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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控制下的又一悲剧

作者:易家言 · 2012-05-31 来源:凯风网

  日前,又发生了一起大法弟子杀人的悲剧。

  凯风网5月23日报道称:2012年5月9日凌晨4时许,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东杭格庄村发生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丛龙学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用菜刀将其亲姐姐丛翠莲杀死在家中。

  丛龙学虽然练功时间不长,但痴迷程度高,最后达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神神叨叨”、“精神晃悠”,“脑子里全是法轮功极乐世界的情景,就想跟姐姐一起去极乐世界”。这起法轮功弟子的杀人悲剧再次证明:法轮功是害人功,是地地道道的邪教功法。

  当我们翻开法轮功的罪恶史,就能发现,大法弟子杀人悲剧一直在不停的上演着。除了丛龙学外,练功后杀人的大法弟子还大有人在:

  ——1999年12月19日,安徽省蚌埠市中市区“法轮功”信徒蒋文莉(女,56岁,该市淮河造纸厂退休工人)在家练“法轮功”时走火入魔,持斧头、剪刀乱砍、乱剪,并将其夫钮云华面部、小腹等处砍数刀,用剪刀剖开其臀部,并取其肌肉组织吃下,而后,蒋神智不清,赤裸下身躺在地上,胡言乱语,高喊:“亲人李洪志,快来救我”!12月20日蒋死在床上。

  ——海南省屯昌县的杜传立于1998年11月19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一个月左右精神失常,于1999年1月29日在屯昌县屯郊乡良史村附近的水利沟处,碰到良史村的妇女肖桂英从田间做工回来,杜传立突然抢去肖桂英(女,45岁)手中的钩刀,然后朝肖桂英的头部重砍,造成肖桂英重伤。

  ——1996年8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湖南省嘉禾县青年王学忠(男,24岁)突然说其父王继荣是魔,说着从碗架上取下一把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当场将其父砍死。

  ——李亭于1997年6月份在承德避暑山庄内练功点开始练习“法轮功”,并接受辅导员传功。他坚持练习一年后,1998年10月,自称开了天目,就要成为神仙。他认为父母都是魔,只能将他们除掉才能成为神仙,到天上去。1999年3月21日凌晨,李亭手持尖刀将父母杀害于家中。

  ……

  无论是走火入魔也好,还是歪理邪说蛊惑也好,大法弟子丛龙学们犯下的罪行都是铁证如山,无法抵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审判。而这些都是李洪志精神控制的结果,尽管李洪志一再否认这些人是大法弟子,可事实却不容狡辩。请看李洪志的有关说法“如果一个大的生命被人杀死,其罪业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杀人,那么造了业就一定要还……而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环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是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以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融的》经文)“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上讲法》)

  最近,李洪志在《二十年讲法》中又恐吓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赶快走出来”,“最后”否则会“很惨”,目的是为了强化对大法弟子的精神控制。而只要弟子们痴迷其中,李洪志精神控制造的伤害就会继续下去,不光是杀人或自杀,那些有病不治,拒医拒药死亡的大法弟子又何偿不是李洪志精神控制下的悲剧?!

  丛龙学们的悲剧也再一次告诫人们,李洪志就是诱导习练者杀人的罪魁祸首。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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