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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骗”与“轮理”

作者:霜 刃 · 2012-07-16 来源:凯风网

  写下这个题目,是因为拜读了南怀隐先生的《关云峡诈骗敛财四十余万(图)》(凯风网2012-06-15,下称《关》文)。浏览《关》文后的第一感想就是:像关云峡这样的“轮骗”不是第一个(如杜洪岩、陈功、王嘉超、叶检平等人,都是一路货色),更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李洪志的“轮理”以及由它培植的“大法土壤”上必然盛产骗子和傻瓜。

  “轮骗”者,法轮功骗子也,其主要特点是轮内人员骗自家人。通常就两种情况:一是“师父”骗徒儿,二是功友骗功友。“轮理”者,法轮功歪理邪说也,其主要特点是专讲怪理、反理,专讲狡黠者钻营获利、盲信者上当受骗之理。“轮骗”靠“轮理”行骗,“轮理”为“轮骗”铺路,二者相互依存(不想骗人,何需“轮理”?),相得益彰。说白了,“轮理”实乃“轮骗”蒙人欺世之歪理也。

  且看,李氏“轮理”是如何服务于“轮骗”的。

  ——用“逆常说”诱引痴迷者放弃现世利益

  “逆常说”是关于修炼人的价值观、行事方式与常人逆反之邪说。李洪志要求弟子修去名利情,其核心是一个“去利”,因为只有被骗者甘心舍弃现世利益,骗子才能实现“你舍我取”。李忽悠说:“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得到的那是什么呢?就是层次的提高,最后得正果,功成圆满,解决的是根本的问题。”(《转法轮·失与得》)“作为修炼的人是不求世间得失的,修炼的本身就是求得圆满、生命永恒的荣耀。”(《2003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所谓“功成圆满”,也就是进入“法轮世界”等有别于人世的“天国”,在那里做“王”作“主”,统驭自己的王国,到时候自然要啥有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玄关设位》)“逆常说”的实质就是要求弟子舍弃现世,去追求虚幻的来世。

  关云峡是他们那个地下练功点中“学法精进”的骨干,该“学法小组”中的受害人赵德怡、胡友英反映,关骗钱时总是用“上层次”、“圆满”忽悠他们献金,“一开始功友们还很犹豫,但是看到一些同修纷纷拿出钱来……而且后来越拿越多,我们也就都害怕自己不‘精进’,害怕在修炼的路上被同修甩远了,就都把钱拿了出来给她”。可以想象,学法精进的关云峡也许会引用“师父”的佛语,声称应该“人在俗世中、念在方外”,强调“执著任何世间的得失、利益都圆满不了”(《2005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来给不肯舍财的功友洗脑,可她心里想的却是:我需要的正是“世间的利益”。

  ——用“易德说”忽悠痴迷者放弃物质财富

  《关》文写道:关云峡在团伙中修得比较好,也很强势。功友们对她很信任,她不断对功友说:“财可以当德用,可以演化为功,想要上层次,就要用财换德。”“读完一本法轮功的书,就要交一万元钱,用财换功”,“建法轮功基地需要石头,石头是钱,一块石头就是一万元钱,出多少石头就得到多少功”等等。

  关的这番说辞确实是有“轮理”依据的。李洪志声称“我们是修炼人……根本就不求常人的那些东西”(《2005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那追求什么呢?追求白色物质“德”。“德”有何用?李洪志的解释是:“有了这个德,今生不得来世得。他得什么?他德大,可能会做大官,发大财,要什么有什么,就是用这个德交换来的。……要是没有德,就形神全灭。他的元神就销毁了,他百年之后全都死了,啥也没有了。”(同上)原来,“德”不仅可以换取更大的名利,而且可以换得元神的永恒不灭即成佛成仙。

  这样的交易太划算了。然而,“德”从何来呢?李氏“轮理”,给出的答案有二,一是精进虔修提高心性(也就是绝对服从其教旨教义),二是“以失换得”包括“以财易德”。一个常人开始修炼了,就应该“对金钱或者是在物质上看的淡一些”,多“施舍点钱财”,“对于财的舍弃,当然它也是一方面,也是比较主要的一方面。……在整个修炼过程中,应该失去常人所有的那种执著,各种欲望”(《转法轮·失与得》)。反之,如果“他会重名利,于是他会失去德”(《转法轮·炼功为什么不长功》)。显然,“以财易德”是一种“投入少,回报多”的“合算买卖”。难怪大法弟子舍得花大把钞票买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舍得掏腰包交听课费,捐赠给大法基地,捐给“师父”印书,将钱投入“师父”的“功德箱”中。难怪像关云峡、王嘉超、叶检平、窦金梅等“精进者”总能在轮界之内顺利地行骗获利,然后偷着乐。

  ——用“去情说”蒙蔽痴迷者放弃人伦责任

  “去情说”是李洪志要求弟子修去常人之情的邪说。它指出,“常人就是为情活着。那么作为一个练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不能用这个理来衡量了。”(《转法轮》)它强调,“情”是修炼的最大障碍,“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修者忌》)它要求,修去情才能圆满,“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转法轮》)李要求弟子“去情”是便于他实施控制,因为只有将痴迷者与他们身边有理性头脑的亲人、朋友隔绝开来,李方能售其奸。要知道,“去情”的最终目的在于牟利。这是因为“情”与钱财有着割不断的联系。要知道,责任和义务往往是与财富、经济相关的。抚育孩子、赡养老人、培植爱情、维持友情,都得用钱。扩而言之,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博爱浓情者,也得用钱来表达真爱大情,扶危济困,慈善捐赈,都得出资破费。

  毋庸置疑的是,如果轮民们都把钱花在“应了之情”、“应暖之情”上,李洪志和关云峡们还有多少钱财可骗?于是,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去情忘恩”。许多痴迷者可以不赡养父母,可以不给丈夫或妻子看病,可以不支付子女的学费,可以不资助贫病的亲朋,可以不给灾民捐款,却要省吃俭用地为“大法”献金,为“项目”捐款,为“神韵”垫钱。最傻的是,为了所谓的“正法”,将房子卖了,向骗子纳金。典型的例子是:“躲妈妈”博士竹学叶叛国外逃后,从不给家里寄钱,有一次偷偷回国,还向父母索要了一笔钱去北京“护法”。

  吊诡的是,“轮骗”让痴迷者“去情”,他们自己却十分重情。李洪志将一家老小全弄到国外享福,将部分豪宅的产权给了母亲和妻子,给弟弟妹妹都安排了肥缺。至于最近被曝料的“轮骗”关云峡,她“聚敛大笔钱财用于买房的真正目的也并非用于建立所谓‘法轮功基地’,而是将武昌区尚隆地球村22栋3单元的房产用作她儿子结婚准备的婚房。”

  综上所述,一言蔽之:有此“轮理”,必生“轮骗”。

  “轮理”与“轮骗”相辅相成,它们“勾搭成奸”的深层机制是:“轮骗”早就看穿了且根本不相信“轮理”,倒是被骗者盲信“轮理”,使自己成为“轮骗”刀俎上的鱼肉。于是,在“轮界”内部,形成一道很清晰的“风景线”:痴迷者追求来世,“轮骗”把握今生;痴迷者取“德”,“轮骗”获利;痴迷者去情,“轮骗”奉亲。好一个“各取所需,各得其宜”啊!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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