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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弟子“被”责任

作者:张 鹤 · 2010-04-01 来源:凯风网
  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在法轮功世界里,责任一词被李洪志频频提到,法轮功是一个有责任的组织吗?仔细对比李洪志1999年前后经文我们会有发现,李洪志所说的责任的主体在不断的变化,李洪志给弟子的责任从无到有并逐渐的递增,而且完成任务和使命的难度也在逐渐的增大。弟子被李洪志责任了。

   一、弟子被责任何时始

  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早期,其提到的只有自己的责任。在《转法轮》中有诸如“为了对大家负责任,我们是往正路上领大家,这个法得给你讲透”;“真正修炼就得对你负责任”;“我们可以对你负责任,分文不取的”;“要对大家负责任”。这是,李洪志对弟子们的责任只字未提。在李洪志这种练法轮功无本万利的诱导下,法轮功信徒必然迅速膨胀,李洪志完成了原始积累。

  随后,李洪志开始对各地的辅导员(日后的法轮功骨干)提出了责任要求。在《法轮功》中有诸如:“辅导员们要负起责任来,光负责辅导动作还不行,应当把法理解透,真正掌握”;“辅导员要负起责任来,新学员动作不准确要给他们纠正”等等。此时,李洪志对一般弟子的责任仍只字未提,法轮功组织迅速膨胀。

  在1999年中国取缔法轮功之后,李洪志开始大量提出弟子的责任。以2001年6月李洪志《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中提出“作为大法弟子,圆满是修炼的结束,正法是在正法期间历史赋予你们的伟大责任”为标志,一般弟子们开始被责任,并一发不可收。

   二、弟子被责任何其多

  查看李洪志在1999年后的经文,其加给弟子的责任可谓五花八门,种类繁多,主要有:

  ——正法。李洪志说:“作为大法弟子,圆满是修炼的结束,正法是在正法期间历史赋予你们的伟大责任。”(《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大法弟子的责任是证实法。”(《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

  ——讲真相。李洪志说:“要尽量把讲清真相、揭露邪恶放在第一位,特别是这个时期,这是大法弟子的责任。”(《美术创作研究会讲法》)“从大法弟子的责任来看,有许多事情还需要更深入的去做,特别是讲清真相。”(《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维护法。李洪志说:“作为大法弟子来讲,大家不都是在维护法、证实法吗?这就是你们的责任。”(《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会讲法》)

  ——救度众生。李洪志说:“大法弟子的责任是救度众生、证实大法。”(《音乐创作会讲法》)“救度众生是大法弟子的责任,是作为大法弟子称号的修炼者必须完成的。”(《致欧洲法会》)

  李洪志要求弟子:“无论是针对财力、人力、物力,方方面面帮助,包括向各国政府讲真相也好,和社会的民间团体接触也好,或者与社会其它方方面面的沟通。……。这就是大法弟子做的”(《美国首都讲法》)。弟子正法的责任还没有完成,李洪志那边又加上了讲真相、维护法,真相讲的筋疲力尽了,救度众生的责任又提到了圆满的必须条件的高度。为了尽到责任,弟子们被“必须”要做好“三件事”、搞网络、办媒体、搞演出,发资料、开法会、去游行……

   三、尽不到责任何其惨

  如此多的责任,做不完或做不好,行吗?李洪志说:“借口说‘没有能力啊’,自己想推责任,(众笑)那个可不行。”(《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那么不行到什么程度呢?怎么个不行法呢?

  ——不是大法弟子。李洪志说:“大法弟子不能证实法就不是大法弟子。”(《评<大法的威严>》)

  ——修炼就等于零。李洪志说:“救度众生这件事情不做,你就没有完成你大法弟子的责任,你的修炼就等于零,因为叫你当大法弟子不是为了你个人圆满,是身负重大使命的。”(《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不能圆满。李洪志说:“事最后还没有做完,对于个人修炼来讲,每一步可能都是每个大法弟子能不能圆满的关键。”(《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在法轮功里,李洪志是唯一的师父,他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弟子们完不成其必须承担的责任,一切都是徒劳。李洪志说:“李洪志只有一个。……不承认人世间的师父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那连修炼的人都不是了,更谈不上什么圆满。(《建议》)

  如今弟子走上了修炼法轮功的道路,抛弃亲情,在车水马龙的城市,在黑灯瞎火的夜晚,多少弟子为了完成责任而在透支生命呢?这些一心想圆满的弟子,有的尚没有成家,有的孩子都已经成人,有的父母卧病在床,付出的代价怎能用语言来形容。真是十八年“修炼”不寻常,为了责任忙断肠,硬是把小姑娘修炼成了黄脸婆。中间只要一个责任没完成,还得从头来。试想,如果李洪志在传法轮功开始,就告知弟子有这么多责任的话,真不知有多少人会去修炼法轮功。

   四、弟子被责任何时完

  李洪志对弟子的责任1999年之前不提之后提,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处境和本质是分不开的。

  法轮功从1992年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了,按照李洪志承诺的“十年正法”、“十年圆满”期限早已过去,但是李洪志承诺的能成佛道神、能有神通功能、能圆满等迟迟不能兑现。在法轮功法会上弟子多次当面对其提出质疑,李洪志对弟子的控制也日渐减弱。李洪志寻找一个个所谓的责任强加给弟子更成为必然,妄想使责任成为一道道的门槛,诱导弟子们继续为其所用、供其驱使。责任成了李洪志的挡箭牌。

  李洪志每次公开露面,都会要求弟子尽到责任,蛊惑一番弟子尽责任的成效。诸如:“你们都承担着大法弟子最伟大的责任,你们是众生得救的希望。”(《纽约法会讲法》);“精進吧!那是你的誓约、那是你的责任、那是你自己走向圆满的路!”(《致欧洲法会》)

  李洪志需要弟子做什么,其就会使之变成弟子的责任,成为弟子的分内之事。弟子的责任在不断升级换代,弟子的责任也越来越大,越来越难完成。

  只要法轮运转不停,弟子的责任就永远不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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