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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主佛”尴尬的新年“贺礼”

作者:霜 刃 · 2012-01-06 来源:凯风网

  “贺礼”加引号,有特殊含义:一来表示它专指精神贺礼,二来此处又是指特殊的精神贺礼。

  2012年的第一天,法轮功第一媒体上批量刊登弟子给“师父”的新岁贺辞和电子贺卡,算是徒儿孝敬“师父”的精神贺礼。可笑的是,这些“贺礼”只能令“主佛”尴尬。比如:“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恭祝‘师尊’元旦快乐”,连被“关押”(姑且撇开“非法”、“合法”之辨)的大法弟子都能在同一时间齐贺“师父”元旦快乐,那么他们这“在押之身”是如何传发贺辞、贺卡的呢?这岂不让世人觉得中共的“红色暴政”太温和了吗?再比如:“世人恭贺李洪志‘师父’新年快乐”这样的“贺辞”太过雷人,世人即“常人”,如果“常人”都向“大法师父”致贺,那么按照李氏“法理”,世人全都“得救了”,“正法”或“救度众生”的大业已经完成,弟子们就可以向李要求立即兑现“圆满”支票,李能兑现吗?唉,马屁又拍在了马脚上,这在法轮功来说,早就是“司空见惯寻常事”了。它自己都不害臊,咱也犯不着替它脸红。

  其实,“师父”又何尝不知道这些祝贺纯属向壁虚构,对这类虚头巴脑、毫不实惠、千篇一律的“贺礼”,李洪志早就产生“审贺疲劳”了。不难揣测,对自家媒体这些“例行轮事”的贺辞,“主佛”看都懒得看一眼,真的看了,也只能是摇头苦笑。

  这些令“师父”小有尴尬的“贺礼”实在是不足挂齿。然而,有一件新年“贺礼”绝对能多少刺激一下“主佛”近乎麻木的“审贺神经”,这就是,2012年元旦这天,李洪志的高徒、曾经的得力干将王岚撒手人寰,“驾轮西去”了。这份新年“贺礼”太重了,可说是“难以承受之重”。接受这样的“贺礼”只能令“主佛”万分尴尬。

  据凯风网1月5日厉洁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痴迷者王岚因病于2012年1月1日死亡,年仅57岁。本来,57岁死也不算咋的,2011年死去的大法徒吴凯伦和麦惠英都只有47岁呢。可这王岚之死非同小可,此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起才习练法轮功,很快就得到“师父”的亲手提拔——1996年12月,李洪志亲自到云南任命王岚为云南省法轮功总站头目。王岚如此官运高照,可以说是坐上直升飞机了。

  法轮功网站上是这样介绍她的:“王岚,一九五四年出生,云南昆明人,曾从事护士、医生、机关干部等工作,二零零二年退休。一九九五年开始炼法轮功,是云南比较早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曾担任云南省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总头目也好,站长也好,都算是法轮功在云南的“一方诸侯”。

  如今斯人已去,留给亲人的是悲痛和哀伤;留给世人的是同情和惋惜;留给“主佛”的,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尴尬之一:铁杆忠徒偏偏命促寿短

  如上所述,王岚是李“教主”钦点的“大法”一方诸侯,李对王有“知遇之恩”。得到“师父”如此垂青,王岚当然受宠若惊,恨不得肝脑涂地以报“师恩”。那么,王岚是怎么回报“师父”“知遇之恩”的呢?据法轮功媒体2010年4月16日发表的一篇报道涉及王的“自述”,从这篇“自述”看,王岚主要有以下报恩之举。一是公开“护法”。王岚说,在1999年法轮功被政府取缔后,自己和“许多大法修炼人站出来,通过信访、登门上访、坚持户外炼功等方式说明情况和表达心愿”,为“师父”和“大法”讨回公道。二是坚定信仰“大法”。王自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那天,我离开了办公室,回家告别女儿。女儿说:‘妈,你小心一点。’我告诉女儿别担心,妈很坚强。”“他们问我要共产党还是法轮功,我毫不犹豫的回答要法轮功。”三是宣传法轮功能治病:“有人问我,为什么和我打过招呼了,还要出来学法炼功。我说是因为‘法轮大法’给了我一个好身体……但没有要我什么回报,所以在不公的对待面前,我愿意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四是甘愿为“大法”献身:“就我个人而言,朝闻道,夕死可矣。”“对于我们这些几乎只剩下‘真善忍’信念的人,迫害和恐吓已如清风拂面,何足惧哉?”

