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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的强大力量

作者:卢国梁 · 2011-07-29 来源:凯风网

  白驹过隙。12年前的7月22日,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被依法取缔。从1992年开始传播到被取缔之前,法轮功一直“快速发展”,“学员”达到200万(李当时号称4000万人),触角伸到了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由于极具欺骗性,有叶浩等特殊“社会资源”保护,加之李及信徒“只许叫好,不许说坏”、睚眦必报的态度,几年间,法轮功在社会上很“强势”,很猖獗。

  而在众皆避之不及、职能部门意见不明确的环境下,也有不顾安危的普通民众挺身而出,揭露李和法轮功。正是民间难能可贵的反对声音,汇集成了民意的洪流,使世人看清其真面目,法轮功问题为社会所重视并逐渐形成共识。

  在取缔法轮功12周年之际,回眸那些可敬的人,回顾民间的斗争历程,从中体悟民意的强大力量,很有意义。限于篇幅,笔者选取其中的典型代表,作扼要叙述。

  一、普通民众,发出民间的最强音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普通民众多来自社会基层,对事物的认识最直观,体味也最深。对于法轮功的危害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他们发出的声音是真实的民意,有强大的生命力。

  长春市政协委员孙秀娟,两次提交揭法提案。1996年春,孙秀娟所在的“一汽”公司有人向她反映法轮功的问题,并给她送来《转法轮》。看过后,她感到书中充斥迷信思想,于是对此事做了调查研究。在这期间,孙的两位朋友(都是高工)的孩子成为受害者,其中一个时常对着李的“神”像念念有词,因父亲毁了“神”像要跟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基于此,1997年1月,孙秀娟联合张蕴等7人向长春市政协提交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当务之急──练“法轮功”热应引起足够重视》的提案,指出《转法轮》等图书“宣传的是封建迷信、伪科学”,“在群众中造成了思想混乱、产生了不良影响”。1999年1月,孙秀娟再提《关于对练“法轮功”加强管理的建议》提案,指出,“要防止其无限度膨胀而潜伏的隐患,如若听之任之,如若放任自流,那么将会引起难以设想的后果……”。孙秀娟的努力引起了长春市职能部门的重视。

  左郁和邹祺,基层来信寄心声。1998年5月31日,山东省东营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医生左郁给《健康文摘报》寄出读者来信。信中描述,“信徒家均挂着不伦不类李洪志放大几尺的像片及法轮照,占踞半个屋墙,比近100年来任何一个国家领袖的像还大得多”;“李洪志的言论已大大超出宗教范围而成了当今社会上的一股逆流……我给你们写信,就是要执著地反映目前这种逆流、这种害人的精神鸦片……这是什么‘佛法’?我个人认为李洪志的言论行为及他的组织已近‘邪教’之路!这使我想起解放初期取缔的‘—贯道’。”

  1998年6月,公民邹祺给中央写了一封信。邹祺是受害者亲属,“亲属迷此功已二年,今年发现她言行荒诞离奇,经医院诊断已练功出偏,精神失常”。通过调查,邹在信中从6个方面论证并“惊人发现原来一直说健身和劝人为善的‘法轮功’根本不是健身气功,而是不折不扣借气功形式传播封建迷信的邪教”,吁请“中央予以重视,尽早取缔”。

  请注意,1998年,法轮功宣传造势还异常猖狂,有关部门又没有明确的政策界定,任何不利于“大法”的言论都有可以被围攻甚至遭至人身攻击。而两个普通群众左郁和邹祺却敢于公开上书,并透过现象认定其为邪教,多么难能可贵!现在重温这两封信,笔者非常佩服普通百姓敏锐的眼光和清醒的判断力!

  王志刚、宋剑锋夫妇,开启民间反邪教先河。两人是一对夫妇,王志刚为工学硕士,宋剑锋心理学硕士,均在吉林省长春市工作。1993年,法轮功在长春出现不久,这对夫妇很快发现“不正常”。1998年开始,他们自筹资金,购置设备,开始与李及其法轮功进行较量。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之后,他们陆续撰写了批判文章,涉及科学、宗教、法律等领域(这些文章后被汇集成书,即《“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之一、之二)、《邪说俱全的“法轮功”》)。在他们的帮助下,1999年7月前,就有几十名练习者回归正常生活。为此,他们曾遭公开咒骂,甚至被扔鸡蛋。

