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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魔”杀人的幕后黑手

作者:卢国梁 · 2012-07-10 来源:凯风网

  又一个鲜活的生命被无辜地夺去!

  1月8日凌晨,湖南省浏阳市的法轮功人员李远根将小姨子陈晓茗在睡梦中掐死,他还将小姨子的头颅切开,用汽油焚烧了尸体。李杀人的原因仅为了“除魔”。

  李“除魔”杀人并非个案,这样的事隔段时间都会悲情上演。如2010年3月,为“驱魔”,北京市的唐书玲及3名同伙,竟将女儿棍殴致死。

  杀人者受到法律严惩,当然罪有应得。

  而我们应该拷问的是,原本老实憨厚的人,为何变成了残忍的施暴者?而被害人还多为他们的亲人?追根索源,“除魔”杀人背后其实有幕后推手李洪志,李的涉“魔”邪说使心智正常的人变成了恶魔。

  何为“魔”?实际上是李杜撰出来控制弟子的无物之阵。或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与当事人有关的内在精神“魔”,包括“心魔”、“魔性”等。另一类指敌视“大法”的人或组织,被李扣上“魔”的帽子,或称实体“魔”。第三类则是李诡称的附体“魔”,仅存在李的吹嘘中,实为子虚乌有。

  对内在的精神之“魔”,李给出的处置办法是“实修”去“魔”。而对威胁“大法”的实体“魔”和附体“魔”,李给出了血腥的“对付”方法,导致了害人夺命之事的发生。

  为什么说李对痴迷者“除魔”杀人负有不推卸的责任?现由有三。

  一、李的“杀魔”说是痴迷者采取极端手段的直接动因

  毫无疑问,李是“魔”在地球乃至宇宙泛滥的鼓吹者。李声称,对实体“魔”和附体“魔”,只有消除、杀掉一个办法,这直接引发了个别弟子的极端暴行。

  李讲,“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忍无可忍》)

  李讲,“在发正念中清理那些……搞迫害的妖魔鬼怪,那些烂鬼、黑手你怎么去对待它都没有问题”(《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共恶党……已经成了宇宙众生的恶魔,所以要消灭它、清除它。”(《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

  李何等“聪明”!他将另外空间发正念“清除”“魔”与现实生活中杀“魔”杀人之事混在一块说,既教唆了痴迷者,又避免了太露骨。而我们知道,弟子对李顶礼膜拜,李的一句暗示性话就足以让其蔑视法律而采取极端手段。何况李的“杀魔”、“铲魔”号召明确,一而再再而三地灌输。这样,弟子在合适“时机”、合适“条件”下产生杀人的“除魔”冲动就不奇怪了。因此,李的“杀魔”说是痴迷者铤而走险杀人的直接动因。

  李的阴险不限于此,他还假惺惺给施暴者从精神上“减负”。“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试想,“师父”说被除掉者会感恩戴德,那这些对“魔”痛恨至极的痴迷者哪还会手下留情?

  从警方调查来看,李远根杀害小姨子,因为小姨子阻止他修炼和“弘法”,烧了他的大法书,又举报他。这在李洪志眼里是敌视“法轮大法”的标准实体“魔”,而“师父”的“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长期萦绕在他脑际。那怀恨在心的李远根伺机“杀死破坏‘大法’的‘魔’”就只是时间问题。

  二、李虚构的“魔境”让痴迷者在紧张、恐惧中精神异常,人性泯灭

  李人为“制造”了一个巨大的“魔境”,似乎环宇之内处处都是“魔”。弟子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内在精神“魔”就不用说了,有“心魔”、“执著入魔”、“邪悟生魔”等。还有反对“大法”、影响弟子“上层次”、“圆满”的外在实体“魔”,包括“旧势力魔”、“附体魔”等。简言之,宇宙就是一个大“魔场”,地球上“洪洞县里无好人”。李无休止地谈“魔”,要弟子克服“魔难”,使弟子精神高度紧张,没有安全感,时时担心“魔”来害他,来阻止他成佛成仙。这种长时间的神经紧绷、无以名状的恐惧,使不少弟子出现心中充满仇恨,心理扭曲、精神不正常和人格解体。

  可怕的是,李歪理邪说的闭环效应,使痴迷者的精神压力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发泄和排解。而从心理学上看,紧张和不安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无法控制的精神失常和“冲动”爆发。表现在弟子身上,就是稍有风吹草动,会觉得有“魔”来害他,从而做出自杀、杀人等无视法律、违背人性的事情来。

  2002年4月,黑龙江省伊春市的关淑云“除魔”掐死9岁女儿就是这样。虎毒尚不食子,正常人谁会毒害亲女儿?事实是,在李太虚“魔境”的长期浸淫下,关出现了“魔”要害自己和害全世界的幻觉,以及歇斯底里的迷狂状态。这使他在“冲动”中造成了无以挽回的惨剧。

  据关后来对记者讲,有一天,关突然感到“破坏‘大法’的‘魔’附在女儿身上,想祸害我,遂走火入魔。在40个人性全无痴迷者‘见证’下,我掐得她的脸像紫萝卜似的。这时心有点松了:我要掐死她,就没亲女儿了,可不(掐)的话,她就要贻害全世界。我又一使劲,掐死了。”

  三、李的“灭魔”故事为惨剧发生提供了示例“范本”

  李对附体“魔”有毛骨悚然的论述。“它不但附体,还把人的元神弄死”,“一旦这些东西修成,它修成保证就是魔”。好家伙,你不把“魔”灭了,它会从本质上灭了你。这成了弟子不顾一切、坚决驱灭附体“魔”的“根据”。

  而附体“魔”不过是李杜撰出来、无法证实的东西。所以,弟子对除附体“魔”,更多是出于心理病态下的想象,以及对李灭“魔”故事的模仿。这便要提及李“灭”了附在道人身上蛇妖的故事。“过去明朝有个修道的人,修道时就有蛇附身,后来……蛇占有了修道人的身体,就修出人形来了。那人的师爷就是那条蛇修成的人形。因为他本性不改,又化成一条大蛇跟我捣乱。……我就把它抓到手里,用了一种非常强大的功,叫做化功,把它下半身化掉了,化成水了,它上半身跑回去了。”(《转法轮》)

  在常人看来,这是个笑柄。而在痴迷者看来,附体“魔”会弄死人的“元神”,因此与它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加之李又有“除附道人蛇妖”的故事的指引“示范”,对李言听计从,亦步亦趋的痴迷者在病态心理或幻觉下产生除附体“魔”行为就顺理成章了。

  千万不要小看李除蛇妖的“范本”效应,现实生活中,这种因“模仿”而除“附体魔”的事件不少。如2008年4月,吉林省长春市的4名痴迷者俞雪微等,采用极端残忍手段帮助“功友”肖某驱除所谓附体狐狸精“魔”,结果,致使将肖某殴打致死。

  综上所述,一例例触目惊心的“除魔”杀人案,除了当事人凶狠残暴、毫无人性外,每个案件背后,都有李的幽灵在徘徊。李或许没有亲手递上凶器,但他给每个痴迷者派送了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李是“除魔”杀人的真正黑手。

  李远根“除魔”杀人事件警示我们,要想不害人也不害己,最好的方式是远离法轮功,回归社会生活。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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