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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的弟子为何前赴后继

作者:雨花石 · 2012-12-11 来源:凯风网

  在“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之前,就有大法弟子为了追求“圆满”而自焚的事情了。如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农民刘玉凤。山东省招远市南院镇农民李玉梅。山西省屯留县北岗乡工人李进忠与山西省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员常浩驰。在“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之后,湖南常德市的谭一辉,广西南宁市某学校学生骆贵立,河北省石家庄市李晓英等人都是采取自焚的方式死亡的。那么在法轮功组织里自焚的大法弟子为何前赴后继呢?

  一是“师父”的催命符催出的结果

  法轮功成立以后,在如何获得“圆满”,怎么获得“圆满”,怎么“弘法”、“护法”,如何“弘法”、“护法”这些问题上,李洪志给弟子们下了一道道催命符。这些催命符把死亡与“圆满”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并把死亡说非常愉快和美丽。什么佛、神是不要身体的,人死了“元神”不灭。“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脑袋掉了身体还在打坐”。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等等。而且,李洪志还蛊惑说大法弟子不会像常人一样死掉,就是先走的,等待他的也都是最美好的。正是因为李洪志给弟子下的一道道催命符,把死亡与“圆满”等同起来,才导致一些弟子选择自焚等不同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一个人放不下生死,他绝对不会圆满。”(新加坡法会讲法)

  “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

  “你真正放下生死的时候,你什么都能做到。”(《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下的催命符,如同宋朝皇帝逼近岳飞回朝的一道道金牌。在李洪志催命符的煽动和蛊惑下,自焚的大法弟子们视死亡,不要身体是获得“圆满”、“弘法”、“护法”与“去掉执著”,“提高心性”一个修炼必经阶段和过程,认为以自焚的方式来“弘法”、“护法”是最高境界和最终的表现方式。何况人死亡之后,扔下的是肮脏的臭皮囊,而“元神”却获得了“圆满”,登上了天堂,去了西方极乐世界。同时,自焚者认为在各种各样的“圆满”方式中,自焚无疑是最干脆,最好的一种选择方式和方法,它可以把人体的这个所谓的臭皮囊烧的一干二净,化作青烟。

  二是弟子盲目崇拜导致的结果

  每个人都有对美好前景的向往。李洪志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来无限的扩大社会的阴暗面来攻击社会和常人的。与此同时,李洪志把每个人身上的缺点,错误和毛病与他捏造的“业力”、“白色物质德”及每个人身上的疾病联系在一起;并把所谓的“层次”与人身上的“业力”、“白色物质德”、“执著”、“心性”、修炼的好坏程度联系起来,导致法轮功修炼者盲目的崇拜李洪志和法轮功。试问那个法轮功修炼者不得病?又有那个法轮功修炼者的道德能像无暇的美玉一样没有一点杂杂质呢?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圣人在道德修养和养成上还需要吾日三省吾身,何况生活中的芸芸众生,普通的民众。然而,李洪志偏偏拿不是当理说,他让法轮功修炼者去掉人的一切七情六欲。在如此苛刻的条件下,法轮功修炼者在李洪志的欺骗下,只能有崇拜的份,没有一点点思考的余地。因为有思考就是“心性不高”,“执著”未去。这样李洪志完全牵住了大法弟子的牛鼻子,达到了蛊惑、欺骗修炼者的目的,导致法轮修炼者盲目崇拜法轮功。

  王进东醒悟后是这样说的。日复一日,我的内心生起了为捍卫“大法”不惜抛弃自己生命的念头。当王进东等人从法轮功媒体上看到李洪志的《去掉最后的执著》的“经文”后,为大法献身的念头又上了一个台阶。

  三是法轮功“精神控制”的结果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几个人相聚在一起,是不愿意接受群体以外的外部信息的,对外部信息持排斥态度。基于此,法轮功成立后,建立起了层层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各地的辅导总站、辅导站、分站,直至练功点。每个练功点的几个人在一起修炼、切磋,谈互相间的修炼体会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此他们把同道之间的切磋和交流当成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提高心性的最好方法和直接的做法,甚至为了“驱魔”杀同修的事情,以及为了男女双修杀人害命的事情也常常在练功点的几个人身上上演。“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也是这样发生的。王进东在《我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前前后后》的自述中是这样描述的。他们练功点的几个自焚者通过一段时间的体会和交流都产生了去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想法。

  2000年8月,李洪志在“法轮功媒体”上发表“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后,悟性好的刘云芳就谈起了该出来“护法”了。2001年元月6日,王进东就产生了不惜牺牲肉体“护法”自焚的决心。8日后,郝惠君也不断找刘云芳谈同去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事,并说女儿陈果也要参加。10日,刘云芳把郝惠君给他为办这件事用的钱让我买4张卧铺票,并说刘葆荣也参加。第二天我找到刘春玲,让她帮我买4张到北京的火车卧铺票。刘春玲满口答应,并说起最近有的功友准备到天安门广场自焚,她也有去的想法。

  在法轮功精神控制下,法轮功修炼者和痴迷者这种单向信息接受与交流非常可怕。他们不但不接受外部信息,而且对外部信息不闻不问,持排斥的态度,并自觉的对外部信息进行屏蔽。傅怡彬在法轮功精神控制下,因为只接受法轮功的单向信息,为了所谓的“度人”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妻子,并砍伤了母亲。

  李洪志和法轮功想赖掉法轮功修炼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这笔帐,自焚的弟子们不答应。毕竟他们为法轮功付出的太多,为了“弘法”和“护法”他们不但连的生命都不要了,甚至把整个家都搭进去了。郝惠君是带着女儿陈果去的。刘春玲也带上了自己的女儿刘思影。结果刘春玲一家身亡。郝惠君一家致残。可是法轮功却不承认。

  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之后,谭一辉,骆贵立,李晓英等人也采取的是自焚的方式死亡的。法轮功之所以没有像对待天安门广场自焚弟子那样对待他们,是因为他们选择的地点和采取的方式并不引人注意。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是集体自焚,选择的地点是吸引全世界目光的天安门广场,加上刘思影还是一名少年儿童,当然不同寻常。法轮功为了给自己的脸上贴金,漂白自己,不承认自己是邪教,当然不承认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大法弟子是法轮功修炼者。然而,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决定了自焚的大法弟子的所作所为,李洪志和法轮功欠大法弟子的血债赖不掉的。因为在法轮功组织里,自焚的惨剧一直在不断的上演。事实用于雄辩。不论法轮功如何狡辩也抵赖不了已经发生的事实。

 

【责任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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