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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神仙”现了原形

作者:卢国梁 · 2012-03-30 来源:凯风网

  1992年始,李洪志就以神仙自居,伪称“宇宙主佛”,“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李洪志先生简介》称,“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

  李洪志是否有“功能”、“法身”等仙术?是谁通过什么方式让这位“神仙”现了原形呢?

  其一,司马南和美国公民詹姆斯·兰迪的“联合悬赏”。

  1998年5月,司马南当着众科学家、新闻记者宣布:自即日起到2010年,凡经科学验证得到公认具有特异功能的中国公民,若能当众演示,将一次性得到100万元人民币奖励。这一消息由新华社发布,引起中外社会极大关注。

  1999年11月,司马南和美国魔术师兰迪又召开新闻发布会,司宣布将奖金提高到1000万元人民币;兰迪则以100万美元加盟,有效时限延长到问摘之日或至两人亡故之后10年。该“悬赏”确认,声称有四项特异功能的李洪志享有优先权且无须经过资格推荐阶段;考虑到李已避居美国的事实,悬赏明确由兰迪负责主动联络。

  其二,《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邀李公开辩论。

  2011年1月至3月,周连续在《华侨日报》发文邀请李于5月13日到蒙特利尔就李之“神功”举行“公开辩论会”(后改为“显示神功,以证真相”),解答公众对法轮功的疑虑。周称,“李一旦证实大佛神功,我和《华侨时报》会承诺,立即停止所有对法轮功的指责。”

  为何选5月13日为论辩日?周解释,“希望李是真大佛,大显神通,来蒙城在‘法轮大法’日向世人显证,普度众生;如李不出现,证明他是神棍骗子,那么‘5.13’就成为了李的‘羞耻日’”。

  上述两件事,涉及验证李之仙术是否存在,预期是现场表演,又因且有主流媒体参与,因而意义非比寻常,成为公共事件。

  考虑到法轮功群体会为“拒演”找各种借口,为鼓励李积极参与和发挥,司马南等为李设身处地设置了良好的“公开演示”环境和预期“收益”。

  “演示”环境宽松。先说时间,“悬赏”有效时限够长,李可充分准备;而周锦兴三次“邀辩”极诚恳,历时三月,定在“法轮大法日”或为李的最佳发挥日期。关于地点,“悬赏”由兰迪负责联络,“公开演示”安排在美国进行;“邀辩”定在蒙特利尔市中心。令弟子放心的是,在海外公开“演示”,不会有所谓“特务”捣乱。关于“公正性”,“悬赏”和“辩论”都邀请媒体和公众全程参与,接受监督,不存在故意操纵问题。

  “环节”简单明了。根据《司马南关于悬赏特异功能人具体操作程序》以及周“邀辩书”,只须在公开场合演示李声称的“四大功能”即可,不会节外生枝。

  预期“收益”诱人。“悬赏”称,演示成功可得“1000万元人民币或100万美元”,这是1999年的静态数字,当时大大超过“诺贝尔”单项奖金。而我们知道,李对钱财非常在意,据《法轮功问题简明手册》统计,李初期靠教人练功和“发功治病”,获利284万余元。设想一下,辛苦多年才获利200多万元,而通过公开演示(如为真的话)可轻松得到多倍金钱,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诱人的“收益”?

  “邀辩”称,李如能证实神功,则《华侨时报》立即停止所有指责,且帮助宣传法轮功。这又是绝好的“香饽饽”:少了对手,多了“同盟军”,李或可瞬间扬名立万。而一直以来,李“求名”和宣扬情节向来强烈,否则,他不会在明慧网专设“各界褒奖”栏目,列举自己50多个“奖项”,甚至小到台北新合国小的“感谢状”。

  这便切入了正题,如果真有仙术,追名逐利的李在如此诱人的“邀演”面前岂会放弃?事实是,面对司马南等常人指名道姓的“悬赏”、“邀辩”,面对公众监督,号称无所不能的李“神仙”却现了原形:装聋作哑,不敢应战;大法媒体齐齐噤声。为何?没有金刚钻,当然揽不了瓷器活。李之“仙术”通通为子虚乌有的单向吹嘘,见光即死,根本无法在开放场合“展示”和“辩论”!

  剖析李之窘境:公开“辩证”会让其出尽洋相,公开场合“演示”不了仙术会褪掉其“神佛”光环,从而遭世人乃至弟子抛弃。于是,牺牲人格、尊严、“佛信”,一心做缩头乌龟就成了李的不二选择。

  结论很简单,李不是神仙,只是一个平平常常之人。周锦兴先生的话说得更明了:“李洪志装疯卖傻,剖白了自己的神棍底子的真面目。”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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