  法轮功被取缔后,他们适应新形势,于2001年7月,建成了批法轮功的民间网站“天鉴网”。因对习练者“破坏力”巨大,该网站被李称为“邪恶网站”。

  赵杰民、宋炳辰、刘凤才等,持续的斗争者。赵杰民、宋炳辰等均为李早期合作者,对李及法轮功最熟悉,也最早认清其本质。他们是法轮功旗帜最鲜明的揭露者。

  早在1994年,赵杰民、宋炳辰等便发现了李的野心和法轮功的危害,他们征集百余群众联名签署多封举报信(名为《揭发江湖骗子李洪志书面材料》),揭露了李违法犯罪的事实。从1994年开始,举报信先后呈送中国科协、民政部、中央电视台、中国气功研究会等部门。信中列举大量事实和个案,揭露了李盗拼“功法”,臆造“法轮”,合成“佛画”,雇人编书,谎称“四大功能”;聚敛钱财,偷税漏税;贻害练功者等问题。他们大胆声明,“对揭发材料中一切事实,负法律责任”。

  可贵的是,他们的举报持续了近5年时间,直到法轮功被取缔;而且,举报留下了单位或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他们表现了中国普通百姓觉悟和巨大勇气。他们不知疲倦的大声疾呼振聋发聩,惊醒了许许多多的人,也为中国政府下决心处理法轮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个别单位的个别人竟违规将这些揭发李的材料送到李的手上,引发了法轮功对赵杰民等人的攻击。

  二、佛教界,宗教的坚定捍卫者

  李之无耻在于对佛教的亵渎:利用佛教的威望,剽窃佛教语汇,披着佛法的外衣,因而遭到佛教界的抵制和反对。正是佛教界,最早、最坚定举起了“佛理”批法的旗帜。

  长春般若寺,四份公告。般若寺是长春市一座重要的佛教寺院,吉林省佛教协会所在地。当法轮功蔓延之际,般若寺的僧人和佛教居士很快就认清了李是“狂魔眷属”,法轮功是“附佛外道”。1996年8月至9月,几位居士以“般若寺般若讲堂四众弟子”的名义撰写了四篇批判李及法轮功的文章,即《略论“法轮功”不伦不类》、《不应让“法轮功”的狂风席卷蔓延》、《“法轮功”纯属妖言惑众》、《请看庐山真面目》,张贴在寺院的《告示栏》,文章当时还发送到吉林省的一些佛教寺院和佛教徒手中。有助于善良的人们进行辨析,也推动了佛教界对法轮功的批评和思考。

  陈星桥居士,《佛教“气功”与法轮功》。1994年,时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级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的陈星桥即与法轮功有所接触,还听过李的所谓“讲法”。他很快发现法轮功集伪气功和伪佛法于一身,是把气功宗教化、巫术化的典型。除了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自己的看法外,他还专门研究《转法轮》等书,于1996年9月写出了《还“法轮功”的本来面目──一种新型的民间宗教》,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发表了该文。此后,经修改、补充,该文连载于《法音》1998年第3期至第4期上,在佛教界引起重大反响。

  为了正确界定、诠释佛教“气功”,陈又撰写了正面阐述佛教“气功”的文章──《佛教“气功”概说》(连载于《法音》1997年第4期至第7期)、《佛教“气功”参考书概观》(发表在1997年《法音》第12期上)。

  1998年1月13日,陈星桥参加了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的“法轮功问题”座谈会并整理了纪要。1998年6月,陈星桥把《佛教“气功”概说》、《“法轮功”──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等整理汇集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并正式出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吴立民在该书的《序》里写道,“当前气功界是比较混乱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打着佛家的旗号,蒙蔽群众,诈骗钱财,扰乱社会。李所谓‘法轮功’甚至打着佛教反佛教,猖狂至极。陈星桥先生编著的这本《佛教‘气功’与法轮功》有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功德。”

  《佛教“气功”与法轮功》是中国最早从佛理上揭露法轮功的书,它剥去了李的伪装,起到了正本清源的良好作用。同时也引起了法轮功的极度恐慌和仇恨,他们组织人员写信群发,到处对陈星桥进行恐吓、诬告。

  赵朴初,提议召开“关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问题座谈会”。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对揭露法轮功一事很重视。从1996年11月16日至12月7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赵会长先后对中国佛协有关工作人员作了六次重要批示。11月28日的信指出,“我也有一个熟人因患癌症经过两次大手术而学了这个‘功’。我劝她勇于舍弃(她是佛教徒),……但她不肯……因此,我主张请吴老将李洪志的书看一看,并组织座谈,付之公论。”12月7日的批示指出,“问题是它又假托‘佛法’之名而违佛法之知见,佛教人士为文驳斥是合理的……约几位学者座谈一番。因知学转法轮者已有上百万人,不可不慎重对待,光是取缔还是不够,还要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

