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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海珍:事实警醒了我

作者:姜海珍 · 2012-02-29 来源:凯风网

  我叫姜海珍,40岁,是赤峰市宁城县城关镇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自小就体弱多病,多愁善感,而且又性格内向,曾想了很多办法,让自己增强体质,同时排除压抑的心理,实现改变自己的天生不足及不好的性格,达到快乐生活的目的。但所有的努力都不奏效,使得自己整日郁郁寡欢。

  1998年秋季,一向关心我的表姐劝我修炼法轮功,说李洪志“师父”会替我“清理”身体,而且从今以后我都会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还给我带来了《转法轮》和练功磁带。那种神奇的诱惑,超凡脱俗的说法,正迎合了我的心理。出于美好的愿望,我开始接触法轮功,很快就看完了《转法轮》一书,并学会了五套功法,接着又看了《精进要旨》、《美国讲法》等书籍。

  在练功、“学法”的过程中,我对里面的内容产生了怀疑,为此没少与同修们一起交流并发生争论。正当我犹豫不决时,表姐带着辅导员及时为我“排忧解难”,说我这是“思想业”的反应,这种怀疑不是我真正的思想,而是一种干扰,只有我排除它,“师父”才会为我清除“思想业”,我才能修得更好。而且与同修争论也不对,因为每个人所在的“层次”不同,对“大法”的理解也不同,修到一定“层次”,自然就会有一定的悟性。就这样,我的心被说动了,不再对法轮功有丝毫的怀疑,希望通过修炼实现自己的美好夙愿。

  通过一段时间有规律的身心修炼后,我长期的抑郁、暗淡的情绪有了很大的改观,长久困扰我的多种慢性病也大有好转,整个身心处于一种轻松、愉悦的感受中。我由于不懂身心变化的科学内涵,把自己身心的变化完全归功到李洪志的身上,觉得这些都是“师父”给我“消业”的结果,是“师父”“法身”保佑的“福报”。我认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从此对法轮功更加深信不疑。

  为了能够更上一个“层次”,达到“圆满”,我开始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学法”、练功上,几乎到了如饥似渴的地步,每天早晨到练功点练功是风雨无阻,晚上“学法”到深夜,节假日经常同功友一起交流。自从练上了法轮功,我对丈夫很少关心,对孩子也不管不问,对老人也照顾不周,工作的积极性就更不用说了。就这样,我多次遭到家人的反对和单位领导的批评教育。可我觉得,他们都是“常人”,都不知道“大法”的好处,等我“圆满”了,就什么都有了。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时,我怎么也想不通,我固执地认为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不顾家人和同事们的劝阻,继续在家练功。随着李洪志“经文”一篇篇的发表,在“走出来,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助师正法”、“走不出来偷着练的人,一手抓着人,一手抓着‘神’,什么也放不下,什么也得不到,痛苦至极”等谎言的欺骗下,我想着这是最后的“考验”了,一定要抓住时机,为“大法”多做点事。于是,我瞒着家里人跑到外面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维护着法轮功的“真理”。

  2000年3月,我与功友一起到街上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时,被抓了现行。回到家后,我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还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在做善事,是最正的事,自己没有错。2002年4月,单位领导和家人为了挽救我,用尽了办法来劝我放弃法轮功,任凭他们对我怎样帮助,我就是不为所动,暗下决心坚修“大法”不动遥。为了让他们不再纠缠我,我假意答应他们不再练功,转为暗地里偷偷练,而且继续和同修交流,在“消业、长功、上层次、圆满、大自在”的诱惑下,有时也偷偷摸摸地干着“弘法、讲真相”的勾当。

  2009年7月,正当我沾沾自喜,庆幸自己没有干扰,一直跟着大法修炼的进程,不断“精进”,并给家人以更多回报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天早上,我同儿子一起准备乘坐公共汽车时,被违规行驶的三轮车给撞了。我被撞断了两条肋骨,儿子被撞得左腿严重扭伤,并有轻微脑震荡。躺在病床上,我开始反思,这么多年自己都是严格按照“师父”说的去做、去修,满以为就是修的不好,晚一点“圆满”,但我及我的家人也应该得到“师父”“法身”的保护,为什么还让我及儿子出意外呢?

  经过医院的救治,我和儿子都没事了。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我逐渐认清了法轮功的危害,知道了所谓的“法身”根本就不存在,李洪志根本就没有能力保护我们这些弟子及家人。他说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完全是骗人的。这一铁的事实真正警醒了我,使我彻底放下了法轮功。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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