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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缘何也“反理”

作者:丁 子 · 2012-05-14 来源:凯风网

  “反理”即“法理”,“反理”即“正理”。这看似天方夜谭式的法则,但在法轮功中,这不仅是“李神仙”的“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和“佛法”的精髓,也是练习者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法理”“素质”。可令人意外的是,修炼过程中,“李神仙”在要求弟子们反着“修”的同时,自己和徒弟之间竟然也在反着走。

  ——弟子违法是“护法”,“神仙”国外“遵章”又“守法”

  毋庸置言,遵纪守法是人间正理。是在为只有法律才能给人们在最大程度地尊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前提下得到自我选择与发展的机会。可“李神仙”却偏偏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言外之意,大法弟子不用接受人类法律的约束。因此,当李洪志在《严肃的教诲》和《建议》等等“经文”中发出:“当大法和师父在遭受迫害时,你们在干什么?等着天上掉馅饼吗?”,“难道让我说出来去北京才是最好的正法形式吗?”等等煽动性的“动员令”后,受李洪志“反理说”控制的弟子们违起法是理直气壮,毫无顾忌。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在明知是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动辄就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新闻单位、学校举行集会、示威,到处张贴反党、反政府标语,公然践踏法制,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可当弟子们按照“李神仙”“走出去”不断地捣乱滋事时,“李神仙”自己在境外却与弟子们的做法截然相反。不光到处寻求外国法律的保护,而且还那样的“奉公守法”。

  “李神仙”一到美国,就在“我的一点感想中”迫不急待地宣布:“我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是在美国的法律行使范围内的永久居民”,没过几天,他又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说:“我是个修炼的人……我们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可以看出,这时候的“李神仙”在寻求人间法律保护的心情是何等的急迫。

  “李神仙”不光如是说,更是如此做的。2012年2月,凯风网《李洪志在美交通违章受罚(图》一文中披露,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把车开到了79英里,结果收到了一张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开的交通罚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要求弟子们按“反理说”看待“人间法律”的“李神仙”竟然也像常人一样交纳了70美元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

  ——弟子重亲是“执著”,“佛亲”升官又享福

  父母之爱、夫妻之情、手足之义、孝悌之本……这些基本的亲情人伦构成了共同的人伦道德基础,它维系着人类自身的发展与进步。可“李神仙”却把这些统统归于阻碍弟子们“圆满”的大忌范畴“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法轮佛法悉尼讲法》),“师父来在世上,就像你们,有来当师父弟子的,有来当师父人中父母的,有来当兄弟姐妹的,也有来当妻子儿女的,帮助师父完成正法大事中他们各自该做的具体事而已”(《什么叫助师正法》)。

  言下之意,这些基本的亲情伦理是让在法轮功练习者“迷在这里”、“磨你来了”,弟子重视这些亲情人伦就是“执著”,只有抛却孝悌之本、夫妻之情、父母之爱、兄弟之义的羁绊,才能最终走向“圆满”。在“李神仙”的蛊惑下,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开始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冷淡自私、视父母、夫妻、亲眷、兄弟姐妹如陌路的人格变异。在法轮功害人夺命的例子中,很大一部分就是这种背景下发生的。如河北承德市法轮功练习者李亭为“除魔”而亲手杀死父母,辽宁省法库县的法轮功练习者郭亚华为“除魔”用剪刀、钳子挑断嫂子张冠英的双脚大筋……。

  可到了“李神仙”自己,他对待他那些有血缘关系的“佛亲”们又与他对弟子们的要求截然相反。

  据凯风网《现代医学让李洪志的妹夫死而复生并且升官》一文中批露,2011年,“李神仙”的妹夫李继光在患心脏病、肾病等严重疾病,濒临死亡时,一向严格要求弟子不要执著于“亲情”,不能执著于“病业”的李神仙,却暗暗特批李继光住院接受医治。更令人意外的是,病愈复出的李继光还取代唐忠升任大纪元新闻集团总裁。

  不光如此,“李神仙”的血脉“佛亲”们纷纷依仗李洪志个个身居高位,享尽荣华富贵。李洪志大妹李君是新唐人电视台负责人;二妹李平系“神韵”“女高音歌唱家”,在法轮功资料专卖店有专辑出售;弟弟李东辉虽然有敲诈前科,还是个吸食海洛因的瘾君子,但也成了佛学会总负责人之一;不到三十岁的李美歌也当上了神韵纽约艺术团副团长……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弟子必须要“苦修”,“神仙”逍遥又自在

  要想最终成为“佛道神”,“李神仙”给弟子们的基本要求便是要“苦修”,“大家在修炼中还业的时候会吃苦。如果不吃苦的话,把那个业力拿掉是没有任何感觉的,一阵清风……就是这个关系。”(《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什么是‘修炼’一词?为什么叫修炼?修炼怎么修?……包括修炼人经过的苦修与正信到圆满的过程”(《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那么修炼中的大法弟子们苦吗?苦,而且不是一般的苦!

  追求幸福生活是“执著”,结果导致练习者家徒四壁、流离失所;正常人类情感是“执著”,结果导致练习者妻离子散、众叛亲离;病痛是“业力”,治病是“执著”,结果导致练习者拒医拒药痛苦不堪,甚至身残命殒……国内弟子如此,身处“主佛”身边的弟子也没能沐到“佛恩”,在李洪志“主流秀”的重压下,拉广告、发报纸、卖“戏票”,不是像李冬梅一样被累得口吐鲜血,就是像韩振国一样死不瞑目……

  与弟子们的“苦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神仙”在自己传功的过程中自始至终过得十分的逍遥又自在。

  ——1997年6月29日,李洪志以其母亲芦淑珍的名义,购买了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18号院的1138号别墅楼。该套建筑面积为220平方米,楼前花园面积为240平方米,当时房价40万元,“全款一次性付清”。

  ——1999年5月14日,李洪志妻子以58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新泽西州米德塞克斯县南布伦瑞克镇饮水溪路27号(邮编:NJ08852)的一幢双层、带泳池的花园洋房。该套房屋面积4297平方英尺,加上花园、泳池等的总占地面积达43560平方英尺,折合成人民币,价值480多万元。

  ——希望山龙泉寺。此地位于纽约州奥兰治县迪厄帕克镇加莱希尔路140号,是法轮功总部,已投资数千万美元进行建设,并事实上已被李洪志打造成为自己的私人庄园。

  按理说,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大任的“李师父”,“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样浅显的道理应该不会不知道吧,可为何在法轮功中,师徒之间竟然还会“反”正走呢?这是“师错”,还是“徒误”?一部传了二十来年的“法轮大法”,搞来搞去,师徒竟然都尿不到一个壶里去,那还谈什么“圆满”!

 

【责任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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