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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与“经文”

作者:霜 刃 · 2012-03-09 来源:凯风网

  网友萧风题为《李洪志在美国的豪宅(图)》(凯风网2012-03-02)的文章,将法轮功教主在异国营造安乐窝的事实像铁板钉钉一样钉实了。面对这座豪宅,网友“水心”发出连珠之问:巨额房款,且问从何而来?面对弟子“护法”的身影,“师父”你羞也不羞?面对弟子艰难的生活,“师父”你羞也不羞?……(参见《求田问舍羞见弟子》,凯风网2012-03-06)

  “羞也不羞”?毋需多问。在李洪志的人生字典里,羞耻二字不是进了“回收站”,而是进了“文件粉碎机”,永远无法“修复”了。我敢这样“诽谤”李教主,自然敢“文责自负”。如果李教主哪天将在下告上法庭,公堂对簿之时,我自有过硬的证词。这证词,用不着搜肠刮肚,用不着绞尽脑汁,直接从李教主的“经文”中“拿来”便是。

  我要“拿来”的“经文”出自2005年2月26日的《美西国际法会讲法》。这个“讲法”中李洪志十分严肃地回顾了一段与“豪宅”有关的往事:

  “说到这,我想起一件事,这么多年我一直有个法没有跟大家讲。在迫害很严重的时候啊,特别是二零零零年,中国大陆的学员在揭露邪恶对师父的造谣宣传时,有个学员讲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而且也是必须纠正的认识。大X头与中共对学员造谣说你们的老师怎么怎么有钱、在北京与长春住什么什么样的豪宅、生活怎么奢侈。那时在中国传法时我的生活是很简单的。中国大陆的一个学员讲,说我们师父是最好的,不会那样,如果我们师父要那样的话那我可不干。我当时心里很不好受,我更加体谅过去下世度人的神当年的苦。修炼是修自己,为什么要看别人呢?……我传你们的法中可没有说当师父的必须与修炼人同样苦修啊。”

  李洪志到底是“宇宙主佛”,有着一套区别于人类的“宇宙逻辑”。咱常人对此番话总觉得不可思议:既然李洪志指责“邪恶”说他怎么有钱、住豪宅、生活奢侈是“造谣”,那就说明“中国大陆的一个学员”认为“师父”“不会那样”是反映了事实真相,是为“师父”鸣不平。该学员“说我们师父是最好的”,李洪志听着本该很受用嘛,怎么就“心里很不好受”呢?怎么就与“体谅过去下世度人的神当年的苦”扯上关系了呢?

  愚拙如我,左看右看,终于看出了一点门道。问题的症结恐怕就在于“如果我们师父要那样的话那我可不干”。“如果”表面上是假设之词,并非事实认定,可这也许正是那个“大陆学员”的“表达艺术”呢。做贼心虚的李洪志听着当然很不舒服喽。

  心虚的原因是:李洪志不仅利用“传法传功”聚敛了巨额财富(与此同时偷逃了大量税款),大置产业,骗子面目暴露无遗。据调查,仅1993、1994年,李洪志聚敛的收入即达121万7千3百元。李洪志以其亲属的名义在北京、长春拥有数处豪宅、多辆轿车。李洪志在老家置业且不去说它,而在北京的豪宅写的是他母亲芦淑珍的名字(这是他母亲亲口告诉街坊邻居的)。这处豪宅购于1997年6月,是一幢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楼前花园面积为240平方米的别墅楼,当时的房产价格为40万元,加上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各种手续费,前期一次性投资达到了40余万元,而购房款是“全款一次性付清”。按当时的国民收入水平,在国内拥有多处房产者怕是“十万里都挑不到一”;李既称这是“造谣宣传”,为什么不敢直接就此事“辟谣”以澄清事实呢?道理很简单,住宅的产证登记是抹不掉的,即使李后来将房产转让了,这“曾经拥有”的历史记录也根本消除不了。

