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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毁了我的母亲?

作者:葛志刚 · 2010-10-18 来源:凯风网

  我们家住在宁安市宁安镇红城村,一家五口人,生活和睦,其乐融融。生活中的母亲,是一个十分慈爱的母亲。我们家因为一直在农村,家境不是太好,但母亲很操劳,尽量为我们创造好的生活条件。家里再困难,她也要供我们上学。母亲对我们也格外关爱,一幅幅生动的母爱画面至今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们得病,母亲背我们到医院求诊;我们没有学费,母亲到处打工,后来张罗开个商店,钱不够,还到处求借;我们有痛苦时,母亲给予温暖的安慰……看着母亲这么操劳,我们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经过十年寒窗,终于都考上了大学,我还以很优异的成绩被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系录取。

  生活中的母亲也是一个十分体贴的女人。我的父亲是脑血栓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是母亲长年累月的照料,有时端屎端尿,有时擦洗身子,有时驾着父亲胳膊散步,有时陪他到医院检查病情。由于有了母亲的照料,使我的父亲无比快乐的生活,病情得以控制。生活中的母亲也是一个和谐的女人。无论是处理街坊邻里关系,还是处理朋友和亲属的关系,都以和为贵,对别人讲感情。对有困难的,出手相助。街坊邻居,亲朋好友,没有不夸我的母亲的。我的母亲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虽然她念书不多。但在一般的农村妇女当中,也算一个文化人,我们念小学时候,有什么不会的地方,也请母亲指导。我们上了大学,母亲也时不时的给我们写信,鼓励我们好好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中的母亲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人。虽然物质生活不算太丰富,但母亲一天依然保持了很高的生活热情。积极向上,阳光乐观。她天天起的很早就跑步锻炼,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要好好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所以我的母亲一直以来身体都很好,没有患过什么大病。

  可是这一切却在那“一刹那”被改变了。1997年,我的母亲不知从哪学到了法轮功,昔日里,慈祥、体贴、和谐、聪颖贤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母亲都不见了。她学会了法轮功后,整天沉迷于《转法轮》之中,而且她还喋喋不休地动员我们全家一起和她修炼。她经常挂在嘴边的几个词:“执著”、“上层次”、“圆满”、“法身”。因为她的“执著”,她放弃了亲情。她经常说“师父”告诉她,要去掉“执著”。“师父”说修炼法轮功的人应该放下人世间的物质利益。合格的、达到标准的真正修炼者是钱财、物质利益和人间情感影响不了的。自从练习了法轮功,她就对我们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对我们的衣食冷暖不闻不问,对我们不再关心。

  修炼一段时间后,她认为自己上了“层次”,因此,看问题,总是站在“很高、很玄”的位置上。她说“师父”说了:我的有些弟子总是站在常人的立场上看问题,把大法的好处仅仅看作是对人类社会的好处。要不能为情所困,所扰。因为她的“上层次”,所以她也不再照顾我的父亲,父亲病情严重的时候,她也不带去医院。自她练上了法轮功,父亲的境遇非常痛苦。经常痛骂母亲的无情无义,母亲对父亲的指责经常是嗤之以鼻,说你只看眼前,不看长远,我以后会有大的果位。她经常指责父亲是她修炼路上的“魔”,不克服这个“魔”,她就不能上“层次”。

  她以为自己离“圆满”更近了,她开始鄙视常人社会。她经常说,要抓紧修炼啊,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凡人的世界上。“师父”已经说了:“无论一个生命他在常人社会中承受多大的痛苦,和圆满了的以后果位相比,不成比例,真的不成比例!过去一个人,要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了。”所以,朋友亲属、街坊邻居在她的眼里都不重要了。因为她的所谓“法身保护”,她做事经常是肆意妄为。我母亲自修炼法轮功以来,常把“师父的法身”挂在嘴边,对此“深信不疑”,经常拿出《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从中抄出李洪志的原话,读给或背给她的朋友、亲属和同村的村民们听,告诉他们说“师父有无数的法身”,“我们每个修炼法轮功学员身后都有师父法身的保护,他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我们能够保护自己为止”,“师父法身无处不在,保证我们这些大法弟子不会出现任何危险”。

  她还多次炫耀李洪志保护大法弟子的事例,比如李洪志在长春办法轮功学习班,学员一家三口骑自行车来参加学习班,被吉普车撞翻,把一家三口人给撞出去20多米的“神迹”。我们村的尹村长回忆说,当时母亲特别激动,不停地挥手,大声嚷嚷说,“小孩在地上站着,啥事没有,两口子坐在地上也没有事,一家三口人啥事没有,你说法轮大法神奇不神奇?”近几年,我母亲更是迷上了明慧网,对明慧网里充斥的法轮功“神迹”也是深信不疑,向亲戚、朋友和邻居炫耀的事例和资本就更多了,对于这些多得不能胜数的神奇事儿,邻居们大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母亲依然那么激动,依然亢奋不已,满嘴都是“法身”啊,“能量团”啊,“法轮大法好”啊,“护身符”之类的荒唐语。

  总之,用母亲的话说,只要练了法轮功,只要相信法轮大法,鸡蛋都摔不碎,大法弟子出车祸呀、溺水呀、跳楼呀更不会有生命危险。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对李洪志所谓的“法身保护”到了非常痴迷的程度,看上去,有点神经质,疯疯癫癫的。

  我们家就住在201国道边,她经常来回从201国道肆意自由通过,从不顾忌过往车辆,也因此常惹一些受到惊吓的车主停下车和她吵架,骂她没事找死。因此,亲戚朋友都反复提醒她告诫她不要这么做,高速公路上的车特别多,你岁数大了,来回过道时要特别注意,她却振振有词地说,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是绝不会出现危险的,即使出现事故我也不会受伤,那些车不被我撞个坑就不错了。

  然而,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

  2010年1月8日晚20点26分右左,在201国道宁安段红城鱼馆门前,我的母亲米新荣在从201国道宁安段红城鱼馆门前东侧道口往西侧道口过横道回家途中,被宁安市石岩镇民主村农民颜伟东驾驶的车牌号为黑C99N93的华普小汽车撞倒,母亲当场死亡。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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