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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币”的真相

作者:李 嘉 · 2011-11-23 来源:凯风网

  制作和发放“真相币”是法轮功组织从事煽动破坏的一项活动。近日,笔者在和朋友们聊天时提及此事,大都对此都深恶痛绝。与广大民众的极度冷落和不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法轮功网站上,只要输入“真相币”三个字,便可搜索出上万相关词条,这种自娱自乐式的场面还颇火爆。笔者耐着性子阅读了几篇,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一、制发“真相币”源于“师父”的煽动

  李洪志说:“有人说人民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退党’,我说这办法真好。这钱扔又扔不了、销毁又销毁不了。”(《洛杉矶市法会讲法》)这说的够直白的吧,弟子就是看到了李洪志的这句“经文”,为了听“师父”的话,才去制发“真相币”,违犯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他们口口声声的“无私”、“真善忍”等“高尚品德”早被抛之脑后了。

  二、发“真相币”手段诡异

  一是趁人不备。法轮功网站《使用真相币讲真相的一点体会》文章自揭其短,称:我用“真相币”买菜,怕人家不收,就把有字的一面朝下,或折起来,让人看不见。还有人这样“启发”同修:使用时,有字的一面朝下,摊位主因忙于做生意,收钱时只点数不会一张张的去细看,一个摊位一次可使用好几张。还有更阴险的写道:情况允许时直接将写字的一面朝上,在递给摊主的时候,好奇的看着钱对他说:“钱上面有字哎,写的什么?我看看!”我看过之后,摊主也会看看,我顺便和他谈起上面的内容,见机劝“三退”,这种形式在很多场合可以采用。如果情况不允许就将“真相币”折叠,别让摊主看见字,并迅速离开。这些蒙人的骗术,也只有法轮功能够“如此坦荡”地使得出来。

  二是假意兑换零钱。这是法轮功分子比较常用的伎俩,隐蔽性强,风险性小,诱惑力大,不可不防。比如下面的例子:我经常去我市最大的早市,主动帮经商者兑换零钱,随身带上三、五百元真相币,一千元普通币,一百多元伍角硬币。有时在早市正走路,就听到卖货的说:没有零钱了,找不了钱,我就拿出“真相币”帮忙兑换。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碰到急需零钱的店主,法轮功分子就是钻了这个空子,而且以“助人”的“假慈善”面孔出来,迷惑性极强。

  三、“真相币”饱受冷遇

  因制作和使用“真相币”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经济往来,因而遭到广大民众的强烈抵制。对此,大法弟子在文章中常有批露。

  有抱怨责骂的。法轮功网站《也谈做真相币》文章称:“一女孩气愤的抱怨大法弟子不该写这么多红字,并说:这个钱怎么花出去呀!两个女孩你一句我一句的抱怨。”五月五日《花真相纸币的一点体悟》讲述:“我买了一斤花生米,随手拿出了一张五元真相纸币,售货员把钱接到手,一看纸币上写着‘天灭中共退党保命’,他马上变了脸,骂起了法轮功,说法轮功这不好那不好,并说法轮功可把他们害苦了。当时我俩就给他‘讲真相’,他却不听,他被‘共产邪灵’蒙蔽的太深了”。还有一个常人看到“真相币”就大骂“开经销店收到一张,找不出去”。从民众的激愤之中,我们可以看出广大群众对此是深恶痛绝的。

  有拒绝收受的。法轮功网站《要带着正念使用真相纸币》称:“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准备了几张‘真相币’,以备购物用,走進路旁一家商店,心想:赶快花出去,好回家。于是,我很快选取了几样需要购买的家用物品,待与店员结算时,就夹带了几张‘真相币’递了过去,她翻看了一会,最终还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有一例,“中秋节第二天,我到市场买东西,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摊主前我停下来买了她的货,付钱时我给了她一张写有‘真相’的一百元钱,她辨了辨真伪后就收下了,我就离开了。刚走了不远,她追着叫住了我,说这个钱上有字给换一张吧,我故意问她说:什么字啊?她说:是退党的,是法轮功写的,我不要”。

  有以牙还牙的。法轮功网站《再谈用纸币讲真相》称:“去菜市场买黄瓜,找给我的一元钱恰恰是我自己花出去的。那上面的字‘天要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命’,我还可以分辨出是我自己写的。可是我写的字被用圆珠笔划掉,而且还写上了很难听的两个字作‘批注’。”“还有一个‘同修’去洗澡,看到一个洗澡的和搓澡的正在理论,洗澡人给搓澡的一张写有‘真相’的十元钱,搓澡人不要,洗澡人只带了十元钱,搓澡人说那就顶三元吧,不行下次再来换,后来说了一些纸币给人民带来的不便等等”(《看到周刊关于纸币讲真相的问题反馈》)。“另一位同修曾拿一张‘真相币’给我看,上面写着:‘相信法轮大法好,天赐幸福平安。’上面‘好’字被划去,后面加上一个‘坏’字,‘天’字被划掉,加上一个‘人’字。”看这些故事,在捧腹喷饭的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民众对“真相币”的抵触情绪。

  四、逃脱不了法律制裁

  面对世人的反感,法轮功不以为然,而法律却是真格的、无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依法处理。希望那些执迷不悟的大法弟子们,能够认真对待法律、敬畏法律,做个守法公民,早日回归“常人”生活,不再沦为李洪志的走卒,我愿足矣!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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