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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法轮功对孩童的伤害

作者:卢国梁 · 2011-05-31 来源:凯风网

  6月1日是全世界小朋友的共同节日,它由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而确定。

  一年一度的儿童节马上就要到了,10岁的女儿幸福地盘算着她的“六一”,要主持学校的“文艺汇演”,要穿漂亮的白纱裙,要我陪她看电影、逛书店。受她的感染,我也似乎年轻了许多,也快乐了许多……

  而作为反邪教志愿者,看到天真烂熳的女儿,我总不由自主地想到法轮功痴迷者的小孩,他们同样是人生父母养,同样沐浴在文明社会的春风下,却因为父母或家族长辈沉迷“大法”,竟然将心智稚嫩、毫无判断和防范能力的小孩引入歧路。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大人练功的环境下,小孩填鸭式地被输灌“大法”教义,被迫“习练”,最后被毒害,受到伤害——本该在父母呵护下无忧无虑地长大,却被“塑造”成一个个任人摆布的木偶;本该拥有的受教育权、成长权,甚至是生存权、生活权都被无情剥夺,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到底意难平……

  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法轮功对孩童的毒害、祸害是全方位的;而一个个可怜的孩子,在痴迷者面前,几成任人宰割的羔羊。“儿童节”之时,梳理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个案,笔者心情沉重,但想到或可以警醒世人都来关注这些可怜且无辜的孩童,笔者又有些许欣慰。

  ——生命被残害。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而在李洪志“放下生死”、“圆满”邪说诱惑下,一个个痴迷者“奋不顾身”地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悲剧还不止于此,更有愚昧无知的家长甚至将自己的孩子也拖向了生命的终点。

  最极端的例子恐怕是随母亲自焚的5年级小学生刘思影,原本是一个漂亮、乖巧的小姑娘。2001年1月23日,在痴迷者母亲刘春玲的蛊惑和胁裹下,12岁的思影参与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自焚后全身烧伤面积达40%,呼吸困难,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刘思影在接受采访的原话是那么的天真,又是那么令人心酸,“1月15日那天,妈妈说,她脑子里突然有了自焚‘圆满’的念头。妈妈还问我敢不敢。我对妈妈说,你要是走了,我跟谁过呀。我只有跟着你,我是你的一个小尾巴”。童言无忌,小思影的话深深撞击世人:李的“放下生死”、“圆满”戕害的不仅仅是“痴迷者”,还包括一个个毫无判断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孩童。

  ——无辜遭毒打。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一般而言,小孩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只要是正常心智的为人父母者,没有谁会对自己小孩采取暴力手段,拳脚相加。但是在“去情执”、“信师信法”蛊惑下,不少痴迷者“法迷心窍”,为了“捍卫”“大法”或“愚忠”李,不惜对亲生小孩痛下狠手,使他们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凄风苦雨的童年记忆》(凯风网,2009年10月21日)一文,当事人吴敏有痛切的回忆,“我饥饿难忍就三番五次的闹正在打坐练功的妈妈……把她《转法轮》的书撕了一页,这下可闯了大祸,遭到她没头没脑的一阵痛打……她怕我的哭声打扰她静心打坐,便把我捆起来,嘴里塞上一条大毛巾,还用被子把我捂住……渐渐地我就失去了知觉。多亏一个同修阿姨来,看到地上有我鼻孔流的很多血……看到我脸、嘴唇发紫,连忙掐我的人中,给我松绑,这才挽回了我一条小命……”

  这种毒打还不止一次,“有一天妈妈整整上了一天网,下载了很多东西,我偷偷动了她的电脑……电脑被我点击了几下就死机了,此时她正在下载她认为最为重要的最新‘经文’,这可激怒了她,像发疯似的……抓住我的头发往墙上撞,那么粗的拖把柄被打断,不光口鼻流血,我的左耳也出血了,至今左耳听力不好……”

  吴敏写道,“小小年纪的我曾怀疑过这个人是不是我的亲生妈妈,也曾想过自己活得这么痛苦,不如早点死掉算了,实在是度日如年,天天在恐惧、无助中挣扎。”这不仅是对妈妈的不满,更是对法轮功的血泪控诉!

