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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人甲”——又一只“轮乱”的替罪羊!

作者:吴苏伦 · 2012-08-31 来源:凯风网

  “替罪羊”一说,出自宗教典故。在基督教的《圣经》(《旧约》)中讲道,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叫他带着他的独生子以撒到一个指定的地方,并把以撒杀了作燔祭,献给上帝。而正当亚伯拉罕要拿刀杀他的儿子时,有个天使出现并加以阻止,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前面林子里有一只羊,你可用来‘祭献’上帝。”于是,亚伯拉罕便把小树林中的那只山羊抓来杀了,代替他的儿子献作燔祭。从此以后,“替罪羊”就作为一个悲剧色彩的词汇就流传开来,用来比喻背黑锅、代人受过的人。

  自己犯了错,却找人代过,还要乱棒相加,这本是无耻至极的行为。然而在法轮功内部,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干起来得心应手,不亦乐乎。

  对法轮功有点了解的人应该不会忘记,去年法轮功媒体编辑部便发出了《退党署名必须严肃郑重》的文章。因在“三退”活动中闹出的笑话太多,该文怒气冲冲地指责弟子“三退”工作不力,说“大法弟子揭露中共的邪恶本质、劝世人退出中共是救人,而不是走形式、应付差事,但一些学员人心和观念太多,在劝退、为世人取化名时起着不好的作用”等。可发难的人似乎忘了,“三退”活动本是“师父”亲自授意,而且在早在2005年2月,法轮功媒体编辑部曾发出《中国大陆不便公开姓名者可化名退党》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国大陆不方便、暂时不愿公开自己身份和姓名的世人,可以用化名、笔名、别名,乃至小名和简称,在海外发表‘退党、退团、退队’声明。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认清邪灵本质后愿意声明退党的,也可照此办理。”自家下的命令,出了问题却要怨弟子,明摆着是找“替罪羊”。

  还有一次是找“替罪羊”找出了问题。2010年9月,法轮功媒体编辑部发表文章《关于新西兰窦金梅长期诈骗学员资金的问题》,披露法轮功骨干人员窦金梅2008年以来以李洪志夫妻和李洪志弟弟的名义,“仅2008年以来,可以确认的诈骗就已经超过15万美金(还不包括无法确认的其它具体金额)”,“以各种名义从大陆学员的手中骗取了大约200万人民币”等等,但随后发现不妙,即予“自宫”。可惜为时已晚,“诈骗资金”的问题被许多热心网友深度挖掘,扯出了许多“师父”敛财、“集资”的丑事。“替罪羊”没替成不稀奇,还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眼下又出了档子同类的事情。还是法轮功媒体编辑部,于8月11日发表《杜绝盗法破坏法行为》称,此人“把师父的话当成自己的话说,把师父的法和自己的认识掺杂在一起说,还让大家把‘最难以解答,找不到答案的问题’都向其提出以便其‘统一解答’等等。这已经是在盗法和破坏法了”。要知道,“奇人甲”系列作品在大纪元、看中国、新唐人、希望之声等法轮功网站至少刊登了一年的时间,这长期以来一言不发,到了现在却突然跳出来说人“盗法、破坏法”,是何道理?

  找“替罪羊”!当法轮功的“项目”走入死胡同的时候,就会积极地找“替罪羊”,就如“三退”;当法轮功乱象不止的时候就会拼命地找“替罪羊”,就如“诈骗”;当法轮功人心涣散、无力为继的时候,就会不择手段地找“替罪羊”,正如眼前的“奇人甲”。

  “奇人甲”,不过是又一只“轮乱”的“替罪羊”罢了!可以说,只要法轮功继续存在,法轮功的龌龊事就不会休止,“替罪羊”也还会层出不穷!

 

【责任编辑:南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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