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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辉:是谁夺走了我的幸福

作者:陈俊辉 · 2011-08-09 来源:凯风网

  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妻子贤惠能干,女儿乖巧可爱,可由于法轮功是我无法再拥有幸福。

  1997年大专毕业以后,我如愿进了临沭县工商银行工作,不久就与邻居王姨的外甥女小程结了婚。婚后,我们有个女儿,我们两口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心里美滋滋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我的工作压力大一些,我负责我行的贷款业务。由于有贷款任务,总觉得有些力不从心。为此,业余时间和朋友在一起,免不了说说自己的烦恼,没想到,我的朋友让我修炼法轮功,说修练能提高心性,心性提高了也就没有烦恼了。

  由于好奇,1998年春节我从朋友那借来了《转法轮》,当我看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的人之所以有痛苦,之所以有烦恼都是前世“业力”造成的。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似乎有道理,于是就开始用李洪志的那套“消业”“上层次”的歪理邪说来归属自己的言行。说也奇怪,由于分散了心中的压力,那年前两个季度的贷款任务我都调钱超额完成了,为此我对法轮功产生了好感,觉得李洪志是个神人,了不起。于是,我就主动和当地的功友联系,和他们一起谈修炼体会。由于有了群体暗示,我学法劲头越来越足。当时,心想虽然我“学法”不能修成“圆满”,但我提高“心性”、“做好人”也很好呀。就这样,我开始成为忠城的修炼者。

  以前为了让晚上搂孩子的妻子多睡会,我总是晚上把早上的饭菜准备好,可是修炼法轮功以后,按照“师父”的要求,要多“学法”多练功,所以不再为妻子、女儿准备饭菜。晚上很晚才回家,早上早早就到练功点练功,而对妻子我只说工作忙,善解人意的妻子真的认为我工作忙,所以主动承担了家中的一切活,并把孩子她姥姥接到我家里来帮忙带孩子,而我没有对妻子的付出感激更没有对自己的欺骗而愧疚,相反觉得,妻子是常人就该干这些常人的事,而自己是修炼人不能和常人一样。

  对于家务活没时间干,妻子认为是我工作忙,而对于妻子的感情冷落她就生气了。1998年夏天,妻子对于半年来我一直不跟她亲热的举动有些怀疑,她怀疑我有了外遇,而我呢,是因为自己是修炼人要放弃人间的“情”,要过“情关”,怕与妻子有常人心情干扰了我“上层次”,当妻子指责我为什么冷落她,却告诉她我与她不是一路人,我是修炼人,不能与她有情,妻子听了以后,觉得我不正常了,硬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这才把修炼法轮功的事告诉了她,她听后很认真的对我说,为了孩子不能离婚,请求我放弃法轮功,但我却认为妻子目光太短浅,我告诉她只要我好好修炼,将来一定能修成,当修成了以后还可以给她和孩子造福,把她娘俩带到“天国”去。妻子听了我这些不着边际的话后,就对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继续修炼法轮功她就回四川老家,不跟我过了。那时,我已经认为自己是能够修成神佛的人,对于妻子的不解,我想只能随她去了,看来她是无缘的人。这样,我和妻子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而我在单位的工作也越来越差,1999年初我为了专心修炼,主动辞职,尽管单位一再挽留,但我仍坚决地离开了。

  没有工作后,我独自跑到广东东莞市打工,期间我曾与老家功友通过电话听说妻子带孩子到处找我,但我想为了修炼,我得放弃儿女情长。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在外打工的我也听到了这一消息,而心里对国家的决定很不服,但我也没有公开自己修炼法轮功的身份,并且怕广东当地功友揭发我,我又跑到了我妻子的老家四川成都,在那我在一家洗浴中心找了份工作。尽管有时也牵挂妻子和孩子,但一想修炼就把对他们的感情抑制住了。就这样一直到2001年,我因散发法轮功传单,被当地社会志愿者发现。后在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我才看清了李洪志骗人的真面目。再次回到家以后,我妻子已经与我离婚了(缺席判决),她已经带着孩子回到了四川老家。据我邻居说妻子一直等了我两年,实在没有办法,为了孩子她回了老家,后来又到民政局与我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我看清已经生了锈的防盗门,我知道这个家已经不属于我了,而当我来到岳母家后,岳母告诉我妻子已经安家成都了。

  当我看到妻子和一个男士平静的拉着女儿的手一起走的时候,我知道,妻子已经把我给她造成的伤害丢给了过去,而我却怎么也平静不下那颗愧对妻子的心。若是时间能倒流,我想什么也不会夺走我的幸福。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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