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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所谓“信仰”到底是什么?

作者:骆志军 · 2009-05-05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逃到境外并得到某些势力支持后,一些人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性质,一直称其为含义模糊的“信仰团体”。

  那么,法轮功到底信仰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得看看其教主李洪志到底信仰什么。

  信仰是人的精神寄托,人的人生价值观的外在表现。信仰可分为:1、人文信仰,例如信仰儒学、道学、佛学、人权民主自由,忠君爱国等;2、政治信仰,例如信仰共产主义、资本主义等;3、宗教信仰,例如信仰道教、佛教、天主教等。

  那么李洪志究竟信仰什么呢?

  首先,看其人文信仰。

  李洪志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对人文意义上的儒家、道家和佛家不会有什么精深研究,更谈不上什么信仰。但为了显示自己博学多识,他对此也时常谈论一番。

  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有弟子问:“儒家思想贯穿着中国的历朝历代,那么我想问一下儒家思想和大法在中国洪传是什么关系?”李洪志回答:“儒家……只不过是奠定人的一个思想而已,叫人明白什么是中庸与人应信守的仁、义、礼、智、信等具体东西,仅此而已。人类的各个时期的文化都是在奠定人在得法时应有的思想,最终能在得法时理解法,能听懂法。”他认为儒家只是法轮功洪法的思想铺垫而已,可见他并不信仰儒家。

  他在《转法轮(卷二)》之《佛和道》中说:“佛就是佛,道就是道。它们两家的理溶在一起根本不可能。而我们炼的这东西实在太大了。按照宇宙在炼,包括一切。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不同层次有不同的理解,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显现。在法轮世界里,他有他的认识,超出法轮世界还有更高的认识,再超出还有更高的认识。”在此他认为法轮功是高于佛家和道家的,一个人绝不会信仰自己瞧不上的学说,可见他也不信仰道家和佛家。

  李洪志是中国人,但他对自己的祖国极端仇视。他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咬牙切齿地说:“全世界所有的民族都在中国转生过……实际上中国的国家形式与内涵都是不存在的。你们觉的语出惊人吗?其实中国文化是全世界的人在各朝各代中留下来的,结了缘就转生到其它地区去了。例如,现在的美国人是大明朝人。现在美国人很喜欢道,还留有那时的观念表现。明朝人向道最顶峰的时候,在一些城里几乎是家家设炉啊。英国是大唐,法国是大清,意大利是元,澳大利亚是夏,俄罗斯是周,瑞典呢是北宋,台湾是南宋,日本是隋。……所以严格的说,哪是中国呀?谁是中国人哪?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那么,现在存在了吧?……其实现在也不存在,因为到最后一台戏要唱的时候,要传法的时候,全世界和我结过缘的众生,或者是最有可能得法的那些人和当大法洪传时出来起负面作用的人,统统转回到中国了……所以中国那地方的……众生要被毁了,多可怕呀。”说这样一个人信仰爱国主义那是对所有爱国者的侮辱。

  李洪志定居美国,据称他对人权民主自由理论非常向往,但事实恰恰相反。他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中不屑一顾地说:“在西方,很多国家不是在追求民主、信仰自由、人权吗?这好象代表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可是呢,……什么民主啊、信仰自由,在利益面前,人们极力推崇的这些东西一下子就变的一钱不值了。”“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世上的任何东西我们都不能够执著它。”也就是说,李洪志对任何人文思想都是不信仰的。

  其次,看其宗教信仰。

  李洪志说:“法轮大法不是宗教,但是将来的人会认为是宗教,传给世人目地(笔者者注:应为目的)是为了修炼,而不是为了搞宗教。”(《大法金刚永纯》)

  “我们不是宗教,所以你也不要把我们和宗教摆在一起。”(《加拿大法会讲法》)他如此撇清和宗教的关系,动机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从骨子里鄙视一切宗教。

  他说:“当今的人类社会,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那些宗教中的人自己都知道。……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特别是台湾有许多很有名的和尚、居士实际上是魔。”《转法轮卷二》“本世纪所产生的宗教,何止本世纪,前几个世纪在世界各地有许多新教产生,这些大多都属于假的。”(《转法轮》)“现在宗教已经不能度人了,很多人都是政客了。”(《欧洲法会讲法》)“大家看到了,宗教在当人类道德走向没落的时候,在社会上起到的作用是什么。它度不了人还败坏着人的正信。”《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道家是独修的,道教是不应该存在的。”(《转法轮(卷二)》)“基督教信徒修的宗教等于白修,她和常人一样,……还是在常人这个境界中轮回。”(《新加坡法会讲法》)2007年7月28日,李洪志发出了《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的总动员令:“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像,都全面解体、清除。……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旧势力安排的一些因素都在销毁……关于宗教中那些个乱神,也都在清理。”(《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长期以来,旧势力及三界内一切起负作用的乱神,一直在起着很坏的作用。”(《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

