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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不成反“证明”

作者:萧 风 · 2011-05-26 来源:凯风网

  前一阵,“周锦兴三邀李洪志”被众网友炒得沸沸扬扬,多维、未名空间等各大论坛也是热闹非凡。在周锦兴的“组合拳”面前,李洪志俨然一副“没交待”、“没胆量”的嘴脸,“宇宙主佛”、“真神”、“救世主”的形象不但在常人社会中大打折扣,就连生活在外层空间的大法弟子们恐怕也是疑虑重重吧!囿于李洪志不方便露面,但又必须得有人出来安抚弟子们骚动的心。这不,大纪元出来给“主佛”正名了!

  2011年5月12日,大纪元记者文华发表文章《探寻事实真相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一文,旨在李洪志60岁生日来临之际拍拍“师父”马屁,妄图通过这种所谓的“探寻事实真相”来给李洪志正名,打消世人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质疑,安抚弟子们骚动的情怀。不曾想,作者忘了这么一句话——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师父”谆谆教导的“向内找”,你怎么就没记着呢!

  且让我们看看大纪元是如何给李洪志正名的。

  一、法轮功与释迦牟尼没有关系?

  大纪元记者:“法轮功从来没有提过与释迦牟尼有什么关系,假如是篡改生日,费那么大劲改了又不用,何苦呢?”(《探寻事实真相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大纪元2011年5月12日)

  再看看李洪志是怎么说的:

  “我的话中有和佛教雷同的名词,但同佛教名词不完全一样。”(李洪志《佛法名词》)

  “释迦牟尼讲的法,只是在二千五百年前给层次极低的那种常人,就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思想上比较单一的这种人讲的法。”(《转法轮》第一讲)

  “当然,释迦牟尼又是佛,他讲的话是带有佛性的,所以他讲出的那些话你不能说他不是法,可是他不是宇宙的根本大法、最高的天理。我今天留给大家的却是这个宇宙中从常人这一步开始,可以说一直到最高的法都包括了。”(《1996年北京国际交流会讲法》)

  以上分别摘取了大纪元记者和李洪志的原话,稍加研究便能发现李洪志与释迦牟尼的关系匪浅!正如中国原佛协会会长赵朴初所说:“对法轮功问题,中国佛教协会早有察觉,因为它打着佛法的幌子,窃用佛教的一些名词术语,欺骗社会、蒙蔽群众。”不但如此,据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刘凤才所讲:“李洪志之所以改动出生日期,就是因为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初八)是佛祖释迦牟尼的圣诞。”早期合作者宋炳辰说:“李洪志模仿释迦牟尼在莲花座上打坐、头放佛光的‘法象’也是伪造的。”由此可见,李洪志不但篡改佛教术语,通过模仿释迦牟尼的生日、法像,又岂能是大纪元记者一句“法轮功从来没有提过与释迦牟尼有什么关系”一句话所能掩盖的?只能怪该记者没有认真研读李大师的书籍和“经文”、太不“精进”啊!

  二、4·25“捍卫道德”?

  大纪元记者:“4·25是公民意识的觉醒,是历史的一大进步……4·25为捍卫人类正统道德价值观‘真善忍’而上访,人们为抵制恶行而挺身而出。”(《探寻事实真相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大纪元2011年5月12日)

  1999年4月22日,李洪志从美国飞往北京,在听取李昌、王治文等人汇报6300多名法轮功人员对原天津教育学院围攻数天无果的情况后,当即说“还闹得不够,要闹到北京去”。并明确表态:“要去中央、去国务院,具体怎么做你们看着办。”同时强调“人少了不行,要多去点。去年北京电视台的事就是人去少了,要是去的人多,问题早就解决了。”……还声明:“对外不要用‘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名义,要把情况告诉学员,说是学员自愿去的。”(李湘宝:《4·25事件的警示意义》)还不止如此,据有关部门统计,“4·25”围攻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各地党政机关、新闻部门和有关单位受到法轮功千人以上围攻的就多达307次。最为恶劣的是1998年7月20日,湖北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省委、省政府正率领全省军民日夜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而毫无善意可言的法轮功却组织千余人连续多日围攻湖北省委、省政府“讨说法”(李湘宝:《4·25事件的警示意义》)