  ——教育被剥夺。“受教育权”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的最基本权利,无论是在家里接受长辈教诲,还是在幼儿园和学校接受正规教育,包括母语、数学等基本文化知识的学习,对儿童来说,都是必须的。这早已是人类共识。而李为了“教主崇拜”和贩卖教义的需要,却反其道而行之,鼓吹文化无用,将“修炼”凌架于文化学习和教育之上,他讲,“一切都安排好了。为什么还要教育?”(《欧洲法会讲法》,1998年)。多少儿童因为痴迷者家长的愚昧无知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或养成不爱学习的毛病。

  《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小弟子》(明慧网,2009年9月9日)一文,“小弟子”的话发人深醒,“我总是觉的学习功课很重要,但一回家,妈妈就要我先学法炼功,她说:‘要把修炼的事摆在重要位置,学法、炼功也是你每天必须要做的功课。’一开始我总以为学习很重要,后来我悟到了师父讲的一句法:“你学的再多也是一样。举个例子,英国的小学课本你学了;美国的小学课本你学了;日本的小学课本你学了;中国的小学课本你也学了,可你还是个小学生。气功低层的功课你学的再多,灌的再满,反倒对你越有害,你身上已经乱套了。”看,本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小朋友,活生生给“塑造”成了不爱学习、不想学习的人。

  还有《引导小孩得法是我们大法弟子的责任》(明慧网,2009年8月25日)一文,“她三岁多就会背《论语》,四岁多能背很多首《洪吟》,五岁多能把《转法轮》目录全背出来,从此以后,就跟我们一起通读《转法轮》……现在她七岁半了,基本上每天和我读半讲《转法轮》……在暑假期间,她自己能把《洪吟》、《洪吟二》全部抄一遍,而且抄的很工整。”当然,网文本意是为了炫耀“小弟子”对“大法”的虔诚,但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小孩子,大部分精力都被大人强迫来“学法”、“抄法”,哪里还有时间和心思来学习文化知识呢?

  ——有病不给看。当代社会,父母都将小孩看得很金贵,一点感冒之类的小病都会很紧张,会去到医院就医,恐酿成祸,更不用说大病了。而李却胡扯“真正修炼的人,你的身体都将要转化成佛体,那是医生怎么治也达不到的……这种高层次上来的小孩是来得法的,他根本就没有业力,他根本就不会得病。”(《澳大利亚法会讲法》,1999年5月)所以,对于小孩的病,痴迷者会认为都是“业力”,同样不能到医院就医,有些孩童差点丢了性命。

  举个例子,“有一次,晚上十点多,正在我家开法会,孩子发烧了,我心里想,这是‘师父’在给孩子‘消业’呢,没啥事。等到快散的时候,有个功友看见孩子在炕上抽搐起来,我当时想,这孩子人小‘业力’还挺大。我们几个年轻的功友就在孩子身边闭着眼睛背法,心想挺挺就过去了,可孩子抽得更厉害了。邻居家的二婶说这可不行,要出人命的,抱着孩子就往外走,我拦着门口不让出去,说大法弟子不打针吃药,二婶硬是不顾我的阻拦抱孩子找大夫去了,大夫说幸好来得及时,不然就出人命了。我不以为然,心里非常怨恨二婶,认为是她坏了孩子的好事。”(《法轮功夺走了我儿子的快乐童年》,凯风网,2009年4月7日)

  ——天性被扼杀。小孩的健康成长,涉及方方面面,除了基本物质保证外,必要的精神“食粮”也必不可少。小孩天性活泼好动,贪玩,对世间事物充满好奇,书籍、电视、音乐、电脑等,都为小孩所喜欢,做家长对小孩的庇护只限于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至于孩子的兴趣爱好,与生俱来的玩乐天性,只要不危及健康,完全可以顺其自然,不必干涉。而李则认为,凡是与大法违背的东西都是执著。因此,痴迷者家中的孩童,在“去执著心”的毒害下,天性和爱好被大人活生生地给掐掉,从小只能与“大法”为伴,哪还有什么快乐可言?例如:

