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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英:那段伤心的往事

作者:李淑英 · 2012-09-05 来源:凯风网

  我叫李淑英,今年46岁,是长春市双阳区的一名林场职工。我曾经拥有一个四代同堂的温馨家庭,一家人过着开心快乐的日子。

  1997年7月,我休假在家带孩子玩时,邻居一位阿姨给我宣扬起了法轮功,说修炼法轮功的人百病不侵,还能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等神奇功效。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练起了法轮功。特别是反复学习《转法轮》后,我一步步被李洪志的“高深理论”所吸引,痴迷其中了,进而使我的人生观发生了巨大变化:我把全部的追求寄托在“上层次”、“圆满”、“成仙成佛”、“飞升天国”上,我的大脑思维完全被“大法”所占据,越走越远、越迷茫。那时,“师父”的话就是绝对真理,就是“圣旨”。

  1998年5月,在“师父”的指示和功友的鼓动下,我丢下正在上幼儿园的孩子,跑到北京参与北京电视台的“护法”活动,一周后回来,我自认为“上层次”了。可妈妈非常生气地对我说:“淑英啊,你太不像话了,你这是好人吗?你这叫修炼呢?你奶奶这几天没看到你,要外出找你;你孩子吃不好、睡不着,天天吵闹着要妈妈……”我却对妈妈说:“不能说‘大法’的坏话,那是破坏‘大法’的行为,不仅影响我修炼进程,还会遭报应的!我这是在过情关,放下了七情六欲,就能早日实现‘圆满’,也好让全家受益。”

  为了加快“圆满”进程,我严格按照《转法轮》里面讲的进行修炼。比如,自己不吃肉,还不让家里人吃肉,害怕吃肉影响自己的修炼进程。夏天,家里住平房,蚊子多,孩子小,可我为了增加“功力”硬是不让打药、点蚊香,孩子的手脚被蚊子咬得都是“小红包”,我还高明地认为在为孩子还“业债”。为此,我与丈夫争吵不断,丈夫气得抱起孩子到单位去住了二个月。

  丈夫为了挽救我,就把《转法轮》等书籍进行了仔细而理性的研究,认为里面的东西都是骗人的。他一次次地劝说我不要再练了。而我只要有人一提反对法轮功,我就骂他们是“魔”,绝不允许说法轮功一句坏话!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可这并没能阻止我修炼“圆满”的进程。面对家人的劝说、单位领导的责令,我都无动于衷。2000年初,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主动放弃工作,以便全身心修炼,搭上“最后的圆满”的末班车。从此,我积极参加一系列的“护法”、“弘法”活动。因经常外出慢慢地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使本来就不太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我远离修炼环境,丈夫辞掉了开出租车的工作,把家搬到距城市较远的山区居住,全家人只能靠爸妈的退休金过日子。虽然居住地离城市远,但我有时夜间独自一人偷偷地步行一小时到城区找“同仁”参加法轮功活动。而那时的我,心中只有法轮功,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2000年7月,在李洪志“顶着压力走出来的弟子是伟大的”、“放下常人的一切执著就可以上层次,就可以圆满”的鼓动下,我带着法轮功的传单到家所在地的周围去张贴、散发。三天后,当我回到家时,疼我、爱我的奶奶已去世了……

  2002年7月,长期在争吵环境中学习的孩子,小学毕业只能升入一所普通中学。接到通知书后,孩子不吃不喝像大病了一场,爸妈、丈夫接二连三地打电话让我回家看看孩子,而在辽宁参加“会功”的我,接到电话说:“都是你们这些‘常人’害的我孩子,现在我正忙回不去,但我会‘发正念’保护孩子的,其他不用你们操心了。”说完就关掉手机了。一周后,当我看到孩子满嘴是水泡和消瘦的脸蛋时,我躲在家帮孩子发了三天的“正念”,求“师父”保佑孩子平安健康。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孩子身上,最后还是在医院治疗一周才将孩子的病治好。

  2003年8月,在我们当地反邪教志愿者的帮教下,我最终彻底地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李洪志大骗子的真面目。

  如今,每当回想起那段伤心的修炼往事,我都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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