  根据赵朴初的要求,1998年1月,中国佛教协会召开了“法轮功问题”座谈会。这是中国佛教界的正面回应,也是佛教界统一认识,再次与法轮功斗争的动员和准备。与会的吴立民、妙华法师、陈星桥居士等佛界领袖人物,以理性态度对法轮功欺骗公众、危害社会、谤佛毁佛的恶行进行了剖析,并呼吁政府尽快制止法轮功的蔓延。与会者指出,法轮功是一种由民间迷信形式发展到了最高阶段的现代迷信;李歪曲、贬低佛教,伤害了佛教徒的感情;法轮功是“附佛外道”。

  随后公布了《中国佛教协会“关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问题座谈会”纪要》,是中国佛教界与法轮功“正邪不两立,水火不相容”的宣言。从此,佛教徒对法轮功成人人喊打之势。

  三、新闻媒体,独特的舆论引导作用

  在揭露法轮功聚敛钱财,害人子弟方面,媒体发挥了最为独特的作用。正是媒体的批评性报道和舆论引导,才使“如日中天”、“好评如潮”的法轮功的原型毕露,并引起了社会持续关注和反思,客观上促成了法轮功问题的解决。

  《光明日报》: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第四版发表了《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作者“辛平”是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副司长潘国彦的笔名,寓意“新闻出版署评论员”。该文指出《转法轮》“是一部宣传封建迷信的伪科学图书”,“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色彩,作者也正是在这一点上‘自高身份’”。该文列举李的胡吹,“人生了病不应该去医院,因为人生了病是前世造了业,今世要还债,如是去医院看病,就是欠债不还,就要破坏常人社会的正常秩序。”该文强调,“《转法轮》的出版和流行再一次提醒我们,在当前,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

  由于《光明日报》是以高级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群的全国性大报,《警钟》一文在知识界引起很大反响,以前对法轮功不屑一顾或怕麻烦的专家学者都开始给予关注和研究。而法轮功内部也出现裂痕,1996年8月,李抛出《大曝光》讲“自从《光明日报》事件以后,……也有在艰难形势下,不向内修,搞分裂的,加重了当前的形势的复杂;也有害怕自己身名利益受到损害而不修的;也有不顾大法的安定而传播小道不实的消息的,加重了乱法的因素……”

  《警钟》一文发表并发酵后,出于公心和良知,更多的媒体也对李的精神控制和害人行径进行揭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批法的舆论环境。而法轮功当然不甘坐以待毙,李组织习练者进行了睚眦必报的反击:只要有媒体批评,就进行围攻。也正是围攻暴露出的怕心,让更多的人看清了法轮功的实质。

  《齐鲁晚报》:1998年4月初,刊登了《请看看法轮功是咋回事》等3篇文章,揭露许多练法轮功的病人因拒绝打针、吃药而延误病情,甚至导致死亡,病人家属非常担心。经策划,6月1日到3日,分别有900到3000不等的习练者到报社聚集,打出横幅,提出更正、赔礼道歉等要求。后在公安部门介入下,该报一位副总编与其中代表谈话后,这些人才撤走。

  北京电视台:1998年5月24日,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清假气功》节目,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谈一名博士生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障碍的事例。5月27日起,北京及从河北等地赶来的习练者5000余人次,连续6天占据电视台的天井餐厅红绿兰,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电视台正常工作受严重影响。

  《青少年科技博览》:1999年4月,刊登何祚庥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文章再举中科院理论物理所一位博士生因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不吃、不喝、不睡、不说话”,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病愈后仍练“功”而病情复发。法轮功组织极为光火,4月19日至24日,煽动七个省市的习练者到天津教育学院静坐示威,人数最多时达6000多人,要求编辑部收回已发刊物,销毁未发出刊物,公开发赔礼道歉声明。目的没有达到后,有近3000名习练者又到天津市委、市政府门前聚集,后被公安部门采取劝离措施。这一事件成为4月25日围攻中南海的预演和导火索。

  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1997年1月至1999年4月,全国许多媒体,如中国佛协《研究动态》、《南方日报》、《浙江日报·钱塘周末》、《健康文摘报》、《中国青年报》、《华西都市报》、《重庆晚报》、《华商报》、沈阳电视台等,都先后对法轮功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批评和揭露,“放大”了李的欺骗手法及法轮功的“毒副”作用,起到了独特的舆论引导作用。

