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曝光
让人疑惑的“消除”

作者:柳随风 · 2011-06-10 来源:凯风网

  6月3日,明慧编辑部发布了气势汹汹的《消除》一文,称“最近有人热衷于把师父在海外针对海外国际社会学员的小范围讲法广泛传播,有的在网上传,有的整理文字,有的甚至传到中国大陆,并录音,指使大陆学员更广泛的在大陆传。私自整理成文字的就是‘假经文’;不论海外还是大陆,谁传出去的谁负责;谁做过文字、录过音谁负责消除。”此文立刻被网友们戏称为“消除令”。

  对于此令,笔者有着诸多疑惑始终“悟”不透,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疑惑一:“真假经文”如何界定?

  《消除》一文对“假经文”的范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私自整理成文字的就是‘假经文’”。若以此为据,李洪志的原声录音虽属“私自整理”的产物,但由于其并非文字,应该名正言顺被归入“真经文”之列。那么,强令录音者要“负责”、“消除”,甚至威胁要追究责任,就显得十分无理了。

  反过来说,如果把私自制作的录音归入“假经文”之列,那么什么才是“真经文”呢?从法轮功一贯的说法,应该是通过明慧网发布的才算“真经文”吧,这样一来就更奇怪了,这“真假经文”的界定不就摆明了是李洪志说了不算,明慧网说了才算数吗?如此本末倒置,把堂堂“宇宙主佛”置于何地?但如果说只要是李洪志讲的都是“真经文”,又显然与“明慧网”之说相悖。思来想去,在“真假经文”问题上,有着太多的疑点和困惑。

  疑惑二:“最近”一说缘何而来?

  请看“消除令”开头的一句话——“最近有人热衷于把师父在海外针对海外国际社会学员的小范围讲法广泛传播……”,这个“最近”用得有意思,让人感觉“假经文”是个新鲜事物,可是据笔者所知,“假经文”现象却是由来已久啊!

  ——2000年,李洪志提出:“你们担心大法被破坏,它们就制造假经文”[1]。

  ——2003年,李洪志又说了,“在中国大陆,有个别地区还有拿假经文在传的……”[2]

  ——2004年,李洪志还在强调,“要重视学法,不要再看、再传邪恶利用学法差的、人心重的学员流传的乱法烂鬼的假经文”[3]。

  ……

  可见,“假经文”在法轮功内部从来没有消停过,那么又谈何“最近”呢?明慧网是要自遮家丑还是欲对旧事既往不咎?真叫人疑窦丛生。

  疑惑三:“假经文”究竟何人所为?

  关于是谁炮制了“假经文”,明慧编辑部本是有过明确结论的。2010年5月7日,明慧编辑部发表《师父从来不让集资》的“申明”,指出“一些学员人心泛滥而不自知,让特务一再钻空子”,导致“集资、假经文、邪恶网站”等现象的发生,这说明,“假经文”乃是“特务”一手炮制。

  但是“消除令”却完全没有认可以往的结论,含糊其辞地将炮制并传播“假经文”者称为“有人”、“有的”等,如此说法未免有些不负责任,因为这样就扩大了所指对象,至少包括了半人半“神”的大法弟子、“常人”以及“特务”等几类。明慧编辑部此举是属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好赖不分呢?还是暗示炮制“假经文”者另有其人?这其中的意味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有一个疑团必定是油然而生:“假经文”究竟是何人所为?

  疑惑四:“消除令”对谁而发?

  照理说,既然是明慧编辑部所下的号令,它的受众必定是大法弟子,因为其他的任何人都是没有义务接受明慧网号令的,那么也就可以理解为“假经文”的始作俑者必定是大法弟子中的一部分。不过如此一来,不免成了出尔反尔,直接推翻了自己认定“假经文”的罪魁祸首是“特务”的结论。

  但如果硬要说这“消除令”是对“特务”所发,那又显然成了天大的笑话。因为就算“特务”会时常关注明慧网,并且看到了这则号令吧,但既然他们明摆着是来破坏“大法”的,编辑部却巴巴地跑去对他们发号施令,那不成鸡同鸭讲、自取其辱吗?这岂非跟向正在交火的敌人讨枪要炮一样可笑?对此,真搞不明白明慧编辑部是自掴耳光还是脑子进水了。

  疑惑五:“消除”措施多此一举?

  “消除令”还制定了措施,要求“有人”来“负责”和“消除”私自整理的文字材料、录音制品及网上的记录等等,以彻底杜绝“假经文”现象。不得不说的是,这实属烂招一个,甚至多此一举。

  曾记否,李洪志在面对弟子提出,留着《转法轮》这本“天书”是否会泄露“天机”的时候,十分自信地说过“至于说书呢,非常好处理,我们可以在某个时间中让他一字没有,都变成白纸”[4]。瞧,这样多省事啊,只要李洪志略施法力,就可以把那些“私自整理的文字”全部消失无踪。至于那些什么录音、网上的记录之类的,让李洪志那无数的“法身”该出手时就出手,立马能轻松搞掂。而明慧编辑部却舍易而取难,多此一举,是因为不相信李洪志的“神通”还是吃饱了撑着?

  总之,短短一个“消除令”,在带给我们太多的疑惑的同时,折射出的是法轮功太多的无奈和窘迫。


  附注:
  [1]李洪志,《走向圆满》
  [2]李洪志,《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3]李洪志,《放下人心救度世人》
  [4]李洪志,《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责任编辑:晓涵】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