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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替代?还是指代?

作者:郑 珠 · 2012-10-12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教主”地位牢固吗?这个专题好,好到了点子上。探讨这个专题,得有个前提,即李洪志作为一教之主,什么东西在他的心目中最重要?家族利益?还是法轮功邪教的整体利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毫无疑问,答案是法轮功组织的长久之计为主,李洪志本人家属的利益为次,实际上,李洪志对此的策略是“适当让利,两者兼顾”。厘清这个前提,然后才有资格去探讨“教主之位”的问题。

  凯风网最近举办的“李洪志教主地位是否牢固”的研讨会上,大部分与会专家认为,李洪志的“教主”地位已经受到挑战。笔者认为,这些专家的观点很有道理,但他们所指的“挑战”应在权力层面,而不在名位层面。

  李洪志不是神,法轮功“四大家族”心知肚明,但李洪志很狡猾,这点也是公认。李洪志的狡猾在于他已在法轮功的法理上下足了功夫,从未给叶浩之流以杨秀清般的可乘之机。我们细数李洪志的“著作”和“经文”,不难看出,他一直以来以“神仙”、“主佛”自居,极力自我粉饰、自我圆谎从而捍卫“教主”之位的同时,也成功做到了杜绝他人染指,奇人甲之辈对他稍一构成威胁,就被他以“教主之尊”打压了下去,这是事实。尽管广大网友倾向于叶浩将取代李洪志,但笔者坚持认为,叶浩可以不断扩大势力范围,得到实惠,但他无力争得“教主”名号,因为他在法轮功的法理上是个零,此其一,其二,叶浩70几岁的老人了,比李洪志大十几岁,岂有“太子”老过“父皇”的道理?再者,叶浩老奸巨猾,给笔者的感觉,就象三国的贾诩,是有自知之明的。

  法轮功的过去,李洪志苦心经营了“教主”之位,他人未能取而代之;法轮功的现在,李洪志的“教主”之位受保护于完备的法理体系,他人虽然觊觎,但若取而代之,就要推翻法轮功已有的法理体系,重新建构,这比“大法弟子”“圆满升天”还难;法轮功的将来,只要李洪志不死,他的“教主”之位就会延续,但李洪志必定会死,所以所有的问题就归结为一个问题,即李洪志死了以后谁来当这个“教主”?这个问题,李洪志不可能不去考虑的。

  李美歌是李洪志的女儿,名符其实的“太女”。李洪志早就说过,李美歌是他的“师父”,在美国接受了良好教育,目前是神韵艺术团的骨干。31%的网友认为李洪志会把“教主”之位传给李美歌,算是戳到了“李教主”的心窝子里了,但这仅是李教主的一厢情愿。于是,怎么传?这是另一个关键问题。

  “就是师父不在了,都得按法来行事。”(《什么叫助师正法》)“你们看到师父的形像就是人,人像俱全,人的零件俱全,跟人一模一样。可是哪,师父的身体在层层宇宙中都是符合每一层宇宙生命一样的形态。……虽然这样,我告诉大家,师父会像人一样的表现,不会对谁像神一样,除非正法结束前。”(《二十年讲法》)揣摩一下上述“经文”,不难看出,李洪志已在法理上为“指代”接班人作铺垫:

  第一,“师父”总有一天会不在(说白了就是死),“师父”的身体会到更高“层次”的宇宙,这是法理;

  第二,“师父”虽然是神,不是人,但“师父”在“弟子”的眼里跟人一样,“师父”的不在,表现得也跟人一样,但“师父”仍是“神”,这也是“法理”;

  第三,接下来,当李洪志感觉大去之日不远之时,就会抛出这样的法理:“师父”到更高“层次”宇宙之后,由某某某代行“师父”之职;

  第四,李洪志大去之日,正是所谓的“正法”结束之时;

  第五,即使“指代”了接班人,李洪志还是法轮功的“精神教主”。

  综上所述,关于凯风网推出的这个专题,笔者的观点是:在权力上,法轮功“四大家族”和其他骨干分子各分一杯羹;在名号上,无人撼动得了李洪志“教主”之尊;“教主”之职的更换,不是叶浩之流主动地或政变式地“取代”,也不是李洪志被动地或心甘情愿地“替代”,而是法轮功核心权力层经过分赃和妥协,最后由李洪志以“经文”的法理形式“指代”继承人,让法轮功苟延残喘下去;无论法理上变通什么花样,李洪志死了就是死了,到时法轮功组织改变不了分崩离析的命运,也改变不了法轮功信徒作鸟兽散的结局。

 

【责任编辑: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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