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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岚是大法弟子吗?

作者:徐 慧 · 2012-01-12 来源:凯风网

  “王岚”何许人也?——今年元旦这天刚刚病亡的那个王岚,凯风网1月5日报道的那个王岚。

  王岚是“大法弟子”吗?

  凯风网记者厉洁的报道很清楚,此王岚是“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痴迷者”,“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起就习练法轮功”,“1996年12月,李洪志亲自到云南任命王岚为云南省法轮功总站头目”。

  ——我承认这也许是真的,但也不能排除这不是真的。可是法轮功媒体对她也是这样介绍的:“王岚,一九五四年出生,云南昆明人,曾从事护士、医生、机关干部等工作,二零零二年退休。一九九五年开始练法轮功,是云南比较早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曾担任云南省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

  但我还是怀疑王岚到底是不是“大法弟子”?

  你这人真不可理喻,权威资料摆在面前还抬杠,你说王岚可能不是“大法弟子”,根据何在?——太好了!就等着你这句话呢。这样吧,刚才都是你问我答,现在调换一下,主要是我问你答。

  好哇,我奉陪到底。

  以下就是我与上面那位“假想读者”的继续对话,双方分别简称“甲”(本人)和“乙”(假想读者)。

  甲:“师父”在1998年3月的《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上说过:“你是不是我的弟子,得我承不承认你是弟子。”这可是白纸黑字,对不对?

  乙:对。但李洪志既然“钦点”王岚为云南辅导站站长,不就是承认王岚是弟子了吗?

  甲:道理是如此。但李洪志要求弟子拒医拒药,在这个问题上如果不“信师信法”,就没资格当“大法弟子”,这事你总知道吧?

  乙:知道啊。李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就说过“一个神仙怎么能叫常人看病呢?常人怎么能看了神的病呢?这是法理。……只有两种选择,或是去医院放弃过关,或是把心一放到底像个堂堂的大法弟子,无怨无执、去留由师父安排,能做到这一点就是神。”上升到“法理”高度,明摆着就是以拒不拒医来划分是否是弟子的界线。

  甲:好,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分歧。然而据法轮功网站说,王岚自述她“被迫害”后,“腰无法伸直,一头白发,脸脚浮肿,走路摇晃,心律每分钟只有四十六次,必须靠吸氧维生”。“迫害”的说法固然有些可笑,反正法轮功媒体所说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经常死而复活,“被迫害致残”的学员也多是健全之身。但这“吸氧”算不算接受了现代医学的治疗呢?如果算,那李洪志就有理由不承认王岚是弟子喽。

  乙:这也是迫不得已呀,不吸氧不是等死吗?真正因为拒医拒药而死了,是不是“大法弟子”又有何意义呢?再说了,李洪志和女儿李美歌在大陆看病的数十张病历、报销凭证等都说明,“师父”和他修炼法轮功的亲人也像“常人”一样求医问药,他自己还做过阑尾手术。“大法教主”自己都上医院、看医生,这又作何解释呢?

  甲:说好我问你答的,怎么你又问上了?也罢,“只容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可能也是“法轮家法”吧。这事咱就不纠缠了。我要告诉你的更重要的一点,即使拒医拒药,也不一定就是“大法弟子”。

  乙:此话怎讲?

  甲:慢慢用嘴讲,而且我敢拍胸脯说“讲必有据”。还是在《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中,有这样一段“大法”师徒的答问:“弟子:据说国内有一个学法不长的学员死了。死前他坚持不吃药,像这样生死都不怕,怎么还能死呢?师:一个病人心里是为了叫我给其祛病,不吃药,或坚决的把自己当作炼功人,表面上能看的出来。一个常人得了要命的病了,他就坚持死也不吃药,他死不死呢?他不就死了吗?该他死就死了嘛。因为他是常人,常人怎么能随便给他延长生命呢?他说他炼功了,大家想一想,是不是你今天炼了法轮功了,也看了书了,就是大法弟子了?你没有精进,你没有真正按照我告诉你的标准去做,怎么能是我的弟子呢?”不知你听没听懂,李洪志定下一条规矩,不管你是不是习练法轮功的,也不管你是否拒医拒药,只要你死了,你就是“常人”。王岚病死了,就说明她不是“大法弟子”。

  乙:这不是混账逻辑吗?试想,如果一个老师先是说“我教出的学生没有一个不出色的”,当别人指出他(她)的某个学生如何的不行甚至十分不堪,该教师再临时定一个根本不是标准的“标准”,说“谁不出色谁就不是我的学生”,那么,这样的人还算是老师吗?