  那些信息不灵或傻不拉叽的弟子当然不知道,仅仅两年后,“师父”又在美国置业了,甩手就是58万美元(现已涨至91万美元)买下一处别墅。2005年《美西国际法会讲法》出笼时,李教主全家已经在这座豪宅中享受了6年的“大法之福”。一向标榜从不敛财的李洪志,居然能买得起几十万美元的住宅,这不能不让海内外法轮功练习者有所疑思。“中国大陆的一个学员”有意无意地说“我们师父是最好的,不会那样”,貌似奉承,实存“旁敲”之意,李洪志对此“奉承”十分敏感加万分反感,显然是做贼心虚,因为他怎么也无法否认自己“生活怎么奢侈”这铁一般的事实。

  按常理说,“如果我们师父要那样的话那我可不干”表达的是信徒对“师父”莫大的道德信任,然而,这表扬性的话却让“师父”“心里很不好受”,因为“道德高帽”不是好戴的,戴上它就得等于给自己套枷。有些别有用心的“高帽子”让人惟恐躲之不及、推之不力,连小孩子也不例外。比如,每逢年终评先评奖,下属最怕领导公开表扬自己“淡泊名利”、具有“牺牲精神”,因为伴随着这种表扬的,就是被表扬者得放弃应得的名利。记得当年带着五岁的女儿遛街市、逛商店,我发现女儿眼馋什么,就表扬她,如:“咱宝贝女儿就是乖,知道糖葫芦蛀牙。”女儿一听,急得跺着小脚直嚷嚷:“××(女儿小名)不要乖!××不要乖!不要嘛!”这小脑袋瓜忒灵光,知道若接受老爸的表扬就得压住肚内馋虫,就吃不上糖葫芦,这才声明拒绝表扬——“不要乖”。女儿“不要乖”,当然是要糖葫芦喽。原来,有一种表扬是专给被表扬者戴金箍咒。难怪遇到此类“表扬”,受表扬者大多会“心里很不好受”。

  我等凡人如果因心里有鬼、有愧而“怕表扬”,往往是不好意说出口,即使要说也不好意思直陈其意。李洪志就不同了,他可以摆出无赖的姿态为自己辩护。他为自己的奢华生活找的理由是:“我传你们的法中可没有说当师父的必须与修炼人同样苦修啊。”(《美西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也明知“释迦牟尼佛也好,耶稣神也好,在世间上是为人吃了很多苦”(同上),却又说什么“实际上他们完全可以不那样”(同上)。李洪志攻击佛教和基督教,多次发表贬低释迦牟尼和耶稣的狂妄言论。殊不知,佛经故事中的(摩诃罗檀囊国)小王子摩诃萨青能够因惜生而舍身饲虎,耶稣能够为众生受尽磨难并最终背负十字架,这才是真正的大慈大悲。可喜欢打着“慈悲”旗号的李洪志呢?这尊“主佛”以欺骗手段大把大把地捞钱,然后一掷千金、纸醉金迷。上行下效的结果就是,法轮功组织内贪墨成习,腐败成风,集资骗财屡禁不止。

  上述李氏“经文”中有两句话特别值得咀嚼,一是“可不是叫你们跟我学”;二是“修炼是修自己,为什么要看别人呢?”这话很奇怪也很流氓:弟子不跟“师父”学跟谁学?弟子不向“师父”看齐向谁看齐?你李洪志是大法“师父”,岂是一般的“别人”?

  李洪志的“经文”还告诉弟子:“修炼的人和常人的理是反的,人认为舒服那是好事,大法弟子认为人舒服对提高是坏事,不舒服对提高来讲是好事。”(《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可他自己偏偏就做不到为人师表,过着超级豪华的舒适生活,还要谎称生活“很简单”。又要做婊子,又想树牌坊,如此臭德性也配为人之师!

  邪教“师父”就是邪乎。李洪志声称自己“8岁时修炼圆满”(《中国法轮功》(修订本)附录),强调“执著任何世间的得失、利益都圆满不了……我们根本就不求常人的那些东西”(《二零零五年曼哈顿国际法会讲法》),可他购置的多处豪宅算不算世间的“得”或“利”,算不算“常人的那些东西”?李洪志要求弟子“去情”,他自己为妻女置豪宅、营造安乐窝,岂非“情未去”、“人心重”么?

  豪宅戳穿了大法“经文”的几多谎言,李洪志是乌龟吃萤火虫——心里明着呢。奉劝痴迷弟子别再为这样的无良“师父”卖命、殉葬了!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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