  四、专家学者,较量的中坚力量

  在与法轮功较量中,专家学者或许不是人数最多的,但他们对公众有巨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研究系统严谨,也最令李和法轮功胆寒,他们是反法的中坚力量,也是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问题的直接推动力量之一。这里仅举两人。

  段启明,釜底抽薪者。1996年,在国家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任上的段启明先后收到几封群众来信,揭露李打着气功、“佛法”旗号,神化自己,宣扬迷信邪说,从事违反法律政策的非法活动,遂开始关注李及法轮功。

  1998年12月,时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的段启明举办了一期全国宗教干部培训班,并邀请何祚庥作了反伪科学伪气功的报告,何在讲课中谈及了法轮功问题。培训班结束后,段启明集中了一段时间,先后阅读了何“转赠”的《转法轮》等9本图书,也搜集了李其他图书以及涉法正反两方面资料。通过研究,段启明认定李是一个借气功和“佛法”神化自己、愚弄练习者、诈骗钱财的江湖骗子,法轮功则是一个具有会道门和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遂整理了一份2万多字的《浅析李洪志的“法轮佛法”》,其中包括“法轮佛法”的主要观点,李个人情况、图书出版情况和组织体系,社会影响和危害,对策建议。

  1999年4月14日,中国无神论学会召开纪念“五四”80周年座谈会,段启明就李及法轮功问题作了发言。根据何祚庥的提议,会议决定由段启明、杜继文执笔就李及法轮功问题代中国无神论学会起草一份报告呈送中央领导。4月24日,段启明完成了呈送中央领导的信。

  “4·25”事件后,段启明参加了“法轮功类图书审读小组”,并送交了《<转法轮>等出版物是一批露骨宣扬迷信愚昧的出版物》、《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李洪志》两份资料。

  段启明从学术角度对法轮功的研究,对专家学者有示范和带头作用,对法轮功则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何祚庥,反法轮功的旗帜。何祚庥是中科院院士,一直站在反伪气功,反人体特异功能的前沿。凭着深湛的学养和敏锐的嗅觉,他很早就关注法轮功问题。1997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何祚庥和龚育之、郭正谊联合发言,指出“神棍巫术的复活,首先是诈骗钱财,更严重的是发展为邪教,破坏社会稳定。”

  1998年5月23日,北京电视台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净假气功》的电视片,引发法轮功冲击,片中揭露法轮功的科学家就是何祚庥,他谈到“练习气功要注意,譬如‘法轮功’就可以练出走火人魔,对这个问题,练功者要当心”。事件发生时,何本人也收到了一大批来信,更有中科院的法轮功信徒连续多天找上门同何辩论。

  在1998年的全国宗教干部培训班上,何祚庥应邀作了揭露伪气功的专题报告,其中剖析了法轮功的本质。

  1999年初的全国政协会上,何祚庥和谷超豪等委员联合提案,呼吁“应在各报刊上揭露法轮功的邪说及其坑蒙诈骗等违法活动”,“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照《刑法》打击邪教并对其非法气功活动进行取缔和加强管理”。

  1999年4月,何祚庥在《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青少年不宜练习气功》的文章,两次提到法轮功的短处。第一是法轮功宣扬封建迷信,鼓吹“元神不灭定律”,第二是练法轮功会走火入魔,并再次举了中科院研究生的例子。该文捅了马蜂窝,引起习练者强烈“反弹”,并成为法轮功围攻中南海的导火索。在1999年4月14日中国无神论协会召开的纪念“五四”80周年座谈会上,何祚庥提议以中国无神论学会名义向中央报告李及法轮功问题。后由任继愈、何祚庥、段启明联合署名并紧急报送中央。

  正是因为有何祚庥、段启明等一大批专家学者不惧压力,对法轮功进行科学、较为系统的揭露,使法轮功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广泛关注,取缔成为广泛共识。

  回首那些发展趋势的往事,笔者有许多感想:一个人的声音未免弱小,但很多人一起呐喊,就形成强大的合声。同样道理,面对信徒众多的法轮功,一个人挺身而出反对,力量未免弱小,但一个又一个人站出来,就汇集成了民意的洪流,形成了社会共识:李及法轮功不得人心!

  取缔法轮功,法律当然是依靠性因素;而其中的民意呼声,也不可或缺,取缔法轮功更是顺民意应民声之举。

  笔者认为,锦上添花固然可敬,但最值得尊重和记住的还是那些在逆境下跟法轮功持续斗争的人,他们事迹或许很平凡,但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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