  甲:对于一个惯于耍赖的人来说,有什么不可以吗?李洪志就是这样的“教主”。他曾定过一个十分宽松的弟子标准:“中国大陆当时手里拿《转法轮》看的就是一亿人,他已经得法了,我已经在管他,你不能说他不是大法弟子。”(《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3年2月25日)后来,李就根据自己需要随意给“弟子标准”加码了。

  乙:这不是言而无信吗?

  甲:你问我,我问谁去?我看你这才是“脑残”呢!你见过有邪教教主讲信用吗?

  乙:那你的意思就是,王岚是不是“大法弟子”,全凭李洪志一张嘴,要怎么说就怎么说喽?

  甲:也不尽然,还是有一定的客观标准的。

  乙:加引号的“客观”吧,不管怎么说,我愿洗耳恭听。

  甲:我还是坚持“言必有据”。在《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有这样一段师徒答问:“弟子:大陆学员见到病重的亲人或朋友,就叫念‘法轮大法好’,并保证说病一定会好。师父:从目前大陆情况来讲,如果这个人在那个邪恶的环境中真敢念,甚至念出声来,他就会好。(众鼓掌)”你知道我引出这段“经文”是什么用意吗?

  乙:我可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别卖关子了,有话快说!

  甲:这里所说的大陆学员的亲人或朋友实际上指“常人”。你想啊,一个“常人”得了重病,念一下“五字真言”念出声,尚且能够“一定会好”,如果是“大法弟子”呢?

  乙:他们念一声“五字真言”当然更加“一定会好”了。

  甲:对。如果说,“大法”学员的亲人或朋友知道念“法轮大法好”能治重病,是“大法”学员告诉他们的。那么,本人就是“大法弟子”,用不着别人告诉吧。换言之,真正的“大法弟子”总不会不知道念“五字真言”能够治病救命啊。

  乙:是啊。你到底想说什么?

  甲:我想说的是,王岚如果是“大法弟子”,她将“五字真言”念出声,什么重病都能治好。现在她因病死掉了,这就反证她不是“大法弟子”。

  乙:这……这……这……,怎么说着说着就被你绕进去了。你太狡猾了!

  甲:不是我狡猾,是我“学法”比你学得好。如果你有时间,我还能列出许多理由,来证明王岚不是“大法弟子”。你信不信?

  乙:反正是着了你的道儿了,就再听你胡诌一会儿。

  甲:李“教主”说了,修炼法轮功是不允许有病的,谁要真想修炼,他会给“清理”身体,保证从此不再得病。王岚是病死的,仅凭“有病”这一点就可反证她不是“大法弟子”。李“教主”说了,法轮功是“性命双修”,能够延长寿命,现如今王岚只活了57岁,她能算“大法弟子”吗?要知道,大陆人的平均寿命是73岁呢。还有……

  乙:别说了——让我来给你补充吧。修炼“大法”的人,“师父”都要替他们在小腹部安装“法轮”,这东西据说是你不练功,功练你。《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中的原话是:“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的运转、旋转。他在你小腹部位永远要转下去,一旦给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你想,如此转动宇宙功能的“法轮”,不停地在“大法弟子”身体内转个不停,身体哪能不健康,寿命哪能不长。王岚死了,说明她身上没有“法轮”,这也反证她不是“大法弟子”。

  甲:对呀。你瞧你,咱俩这不是说到一处去了么?

  乙:不好,我上了大当,全被你绕进去了。李洪志亲自任命的“大法”云南辅导站站长怎么可能不是“大法弟子”呢?难不成神通广大,能够洞晓天机、重造乾坤的“宇宙主佛”也会误认弟子?

  甲:倒也是哩。所以我前面说的是“王岚可能不是‘大法弟子’”,只是“可能”而已。虽然我把你说胡涂了,实际上我自己也有点胡涂了,但你我应该都不是“脑残”。

  乙:看来,怕是只有那些痴迷的“大法弟子”才是“脑残”吧。

  甲:你终于开窍了,这可是一语中的啊!至于谁是“脑残”,“脑不残”的人心里都明白着呢。

  我与假想读者的对话到此结束。不好意思,啰里啰唆的,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当然,我更希望“宇宙主佛”能够拨冗赐教,至少也该回答一下:王岚究竟是不是“大法弟子”?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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