  由此可见,大纪元记者是多么明显的自我标榜,多么无耻的堂而皇之啊!就连新西兰梅西大学专家希瑟·卡万都说:“法轮功本身并没有吸引力,它只是善于用新闻媒体标榜自己的优势,而不是那些不被认可的教条,随时准备着诽谤中伤那些发表不利于自己看法的人。”(马尔科姆·伍德:《宗教的乐趣》)反观大纪元记者置李洪志对4·25的“煽动指示”于不闻,抛法轮功反社会、反人类的史实于不顾,毅然敢于用“公民意识觉醒”、“捍卫道德”来形容法轮功的恶性,真乃是“勇气可嘉”!

  三、李洪志“点石成金”?

  大纪元记者:“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对李先生进行过一系列科学测验。比如李先生把一个密封的薄铝片在手里摇了摇,再一测,发现里面的原子成分发生变化了,产生出了金、银、锡等物质。”(《探寻事实真相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大纪元2011年5月12日)

  然而,事实却非如此,“早期弟子多人证明,李洪志在‘传功’初期,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一百元以上。”(凯风网:《李洪志其人其事》)

  “无偿拍新闻。如果是要搞好关系,或者是有什么商业上的互惠,这是可以。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代价的去做也没啥意思。通过这件事情去讲真相救了人,我也不反对。如果没有什么那为啥做去?条子是这么提的,我也得这么解答。”(《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

  “我想其它地区,大法弟子你是做神韵主办这件事情的,你是不是真下了功夫去做了?尤其欧洲啊,你们年年这么赔,我在考虑还去不去了。你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们得认真对待这件事情。这些具体怎么做你们自己考虑吧,在哪演师父都不反对,就是不能赔。”(《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

  且不说李洪志点石成金是否符合科学规律,恐怕连村里的老大爷都不会相信。或许他自己恐怕也不得不说这次“牛皮又吹大了”!从李洪志教育弟子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李洪志自始至终都是缺“金”的,自始至终都在处心积虑地通过其它方式在敛财,而不是点石成金的“手”。

  四、“祛病健身”有奇迹?

  大纪元记者:“很多即使不修炼法轮功的中共官员,私下都不得不佩服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因为很多奇迹就发生在他们身边。”(《探寻事实真相还法轮功创始人清白》大纪元2011年5月12日)

  “很多”究竟有几多,“奇迹”究竟有多少,在大纪元无名无姓无理无据的说词中,我们无从得知。我们可以得知的却是诸多鲜活的事实:

  辽宁省岫岩县大营子镇居民赵淑兰,1997年开始,抱着祛病健身的态度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害怕李洪志的“法身”监视自己,生病也不去医院、不吃药,2010年撒手人寰。(王廷文:《老伴带着对生活的留恋走了》凯风网)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万小菊,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因为怕遭报应生病不敢去医院看病吃药,于2008年4月离开人间,年仅47岁。(段长春:《母亲去世那年才47岁》凯风网)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黄燕,因自己和丈夫痴迷法轮功,2002年半个月内接连失去丈夫、婆婆、孩子三位亲人。(黄燕:《法轮功害我失去三个亲人》凯风网)

  大连市普湾新区炮台镇广文村广文屯马艳华,因执着于李洪志的“消业说”,阻止家人看病吃药,五位亲人接二连三的离去,最终得出结论:一人练功,全家遭殃。(马艳华:《我失去了五个亲人》凯风网)

  ……

  面对这些鲜活的事实,大纪元记者不知道会怎么想,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奇迹”?

  黑的白不了,白的黑不了!这个时候,大纪元继续用“否认”、“标榜”、“欺骗”、“奇迹”出来给“师父”正名,恰恰重申了李洪志犯下的滔天罪行,验证了李洪志的做贼心虚,暴露了法轮功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本质!破损的“蛋”没有补上,反而越描越黑、愈演愈裂!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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