说让弟子们向世人“讲真相”,我哪能安于常人的生活,利用开商店的便利条件,我多次向过往村民宣传法轮功,散发《你我有缘》小册子、《明慧周报》、《九评共产党》光碟等,讲练功人“受迫害”的所谓“真相”。丈夫和孩子在得知我的所作所为时,拿着《修心断欲》的小册子对我说:“如果一个人没有了情,那是什么?”我虽无言以对,却依然我行我素,对亲人的担心和规劝置之不理。我和丈夫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从来不去理解丈夫的苦衷,只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圆满”,新组成的家庭被我搅得不得安宁。丈夫承受着来自乡里乡亲的非议,这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思想压力,他天天生着闷气、担惊受怕,拿我没有一点办法。

  2009年7月的一天,忧心重重、筋疲力尽、满肚怨恨的丈夫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突发脑溢血猝死在家中。转眼间,我新组成的家庭又残缺了一半,曾经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再次被我亲手毁掉了。

  如今,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彻底摆脱了法轮功。噩梦醒来不堪回首,作为一个女人,我视工作、婚姻这样的人生大事为儿戏。我把李洪志看得比亲人重要,把“法轮大法”看得比工作、婚姻重要。结果生活颠沛流离、苦不堪言,修炼到头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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