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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硕士“修炼”路上的“三步曲”

作者:江黎丽 · 2013-08-28 来源:凯风网

  我叫陈岗,今年41岁,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生毕业,曾任武汉理工大学哲学系讲师。回顾17年来修炼法轮功所走的道路,从误入歧途、执迷不悟、到发泄怨恨,我走过的是一条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背道而驰的邪路,我深感自责和内疚。今天,我要将它讲出来,否则我将难以释怀。

  不务正业走邪路

  一个学马克思主义者哲学的硕士怎么会走上邪路的呢?说起来真的是很可笑。小的时候,我就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喜欢热闹,总是一个人独处,内心里总是在寻求人生的真理、宇宙的真谛。带着这种良好的愿望,1996年,我大学毕业后考取了武汉大学哲学研究生。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中国法轮功》这一本书,并被其中“宇宙间存在着不变动的真善忍特性”理论所吸引,于是便一头扎了进去,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后来居然把“真善忍”作为普世价值去认可,把“圆满”作为宇宙真理去追求,完全背弃了一个哲学研究生的初衷。

  1999年大学毕业后,我分配至武汉理工大学哲学系担任讲师。作为一名教师,本应“传道授业解惑”,可是我却利用自己的职业,不分场合地宣扬邪教“法轮功”。2000年10月,我不顾单位领导的劝阻,隐瞒家人,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请愿、示威。我还多次在校内散发传单、光盘,给同学们寄信,为法轮功鸣冤叫屈。特别是在2004年,我多次在课堂上宣传,灌输“真善忍”谬论,没有得到学生认可反而被学生反映到了校领导那里。学校领导对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我置若罔闻,在同事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我被调到图书馆资料室上班。由于自己长期与家人、社会疏离,热心法轮功修炼,正业上不思进取,导致调离教学岗位,十多年没评上专业职称。

  精神鸦片害幼子

  李洪志曾多次讲到:每一个来到世间的生命都是来“得法”的,孩子也是,都是“有来头”的。特别是在明慧网上,报道了许多“大法小弟子”如何超常、聪慧的文章,更让我觉得如果用“法轮大法”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他一定会非同一般。

  2008年,我不顾妻子的反对,开始利用各种机会向上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宣讲法轮功,教孩子打坐。由于受到我讲的“业力”说教的影响和暗示,孩子有时出现了“幻觉”,有时说某人身上有黑东西,家里的书上有黑影等等,我不但不着急,还觉得孩子“天目”开了,是个难得的“修炼小弟子”了,因而沾沾自喜。

  有一次,我看到明慧网上说某某小孩(练功人的孩子)“发正念”让五星红旗升不上来了,就对孩子说“血旗”对人如何不好、有害等,希望他在学校也“发正念”阻止升旗。有一天,孩子回家说五星红旗因为他“发正念”真的停在半空升不上去了,我很高兴。其实红旗岂是一个念头就能卡住的?我教给孩子的是仇恨的诅咒和卑下的品质。还有一次我让孩子送给他朋友一张带年历的“真相卡”,对方家长非常反感,我利用儿子“讲真相”的行为,致使他唯一的一个好玩伴也这样失去了。由于我的原因,孩子的性格变得闭塞、内向,学习成绩平平,可怕的还有假话连篇,有时还偷拿家里的钱,我追悔莫及。

  颠倒黑白做文章

  2004年我开始变得比较关心政治,对法轮功网上传播的所谓“迫害”事实深信不疑,产生了对党和政府的不满乃至仇恨心理。李洪志多次在经文中要求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炼时期要通过揭露“迫害”向世人讲清所谓的“真相”。带着这种“讲真相”的所谓“弘愿”,我参与了武汉地区一个专门编写迫害类文章的“项目小组”,接受了一系列特殊的“写作培训”,成为专业写手。

  所谓的“写作培训”。一是“用词上先定调”,明慧网要求文字必须具有“揭露”“攻击”性,文稿中的相关组织统称为“邪恶组织”,工作人员统称为“恶警”、“恶人”,执法统称为“绑架”、“劫持”,说理教育统称为“迫害”“洗脑”。二是“正常歪曲为不正常”,把正常死亡的案例统统定义为“被迫害致死”。由于很多“被迫害致死”的事例太过离奇、不尊重事实,我也曾与其他项目小组成员发生过争论,但项目小组要求必须写成是迫害致死。三是“编故事讲假话”。在揭露文章中所写的迫害情节基本上按照明慧网上的惯用手法,什么32种迫害手段呀,恶人脸谱呀等等;法轮功学员的道听途说,什么旁边有一个安逸园,就说用死人把人逼疯;自己想象的迫害细节,把“恶人”说成是三陪女,用女色勾引大法弟子“转化”等等,反正怎么邪乎怎么说,怎么恐怖怎么写。

  2009年以来,我相继撰写、编辑多篇反映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文章,发表在明慧网上,有武汉市硚口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综述;有大法弟子在“洗脑班”经历自述等。其中《湖北省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年纪略》,初稿四万字,经修改达到七万字之多,是我的得意之作。其实,我心里很清楚:文章中大量描写的迫害事实都是子虚乌有、颠倒黑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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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