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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轮规”

作者:霜 刃 · 2012-03-05 来源:凯风网

  别急着问我前面二十一条“轮规”是哪些,因为我这个题目是活剥“第二十二条军规”而来的,“奥妙”全在人家那儿。

  美国荒诞派代表作家约瑟夫·海勒(1923—1999)于1961年发表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情节概要如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一个飞行大队驻扎在地中海的“皮亚诺扎”岛上。主人公尤索林满怀拯救正义的热忱投入战争,立下战功,被提升为上尉。然而,慢慢地,他在目睹了周围种种虚妄、荒诞、疯狂、残酷的现象后,感到自己受骗了,决心要逃离这个“世界”。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属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上级规定的次数就能回国,但它又说,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准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如此反复,永无休止。尤索林终于明白了,“第二十二条军规”原来是个骗局、圈套,是个无法逾越的障碍。最后,他不得不开小差逃往瑞典。

  现在,“第二十二条军(Catch-22)”已经成为当代美语的经典单词,它的含义被浓缩为“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发疯,那就说明你没疯”。其使用频率极高,用来形容任何自相矛盾、不合逻辑的规定或条件所造成的无法摆脱的困境、难以逾越的障碍,表示人们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或者是一件事陷入了死循环,或者跌进逻辑陷阱,等等。

  《第二十二条军规》是荒诞派文学作品,可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真人真事,比如法轮功组织中就有类似的东西。邪教教主李洪志就为弟子制定了不少“第二十二条轮规”。比如:谁求医吃药就是不能做到信师信法,师父和大法就无法保护你,死了活该;谁如果用言行证明自己是坚决拒医拒药的,那他死了就是因为执著心太重,同样死了活该(此非本文主旨,故引文略)。浓缩一下即是:求医吃药就是不信师信法,拒医拒药而死就是心有“执著”。如同约瑟夫·海勒小说中的“前二十一条军规”纯属虚设一样,读者对“前二十一条轮规”也不可较真儿。

  本文重点,在于指出李洪志忽悠轮民、套牢弟子的“圆满”诡辩术。李洪志一直强调修炼法轮功的终极目标是“圆满”,且吹嘘“圆满”的好处多多,到时将会出现“飞升”壮景。然而,牛皮吹出去了,至今未能展示“全世界都可以看的到的”飞升壮景,也就是说至今未有一个弟子“真圆满”。

  于是,“二年圆满”、“十年圆满”等“大法”支票全成了废纸;于是,欧洲弟子“一气之下不修了”,许多老年弟子脱离了“大法”,不少资深轮民改信了正统宗教,还有的拜唐王、跪观音什么的;于是李洪志深感招收新徒比登天还难,为保颜面伪称高层要进“大法”不能进;于是……总之,一句话,“圆满”牛皮的爆破进一步导致了法轮功的信仰危机和教主的信任危机。

  怎么办呢?李教主其实并无良策,只能一靠耍赖皮,二靠玩狡辩。“耍赖皮”如,或干脆睁眼说瞎话,称“大法弟子”死了就算“圆满”;或压根就不再提“圆满”这个茬儿,就像欠债的在债主前不提债务的话题。“玩狡辩”的花样就多了,或说是“旧势力”在阻挡“圆满”;或说是等“救度众生”数量凑足后才能“圆满”;或说是弟子心性不行影响了“圆满”进程……不管李洪志耍什么花招,痴迷弟子就是死咬住“圆满”目标不放松。

  在这种情况下,无赖教主便祭出了最具李洪志特色的“第二十二条轮规”。请先来看下面的“佛语”:

  ⑴“心里头想着圆满的人是圆满不了的,更何况想圆满还放不下对情、财等执著的人。无求而自得!”(2003年《元宵节讲法》)

  ⑵“说我天天都在想,我要圆满哪,干什么事都想我要圆满哪,我说那就是执著。你有了这个愿望就行了,剩下的就去修!你脑袋老想这个圆满,就占去了多少你修炼的东西啊?那还不是执著吗?”(1998年《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

  ⑶“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部法,如何往上修,你就把心放在这上。你想知道其它的东西都给留在圆满以后,现在你就别想入非非。”(1999年《美国东部法会讲法》)

  ⑷“执著圆满是不是执著哪?不也是人心在执著吗?佛会执著圆满吗?其实真正接近圆满的修炼者是没有此心的。”(2000年《去掉最后的执著》)

  ⑸“圆满之前你们不能有任何波动,你们就按部就班的做着你们要做的事。你们有一思一念走向极端、不考虑后果、不再考虑大法如何,我告诉大家,你们都没有走好自己的路。”(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⑹“你抱着有求之心,你就是为了这个东西来的吗?……不要抱着任何有求之心……你该有的东西当然就有。你放不下,不就是执著心吗?”(《转法轮·有所求的问题》)

  以上6段“佛语”虽然说法有异,但有一点相同,就是不能想“圆满”、不能求“圆满”,否则就不能“圆满”。推而论之,也不能说“圆满”,不能在“师父”面前提“圆满”的事,更不能公开向“师父”索要“圆满”,特别不能质问为什么许多精进弟子苦修至今总不能“圆满”。仅仅是这些“不能”,还不足以形成在“圆满”问题上的“第二十二条轮规”,结合李“主佛”给弟子开的“圆满”支票,这条诡异的“轮规”就浮出水面了:

  作为“师父”,我保证弟子都能修成“圆满”;但谁要是向“师父”提起“圆满”,谁就是有求有执,就不能“圆满”。

  这条“轮规”就等于是欠债人对债主说:

  作为欠债人,我保证还清你们的债,欠你的钱绝不少还你一分;但谁要是向我提起债务之事,谁就是有求有执,就拿不到债款。

  李洪志的“圆满轮规”有一个极具欺骗性的法理依据,那就是要求弟子“无求去执”,所谓“无求才有得”。殊不知,这是一个荒诞的逻辑悖论:如果无求,弟子待在常人堆中好了,何必要修炼劳什子的法轮功呢?但凡“入轮”者,都是有所求才来修炼的,怎么能够做到无所求呢?或者反过来说,既是无所求,则又何必修炼法轮功呢?李洪志玩了一个瞒天过海、金蝉脱壳之计,再次忽悠了众多大法修炼者。

  李洪志另一句话“佛会执著圆满吗?”就更不讲逻辑了。真是奇怪,“佛”不是修炼中人,而是修炼的结果。李自己就说过“功成圆满佛道神”,“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据此,成“佛”是在修成“圆满”之后,当然也可以说二者是完全同步的(圆满之时即成佛);已经修成“佛”者,哪里还需要执著“圆满”呢?大学生是不会执著考大学的,这点简单的道理李洪志难道不懂么?却原来,李“主佛”欺负大多弟子不懂逻辑,大玩偷换概念的鬼把戏,真是狡诈之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最后将“李教主”关于“圆满”的“第二十二条轮规”简化如下:保证你“圆满”,但你不能提“圆满”。面对这一吊诡的“轮规”,那些至今还做着“圆满大头梦”的痴迷者们,还不该醒醒吗?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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