  可见,李洪志是不信仰任何宗教,并且是和所有宗教为敌的。

  第三,看其政治信仰。

  李洪志曾写过《预言参考》一文,集中而又鲜明地表达了反对包括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政治理想和政治制度的思想:“目前不只是共产恶党社会搞马克思的一套,世界上的发达国家搞的社会福利等也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共产邪恶主义的东西,表面上是自由社会,实质上好象全世界都是在搞共产主义。从邪恶的共产主义国家来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人都有一个同感,觉的这里好象共产主义一样,只是不讲暴力革命那一套。”

  那么,李洪志这也不信仰,那也不信仰,他究竟要信仰什么呢?有人可能会说,他只信仰法轮功的“真、善、忍”呀。非也。李洪志对自己提出来的所谓“真、善、忍”也是不当回事儿的。

  “宇宙的特性就是真、善、忍,不是我们功专有的。”(《延吉讲法答疑》)“道家修真何止不是修真、善、忍,而佛家修善又何止不是修真、善、忍,其实只是表面形式不同而已。”(《精进要旨》)在《新加坡法会讲法》中,有弟子质问他:“老师说:我不在真、善、忍之内,应如何解释?”李洪志无言以对。在实际行动中,他完全用与所谓“真、善、忍”完全相反的一套来指挥弟子危害社会、违法犯罪。在《新西兰法会讲法》中,有弟子问:“法轮功讲真、善、忍,那么天津发生了对法轮功弟子不公的事(该弟子此处是颠倒黑白——笔者注),是否也应该忍?”李洪志再也不坚持什么“真、善、忍”了,反而鼓动弟子变本加厉:不能忍,“(围攻)没有错!去的人多吗?我说去的人并不多。”李洪志在《忍无可忍》中干脆挑明了说:“真、善、忍……绝不是人所认为的人的什么思想与常人生活的准则。”依据如此言行,能说李洪志信仰什么“真、善、忍”吗?

  其实,李洪志的真正信仰不是任何别的什么,而是他自己:“我是从什么都没有中堆积成有……一层一层的转生……构成我生命的东西与宇宙中其他生命都不一样,什么东西都动不了本质。”(《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佛与道为我选择形像的问题当时在低层次中也发生了争执,道教也是为此而产生的。……佛那边也在为我选择佛而开创条件,说应该要佛的形像。……历史上道和佛之争就是为此而发生的。”《美术创作研究会讲法》“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也许宇宙都没有了,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北美巡回讲法》):“我今天做的这件事情,是要想把整个地球上的人类啊,物质啊都做好,我都可以做。”“要保留地球怎么保留?就像你们修炼一样,随着给你们演化身体的同时,也在制造着新的地球。”(《北美首届法会讲法》)“我确实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传了更大的宇宙的根本大法”,“这些理论你无论翻遍世界上所有的书,你学了世界上所有的学科,你都学不到的。”(《悉尼法会讲法》)

  关于邪教的定义和特征,多年研究邪教问题的西班牙专家佩佩•罗德里格斯主要依据人权标准,在其《痴迷邪教》一书中提出了关于邪教定义的建议,得到国际学术界的普遍认同。该书认为,邪教的显著特征包括:“以一种所谓超常理论凝聚起来的团体,这个团体一定有这样一个领袖领导,他自封为神或神的代言人,他被神化了,并自称掌握了绝对真理最高真理。有着垂直和集权性质的神权结构,领袖的言论就是信条真理……要求信众全身心投入团体,通过无形的心理压力使他们疏远各种社会交往,甚至断绝各种联系。要求信众只接受自己团体所提供的信息……强化‘社会是垃圾场’,‘是恶的’意识”,等等。依据上述分析,对照这些特征,可知李洪志打着所谓超常理论的幌子并以身作则,诱惑法轮功信徒摒弃与人类所有信仰的联系,从而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最深处厌恶人类、厌恶文明、厌恶社会、厌恶人生,只迷信李洪志个人及其歪理邪说,只效忠集权制的法轮功神权结构,完全痴迷于法轮功的一切活动。

  由此可知,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信仰团体”,而是一个对李洪志教主实行绝对崇拜的、极端的膜拜团体,即不折不扣的一种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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