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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情关”让我冷淡家人

作者:陈芳(口述)廖静(整理) · 2011-07-20 来源:凯风网

  我叫陈芳(化名),今年25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永立村。

  1998年秋,一个探亲的远房亲戚给了我家一本《转法轮》,说是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父母识字不多,平常忙于农活,书本就到了当时准备升初中的我手里。起初我只是在做完作业后才看一看,后来我的学习成绩有所提高,居然获得校内英语知识竞赛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我从来没有碰上过的好事,觉得是法轮功在起作用,于是经常学习《转法轮》并入迷。尽管没过一年多就听说法轮功被取缔了,但我相信它终会被平反的。

  父母都是农民,希望子女通过考上大学来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自从接触到李洪志的“地球爆炸论”后,我就想,地球马上就要毁灭了,人类马上就要被淘汰了,参加高考还有什么用呢,不如赶紧修炼法轮功,关键时刻还能保命上天堂呢。于是我在学习上开始放任自流,白天上课,晚上应付一下作业就赶紧躺在床上看《转法轮》直到睡觉为止,结果高考名落孙山,后来我又复读高三,直到2006年9月考入咸宁技术学院外语系,学制是三年大专。经历了高考失败的我本该有所反省,但我却变本加厉,在法轮功这个泥沼里越踩越深,渐行渐远。

  习练法轮功后,我对待家人冷酷无情。我有一姐一弟,姐姐已经出嫁。父母都是农民,既要供应我上大学,又要养活弟弟,每天起早摸黑地忙活,但月收入也就一千多元。我对此视若无睹,把父母的温情理解成他们上辈子欠了我的债,这辈子要还清才能“消业”、“上层次”。大学三年,我从未想到要申请助学贷款以减轻父母负担,也未搞过勤工助学,还常以买学习资料的名义向父母要钱去网吧宣传法轮功。

  我自恃高常人一等。为求“圆满”,我决心“走出来”、“讲真相”。可如果连家人都“度”不了的话,我拿什么让其他人相信“大法”呢?于是每次回家,我都不厌其烦地向亲人鼓吹法轮功的神奇和伟大之处。家人担心我触犯国家法律,委婉地劝说我做善事是应该的,但是不一定要练法轮功才算是好人。屡次碰壁的我恼羞成怒,为了彰显自己修炼境界高,我引用《转法轮》里的话告诉父母:“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面对父母的痛心疾首,我不以为然,只感觉到常人果然是难以理解“大法”的玄妙。

  2009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深圳打工。由于大学期间没有认真学习,我连外语系学生最基本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都没通过,所以求职屡屡碰壁,没有企业愿意聘请我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过半年多的求职,直到2010年3月,我才在华艺鑫电子有限公司的流水线上当起了一名初中学历即可胜任的质检员。

  父母希望我回家再找合适的工作,最好能够负担弟弟上初中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可我一口回绝了这个再正当不过的要求,并且大言不惭地对父母说,弟弟和我目前的障碍都是“师父”为考验我们的修炼而设置的,只有各人消除了属于各自的“业力”,才能把这“业力”转化为“德”,因此我不能替他们消除“业力”。实际上是,我把工资全花在宣传“大法”上,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回报家庭。我与家人的话题也越来越少,更担心他们成为影响我修炼的“魔”,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不会跟家里通电话。

  尽管冷淡了家人,但我对习练法轮功的同修却很信任,结果上当受骗。

  读大学以来,因为我专心修炼法轮功,几乎不与同学们往来,我经常独来独往于校园与网吧之间。要说朋友,恐怕只有网上认识的同修了。

  我通过QQ空间上的片言只语,如“许你一个美好的未来”等字眼来分辨对方是否“大法弟子”,如果是的话就加对方为好友,最后加入到同修建立的QQ群里。只有在群里,我才有畅所欲言的感觉,除了谈及怎样“走出去”以外,我和同修讨论最多的是怎样可以“上层次”。有一次某个同修提及到“男女双修”可以让自己的层次上得更快,并且援引了“师父”在其“讲法”中对“男女双修”的讲述:“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这番言论令我印象深刻,因而对家人安排的相亲嗤之以鼻,再三坚持要在同修里头挑选人生伴侣。

  参加工作以后,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西安的同修阿仁。第一次看到他QQ空间的照片时,我就对他产生了好感。我开始打探他对我的感觉,向他倾诉人在异乡的寂寞难耐。没想到他立马答应过来看我,让我觉得法轮功内部份外温馨美好,可惜他后来推说有事不能成行。我随即说想趁假期去西安游玩,他又毛遂自荐当我的导游,还说要带我去拜见他的父母。从未有过感情经历的我满心欢喜,天真地问阿仁是否确定要和自己一起。这时阿仁说可以和我结婚,婚后“男女双修”可以缩短“圆满”的时间。我信以为真,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坚持要和阿仁结合。

  于是我辞掉工作奔赴陕西,见到了阿仁。我俩在宾馆交流,并“男女双修”。过了两天,我提出去他家见父母确定关系,这时阿仁却告诉我,他已经有未婚妻。我顿感五味杂陈,惊愕,伤心,愤怒,憎恨多种情绪一时涌上心头。身为大法弟子的他对我隐瞒其未婚妻的身份,他的言行做到“真”了吗?有未婚妻的他对我许下结婚的承诺,这动机算是“善”吗?

  一想到同修情感上的欺骗,我就埋怨那个自称从弟子一生下来就管理弟子到底的“师父”李洪志。当弟子需要他时,他与他的“法身”又在哪里呢?“师父”要弟子凡事“向内找”,那么遇到这样的挫折难道是我“业力”太强的缘故吗?翻开《中国法轮功章程》(1993年4月出版的《中国法轮功》第151页),发现该章程明确规定了除奇才贤士外,申请为法轮功弟子的人应该具备气功医师资格的条件,那么我、阿仁以及一大批网络上、生活中自称大法弟子的人又算是什么身份呢?

  回想这些年,我为过“情关”对家里情况不管不顾,而自己却丧失了女性的自尊自爱;一味迷信各人自消各自“业”的所谓“法理”,结果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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