  不能听歌曲。“后来,我下载了二十多首常人歌曲。爸爸知道了,说让我删了,我不听,就出去了……有一天晚上我就梦见自己在那听常人歌曲,一下子手上、胳膊上全是虫子,我害怕了……梦醒第二天,我把那些歌都删了。自从那天以后我再也不听常人歌曲了。”(《与其它小弟子交流迷恋常人歌曲的危害》,明慧网,2008年11月16日)

  不能打球。“其余时间几乎都是在打球。母亲在无奈之余还提醒我甚至警告我对球太执著了,而我也就有意无意的听着。每天仍忘我的打着球……终于被邪恶钻了空子,不久后开始咳嗽……后来开始重视学法炼功后‘病情’有所好转。”(《小同修修炼去执著的体会》,明慧网,2011年4月13日)

  不能与小朋友一块玩。“每次在我家集体练功的时候,我就让孩子坐在我身边打坐,硬扳着孩子的腿让他双盘,孩子腿弄疼了,我根本不放在心上。可孩子坐一会儿还行,长时间哪坐得住呀,我就吓唬他,说不听话‘魔’来抓你……孩子四岁的时候,白天总想跑出去玩,但我生怕孩子和常人在一起,掉了层次,每次根本不顾及孩子的感受,说什么也要把他拽回来。”(《法轮功夺走了我儿子的快乐童年》)

  理想被迫放弃。“我渐渐忽视了学法炼功,甚至书都不看都要练习吹笛子,无论时间有多紧,每天都会坚持练一阵笛子……妈妈劝我,我不听,认为她是在打击我的志向……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终于看到了现代音乐的实质,我也终于跳出了魔圈。”(《放下对“理想”的执著》,明慧网,2009年1月17日)

  不能看电视。“我老是放不下看电视的心,平时婶婶怎么说我我就是不听,就是要看。我也看了同修的有关看常人电视带来危害的切磋文章,知道那电视也是魔,可是就是改不掉,越看就越迷,甚至搞的功也炼不成,书也看不下。”(《选择人还是选择神》,明慧网,2009年4月17日)

  ——强拽“讲真相”。一个是非观念、价值观念没有形成的小孩,是不懂什么真相假相,更不会明白大人都犯迷惑的“发正念”的。而那些痴迷者不仅自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而且不考虑小孩的生理特点和感受,甚至不顾及小孩的身心健康,挟持孩童在恶劣的条件下颠沛流离,践踏法律,作为讲真相的“掩护”和炮灰,行为令人发指。有例为证:

  “妈妈带聪聪去农村,带了光盘送给路过的人家。聪聪自己主动拿光盘送到老乡家门口……刚发了几张,猛窜出一条凶恶的大狗,一边跑一边‘汪汪’大叫……聪聪大大方方的把光盘递给女主人:‘送给你一张光盘看看。’女主人一愣,聪聪大声说:‘是法轮大法的。’”(《五岁小弟子证实法》,明慧网,2007年7月25日)很显然,可怜的聪聪成了妈妈的“帮衬”,至于那条大狗如果真扑向聪聪怎么办?不称职的妈妈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我外孙现在已六岁半了。记的零六年我带了一张大的彩色粘贴说:‘毅儿,我贴这张大资料时,要是来了人,你就撒尿掩护我。’……当晚我正在贴,真的来了一人。我马上说:‘毅儿撒尿。’他果然撒了一大泡尿。”“还有一次,我们选路灯少,比较暗的住宅区去发。孩子不停的小声说:‘现在前、后都没有人,赶快贴。’孩子蹦蹦跳跳,前后张望是他的天性,别人不会怀疑,如果大人东张西望就不自然了。”(《带孩子走好回归路是我们的责任》,明慧网,2007年10月3日)5岁多的小孩,黑咕隆咚的,被外公带着到处做违法之事,并且被利用来作“掩护”,不知小孩的安全被置于何处?

