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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破坏公共安全的元凶?

作者:袁 军 · 2012-11-28 来源:凯风网

  近期凯风网披露,法轮功公然漠视社会公德、无视公共安全,破坏灾情预警喇叭。先是5月10日11时,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岭头村气象预报大喇叭被境外法轮功通过网络电话侵入,播放法轮功内容,历时4分45秒;之后8月27日下午6:15左右,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油溪乡前进村的山洪灾害预警喇叭被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启动,播出宣扬法轮功的内容。这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正如湖南省油溪乡前进村的村民愤怒地说:“如果预警系统被干扰时,山洪真的来了,耽误了正常预警,不知道要造成多大的损失,邪教的危害真是比山洪还要大。”

  对此,了解法轮功的人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无视社会公德,干扰人民的正常生活,甚至破坏公共安全是法轮功的一贯做法。2001年,辽宁抚顺市法轮功习练者窦振洋、王洪军于2001年1月19日和1月23日两次在铁路上设置障碍物,导致吉林至天津的2224次旅客列车及545401次重载机车受损,险遭倾覆,直接经济损失76万余元。2002年3月5日,周润君等十多名法轮功组织成员破坏并插播长春市、前郭县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主干线,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致使长春市城区内15.3万用户在数小时内无法收看32个频道的有线电视节目,致使前郭县1.6万用户在210分钟内无法收看有线电视节目,造成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自2002年6月23日攻击鑫诺卫星以来,法轮功非法攻击卫星电视达数百次。鑫诺卫星、亚洲3号卫星、亚洲4号卫星、亚太5号卫星、亚太6号卫星都先后遭到法轮功组织非法攻击。

  诸多事实表明,法轮功人员无视公共安全的恶行频发,那么这种恶行发生的本源到底是什么?

  一是李洪志“指示”的结果

  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讲:“很多学员在默默的做着大量的讲真相的工作,发传单,打电话,利用电脑网,上领馆,还有的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在向世人讲述着大法的真相,揭露邪恶的迫害。中国国内的学员更了不起,在极大的邪恶压力中证实着法,救度着众生,都是了不起的、伟大的”。

  长春插播事件发生3天后,即2002年3月8日,李洪志抛出“新经文”《用正念看问题》,称“目前大陆大法弟子利用电视向人民讲真相,是慈悲伟大的举动”,以怂恿的口吻胡说中国政府“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也不要再因为怕心而否定大法弟子讲清真相中的所为”。李洪志还鼓励信徒说,“一次电视插播、一次上访的行动,都起着很大的作用”,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很大的影响”。(《美中法会讲法》,2003年6月)

  为此,法轮功习练者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不再顾念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公然插播电视、破坏灾情预警喇叭。

  二是法轮功组织的“积极”鼓动

  法轮功第一媒体是李洪志钦定的,为此对李洪志的指示总是积极落实。在破坏社会公共安全方面,仍是如此。

  法轮功第一媒体发表《插播有线电视的实际方法》一文,公开传授插播电视的犯罪方法;发表《插播颂》,对攻击卫星的行为进行鼓励;又发表《电视插播是英雄正义之举》称:“任何以和平方式维护人权的行为都是合理合法的。”;发表《插播电视是对大陆民众视听权的维护》,强词夺理地鼓动法轮功信徒通过卫星对电视插播。

  此外,境外法轮功组织还偷偷向境内输送电视插播设备,教唆境内法轮功习练者插播广播电视。

  正是有了“师父”李洪志的指示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教唆和鼓动,法轮功人员才有恃无恐,一而再再而三地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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