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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众事件”自剥伪善画皮

作者:徐 慧 · 2012-12-10 来源:凯风网

  今年5月和8月,法轮功先后干扰海南、湖南乡村气象预报喇叭和灾害预警喇叭,激起了广大民众的极大义愤,网友们纷纷撰文予以痛斥。

  法轮功侵犯公共利益、威胁公共安全、妨害公共秩序由来已久,它“侵害公众事件”的坏事一箩筐。割断电缆、插播电视、干扰卫星、企图引爆炸药、阴谋颠覆列车等,都是该邪教往日的“正法业绩”。此类事件并非第一次,也绝不可能是最后一次。“江山好改,本性难移”,想要邪教组织不行邪,除非太阳从西边出。不过,它们也是最好的反面教材。法轮功的倒行逆施,无不是以害人始,以害己终,每一次恶行都等于剥下一层伪善的画皮。

  ——漠视生命剥下了“慈悲救人”的画皮

  李洪志整天将“慈悲”、“救人”、“拯救人类”、“普度众生”挂在嘴边。然而,他在“经文”中教唆“大陆大法弟子利用电视向人民讲真相”,谎称这是“是慈悲伟大的举动”(《用正念看问题》)。境外法轮功组织配合国际反华势力大打“人权牌”,殊不知生命权才是最基本的人权。预警设施是防灾、减灾的重要硬件,它关系到千百万民众的生命安全。村民刘永常就说:“别小看这个广播喇叭,它在山洪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2010年5月6日,新化县下了暴雨,县城遭受了洪灾,我们这里由于预警及时,全村上下一齐抗洪,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相反,如果山洪预警喇叭受到干扰,关键时候不能发挥作用,将严重威胁到千百村民的生命安全。

  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更可怖的呢。2001年1月,辽宁抚顺市法轮功人员窦振洋、王洪军两次将特制的障碍物设置在铁道上,企图颠覆列车,制造事端,扩大法轮功的影响。试想,若其阴谋得逞,将有多少无辜的生命毁于一旦?漠视生命,为所欲为,这是哪一家的“慈悲”,又算哪门子的“救人”?

  口念“救人经”,身行“害命事”,这就是法轮功邪教的一贯做派!

  ——侵犯公益剥下了“维护人权”的画皮

  法轮功在国际舞台上将自己乔装成“人权卫士”,说什么它是受迫害的,其信徒的信仰自由遭到粗暴侵犯。“大法媒体”老是上演着十分拙劣和苦肉计,说什么“法轮功只不过是想争取做人的基本权利而已,绝对不会对他人、对社会构成威胁”(《理直气壮地讲清迫害真相》)。李洪志恬不知耻地吹嘘,修炼法轮功,净化了社会环境,提升了道德境界。事实果真如此吗?恰恰相反,法轮功一向无视公共利益。别的不说,就说这臭名昭著的“插播”吧,哪一次不弄得民怨沸腾?2002年元旦,重庆法轮功人员靳卫、李向东等人插播邪教宣传片达70余分钟,致数百户居民在数小时内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2002年5月31日21时许,孙蝉、孙方期、张家林等8名法轮功人员为插播邪教宣传内容,破坏有线电视网传输主干线,造成合肥市桐江新村、烟草学院等小区3900多住户有线电视信号中断30多分钟。

  不错,法轮功有“鸣冤叫屈”、宣扬教义的自由,但你可以在自家媒体上“鸣”,也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到主流媒体上“叫”,谁给你权利搞下三烂之“插播”的?你的“插播自由”侵犯了民众“收视自由”,你的“插播权”侵犯了民众的“收视权”。

  口念“维权经”,身行“侵权事”,这就是法轮功邪教的一贯做派!

  ——唯“轮”独尊剥下了“大法无私”的画皮

  李洪志胡说人类因为“自私”层层往下掉,最终成了宇宙的渣滓,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在“主佛”看来,“人在常人社会中,所想、所做、所为……是极端自私的”“这不可怜吗?”(1999年5月《加拿大法会讲法》)同时吹嘘:“修炼的人……完全没有自私的。”(1998年7月《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常人的思想与修炼大法的人思想相差太远了。他们是常人,永远都会用人自私的思想看待一切。”(1999年6月《美国中部法会讲法》)然而,由法轮功策动的一桩桩“侵害公众事件”剥下了“大法无私”的画皮。2002年6月23日至6月30日,法轮功攻击鑫诺卫星,严重干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致使一些边远农村山区的观众不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2002年8月17日—19日,法轮功人员贺万吉、张荣娟、李崇峰、李文明等人先后在西宁市、兰州市、民和县切割有线电视电缆,插播法轮功非法信息,致使近2000户有线电视用户正常收看受到严重影响。只顾自己“讲真相”,不管别人看电视,这算不算自私?

  李洪志还给违法的弟子壮胆打气:“一次电视插播、一次上访的行动,都起着很大的作用”,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很大的影响”(2003年6月《美中法会讲法》)。所谓的“作用、影响”都是站在“大法利益”的立场上,受害的是无辜的民众。越南弟子武德中、雷凡谭在河内非法架设无线广播,境外弟子李祥春在扬州搞“插播”,不仅不认罪,反而振振有词地狡辩是“正义之举”,并坚持认为唯有“大法”才是他们必须服从的。恶意侵犯他人的信息接受权和娱乐享受权,这不是自私是什么?倒是另一番“佛语”道破了“轮机”:“常人社会的事情我什么也不管”,“我现在只对修炼的人负责任”(1999年5月《加拿大法会讲法》)。难怪那些痴迷弟子即使以身试法,也要唯“轮”是尊呢。

  口念“无私经”,身行“害公事”,这就是法轮功邪教的一贯做派!

 

【责任编辑: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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