  ——仇恨被播种。孩童的心灵是最纯净的,有的只是蓝天、鲜花、美好的事物。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和无所不在的老师,使小孩的幼小的心灵免受社会不良习气的污染,不被仇恨充斥,特别是从小教育他们养成爱国,爱人民,与人为善,平和理性的价值观念是家长应尽的职责。而为了不可告人的阴暗目的,李大肆散布“邪恶势力”论,公然唆使痴迷者对抗中国政府,仇视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人。痴迷者则毫无保留地将这种仇恨的种子转播到没有认知能力的小孩心中,而不管仇恨到底有没有根据,是不是理性,也不管自家孩子能否能够明白和接受。

  在《引导小孩得法是我们大法弟子的责任》(明慧网,2009年8月25日),当事人毫无羞耻地讲,“小弟子在上保育院时,我们有时也会带她出去发真相资料,洪法,讲真相……上小学后,她能正念对待学校发生的事情,比如,学校每次升邪党的血旗时,她会和同修姐姐在心里发正念,黓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有时在同学之间洪法,有时把‘护身符’悄悄放到老师办公室。”

  《小弟子正念正行经历》(明慧网,2009年6月15日),当事人玄之又玄地讲述孙子的事,“发正念时,他看到破坏大法的罪魁祸首是个绿色的蛤蟆,看见X魔头本人在地狱被用油锅炸,身上插满钢针,活剥皮,用大车拖在地上拖烂,死掉,用压地的铁滚子压成肉饼,在火中烧烤,用大铁锤象捣蒜一样,捣成肉泥,一次次的死亡。”

  6岁的小孩如何知道什么破坏“大法”的“罪魁祸首”?刚上小学的小孩,谁会理解“邪恶全灭”、“血旗”的含义?毫无疑问,因为痴迷者家长的机械灌输、再三唆使下,仇恨的种子就这样播下了,以后或许会发酵……

  ——性格被扭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正常环境之下,小孩身心会健康成长,知识会逐渐增加,最终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之材。而“大法”环境之下,小孩因歪理邪说长期浸淫,接受的是污七八糟的东西,性格会不知不觉扭曲,轻者以“大法”为圭臬,对周围的事物没有兴趣,与社会格格不入;重则会在行为和认知上出现精神障碍。

  举个例子,“春节过后,当地政府帮我找到了儿子,并为孩子联系了一所小学,可是10岁的他,已经无法和正常的小孩一样学习与生活,每天除了发呆,就是说些‘圆满’‘除魔’‘地球爆炸’等不着边际的话。儿子和我在一起,问的最多的还是:‘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圆满,什么时候飞走呀?’听到这些我无言已对,泪流满面。”(《法轮功夺走了我儿子的快乐童年》)文中的小孩实际上已经出现严重的精神障碍,如果不注意及时矫正,甚至会发展成精神疾病。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个宝……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是根草……”听着萧芳芳优美、深情、忧伤的歌声,想着一个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小朋友在父母、爷爷奶奶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笔者的心里充满了希望,充盈着欢欣;而想到一个个被法轮功毒害,无辜无助的孩童,笔者心情又非常沉重,几乎潸然泪下……

  小孩有错吗?当然没有。是谁让天真无邪的孩童失去了快乐健康,没有了欢声笑话,忍受痛苦煎熬,直接责任者当然是愚昧无知的痴迷者父母或长辈。而上面的分析梳理可知,根子则是隐身幕后的李之魔爪和歪理邪说的蛊惑。

  这样我们便找到了问题的核心:唯有远离法轮功,小朋友的家长才不至于“法迷心窍”,唯其如此,那些受到伤害的小朋友也才能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儿童节,拥有美好的明天和未来!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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