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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及其弟子未能免俗

作者:胡殿文 · 2009-12-07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自称是“宇宙主佛”,称弟子“绝非常人”,但从其所作所为看,他们也是凡夫俗子,未能免俗。

   首先,李洪志和他的弟子摆脱不了生老病死。

  这一点与常人无异。按照李洪志的经文,“大法弟子”有病依靠师父“消业”,不担心会病亡。但仍有不少法轮功习练者因拒绝治病而丢了生命。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的廖永谊,患有糖尿病,练法轮功后,她停止了治疗和用药。结果健康状况越来越差,走不动路看不清东西,全身浮肿溃烂,直至卧床不起,于2008年9月17日不治死亡。

  到了2009年,对于法轮功来说更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年头。美国纽约的李宏、中国香港的朱贤溢、澳大利亚悉尼的林穗生、美国塞班岛的陈文禄、日本的佐藤贡和佐藤美津子女士……这些潜心修炼的弟子竟然接二连三地因病离世。

  令笔者有些迷惘的是,据说法轮功练习者乃是“走在神路上的人”,按理应该拥有半仙之体,生命又怎会如此脆弱?更让人百思不解的是,在这些病故弟子当中,有不少是“大法”骨干!看一看,一般的习练者会死,“大法”骨干分子会死,就连自诩为“神”、“佛”的李洪志,在告诫弟子拒医拒药、靠修炼法轮功就能包治百病的同时,自己却十分相信医药,一旦生病就赶去就医,急诊、平诊交叉进行,直至痊愈为止。据报道,自1983年到1990年,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19家医院就医,在单位报销48次。住院病历赫然在目。自封为“宇宙主佛”的李洪志也会生病,也免不了一个“俗”字!

   其次,他们和常人一样想“发大财”。

  10月17日,李洪志在“大纪元讲法”号召弟子们“抓钱”。他说,“把经济效益抓上来……我觉得势在必行了。”有着无上“神通”的李洪志,不是说“往高层次带人”,使人“升天、圆满”吗?居然也落入了常人的“俗套”——“抓钱”。

  法轮弟子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他们要生存,必须得有一定经济来源。可是,这些弟子跟随李洪志十多年,整天学法练功,毫无分文进帐,生活极其困苦。刚开始,他们还带着企盼“圆满”之心,时间长了,迟迟不见“圆满”踪影,人心开始浮动,有的醒悟后脱离了法轮功,步入常人社会,因此,法轮功阵营日趋萎缩。李洪志是“门庭冷落车马稀”。手下无兵,焉能为将。拿什么来稳住弟子之心,“神通”无边的李大师想到的竟然还是“钱”。他说:“大家想一想……有正常的薪水拿……这多好啊?”“我不怕大法弟子发大财。你们事做的越大、你们越有钱我才高兴,就怕你们做不到。”

  李洪志的目的很明确,鼓励弟子搞经营,多赚钱,从而稳住弟子飘浮不定的心,使他们“固定下来”,死心塌地为其卖命。
 
  李大师鼓励弟子赚钱,却把“消业”,“执着”抛到脑后。如此这般,怎样“往高层次带人”呢?有一点是肯定的,李洪志及其信徒无一人能够免俗!

   第三,李洪志及弟子没有修去“人之大欲”。

  俗语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礼记》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意为:吃饭及性欲,这是人身上所共有的根本欲望。现代人单用这“饮食男女”四字,指的就是具有正常世俗欲望的普通人。性是本能,是最为自然的生理需求。李洪志违背人伦,抛出“去情断欲”的教义,严令弟子禁欲:“色欲是修炼人的死关我早就讲过了,被常人的这个情带动的太凶、太厉害啦。”(《二零零四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精血之气是用来修命的”,“欲和色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人的执著心,这些东西都应该去”(《转法轮》)。“年轻的大法弟子,没结婚一定不能有两性行为,结婚的更不能出这种事。”(《2006年洛杉矶法会讲法》)

  在李洪志的蛊惑下,大法弟子视“性”为肮脏的东西,把“性”当作“圆满”路上的一大“障碍”。但弟子们终归是食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的人,在思想上刻意回避“性”的同时,他们又情不自禁对“性”想入非非、心猿意马,在心理与生理上不由自主地寻求“性”的安慰与满足,经常陷入极度的矛盾和痛苦之中。由于受到禁欲的束缚,黄色网站成为弟子宣泄情欲的心理出口。一些弟子终日在黄色网站上流连忘返,以满足日常生活中无法满足的性需要(参见《弟子何以难抵“色欲”诱惑 》)。由此可见,在对待色的问题上,李洪志同样无计可施,同样免不了一个“俗”字!

  说一套做一套,自欺欺人是法轮功的惯用手法。李洪志说:“大法弟子是未来的佛、道、神……修炼人也绝非常人。”但他们免不了死亡,免不了挣钱,免不了色欲,免不了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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