  根据以上资料可以确认,王岚是“师父”的铁杆忠徒,特优的“精进”弟子。《淘沙》淘不到她,《警醒》警不到她,《清理》清不到她,《挖根》挖不到她。这样的一个“大法英雄”,理应成为所有同修学习的榜样,理应成为“师父”重点护佑的对象。保护了王岚,必然能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瞧,听“师父”的话准没错!

  然而,王岚却因病去世了——却不是有“壮观景象”伴随出现的“升天圆满”。这在她本人来说,也许是“求仁得仁”;在别人看来,只能说她是至死不悟。王岚这一死,修炼大法“示范效应”固然是没戏了,更可怕的是,它留给大法弟子的是“警示效应”——瞧,这就是法轮功痴迷者的下场,这就是紧跟李洪志的好处!瞧,“师父”亲自提拔谁,谁就得早死!

  李“主佛”将何以对之?岂一个尴尬可以了得!

  尴尬之二:“地狱除名说”再次破灭

  李洪志早就承诺过其“法身”绝对保障弟子的生命安全,甚至为弟子在“地狱”除了名,这等于是作了永久性的人寿保险。请看“主佛”开出的生命保险单:“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的法轮会保护你。”(《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8月)“早期我就对你们讲过,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地狱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册中有名。”(《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我的天哪,真牛!毕竟“轮常有别”嘛。李的法轮只保护修炼“大法”的人,李还有“法身”保护弟子的生命安全,而且“法身”无数,再多的人都能管。本来,这就已经够全面、彻底了,李怕弟子担心,又加一层保险,那就是给每个弟子在“地狱”中除了名(“常人”可是人人“地狱”有名册的)。迷信的人相信阴曹地府,阎罗勾命。阎罗王要谁死,就让专管生死的判官在“地狱”名册上将其名字一勾,立马就有“索命鬼”拿钩子将此人的真魂勾去。《西游记》中,孙悟空想让花果山的猴子永生不死,便打到阎罗殿,强行将生死簿上猴子们的名字划掉了。现在“宇宙主佛”也替弟子做了与孙大圣同样的事,弟子应该绝对没有性命之虞的。然而,王岚还是死了,这让人实在想不通啊!

  就算“主佛”“法身”打瞌睡,就算“地狱”除名偶尔有疏漏,但总不能连亲手提拔的云南站站长都忘记了吧?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所谓“地狱除名”,纯粹是“鼻子里生孩子——哄人呢”(笔者家乡方言:自己将鼻涕压挤喷出为“哄”)。

  看看王岚的下场,那些至今仍做着“修炼大法、长命永寿”大头梦的“痴轮”们该醒醒了!

  尴尬之三:“不得常病说”成为笑谈

  厉洁报道说王岚是因病死亡,而2010年11月26日,某法轮功媒体曾介绍说王岚“曾为主治医师”。医生是给“常人”治病的,李洪志认为医生是做坏事,因为病由业起,有业须还,给“常人”治好病等于承认可以欠债不还。王岚以医生身份投靠法轮功,当然是听信了“师父”有关“消业”祛病的“法理”,认为修炼法轮功才是“治本之途”。

  李的有关“法理”是这样表述的:“真正修炼大法的人,身上带的都不是常人的东西,常人得的病都不允许在你身上得。”(《法轮功·功理与功法》,1993年)“‘常人’得的病都不允许在你身上得”,这可是“惊天佛言”!王岚肯定不是“常人”,而是“精进”的“大法信徒”,虔诚的修炼人,照“理(李氏法理)”说是不可能生病的呀,为什么偏偏得了脑萎缩这种“常人”之病呢?难道王岚没有“真正修炼大法”吗?显然不是。如果说王岚不是真修,那天理不容!

  退一万步说,就算王岚得病是因为前世积业太重,也应该“一炼就去病”嘛,岂有因此而呜呼哀哉的?这牛皮也是“主佛”吹出来的:“在中国大陆有很多人都知道,修法轮大法太神奇了!一炼就去病。”(《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法轮功媒体上最神奇的是捧着《转法轮》还没读一句就百病皆消,至于真正修炼的,那更是“全身疾病不翼而飞”。吊诡的是“一炼就去病”,到了王岚这儿成了“一炼就去命”。

  不会得“常人”的病的“大法”虔修者王岚生了重病,而且在57岁上就一命归西了。这怎能不让李主佛尴尬之上更加尴尬呢?

  行文至此,连笔者也深感困惑了:王岚死于元旦这天,是她的阴魂送给“师父”的新年“贺礼”呢,还是她以冰冷的尸体向法轮功发出的血泪控诉呢?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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