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喜好褒奖是自卖自夸招募习练者的需要
“法轮功”邪教组织炫耀自卖自夸式的褒奖是招徕习练者的重要手段之一。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借褒奖来鼓吹李洪志“主佛”地位,鼓吹“法轮大法”高深玄奥,其目的是希望更多的人来习练“法轮功”,成为可供其驱使的棋子,增强在西方“洋主子”眼中的分量,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同时借褒奖降低习练者的防范心理,拿褒奖强化习练者的盲从心理。正如一个古代游方的江湖郎中,总是不厌其烦的向人们诉说自己医术如何高明,自己的药如何灵验,其目的是赚取不义之财。对于褒奖,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与江湖术士如出一辙,所以明慧网上豪不隐瞒地道出了心声,通过褒奖“希望更多的善良人投入修炼法轮功的行列”。
二、喜好褒奖是内聚人心的需要
近年来,“法轮功”邪教组织“乱象”纷纷,乱得李洪志这位“在山中静观世间”的“宇宙主佛”失去了分寸。虽然手忙脚乱的“大棒”加“甜枣”的辱骂和恐吓,但收效甚微,“一直不太精进的学员”、“邪悟乱法者”“都是在做着破坏大法、毁灭学员和众生的事情。”面对“法轮功”的“乱象”,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也愿意把常人社会的褒奖作为平衡内部关系的砝码。正如在褒奖引言中说的:“但对于法轮大法来说,得奖的意义却很深远,因为这代表着世人和社会对法轮大法的见证和认识。”言外之意,常人都对“法轮大法”褒奖有加,而身为负有重要使命的“大法弟子”,再不把“法轮大法”放在眼里真该“形神全灭”了。
三、喜好褒奖是疯狂追名逐利的表现
李洪志自我标榜“修炼的人早就把世间的名利看得很淡了”,并且对名利也多有论述。在《精进要旨》“修者忌”中有“执著于名,乃有为邪法,如名于世间,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执著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洪吟》中“做人”诗有“不求名悠悠自得,不重利仁義之士。”“圆满功成”中有“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慈悲看世界,方从迷中醒。”从上述论说中,好像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已经“看破红尘”,视名利如粪土。真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最看重名利的就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也如常人一样,将各种褒奖视若珍宝,细细整理一番,时时向世人炫耀。据明慧网统计,截止到2008年5月中旬,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纷纷对法轮大法和创始人颁发褒奖及感谢,已达1521项。(其中,美国1276项,加拿大196项,澳大利亚12项,台湾10项,中国1999年以前6项,欧洲6项, 印度尼西亚、秘鲁各2项,新西兰2项。)并列有详细的褒奖内容。我们且不说,这些褒奖内容的虚假,就此可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比常人更爱名。
下面我们再看一看李洪志真的不爱财?根据警方查明,“法轮功“传播初期,李洪志在中国大陆共举办“讲法”“培训班”56期,收费284万余元人民币。从1992年至1999年底,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编辑、发行、经销的各种“法轮功”出版物及相关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获利额4229万余元。攫取的巨额财产都上哪里去了,巨额财产用在了李洪志及其主要头目自我享受上,用在了“法轮功”组织自我发展上。
其实,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用常人的褒奖、爱常人的褒奖、炫耀常人的褒奖,是“名利心”极重的表现,而按李洪志所说,“放不下名利情,你就圆满不了”,由此再一次展现了李洪志忽悠信徒、欺骗世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