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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害的我妻子差点瘫痪

作者:宋 明 · 2013-07-19 来源:凯风网

  我叫宋明,我的妻子叫英美兰,54岁,家住黑龙江省东宁县道河镇金厂东村。我在家里种地务农,妻子因身体不好,在家开了个商店,儿子在大连一家企业工作,女儿在上学。因为,妻子的勤俭持家,商店经营的又好,我们家每年的收入都很可观,是村里比较富裕的家庭。

  1997年2月,妻子得了轻微的股骨头坏死。有一天,村里来了一个外地人向妻子推荐了法轮功,并说修炼法轮功不但能强身健体,还能“消业”治病。由于妻子经营商店很累,腿疼又行走不便,听说练功“消业”还能治病,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买了《转法轮》书、李洪志画像和练功磁带等资料,每天早上到村头的小广场参加“集体练功打坐”,晚上在家读《转法轮》,“练功”、读“经文”。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后,妻子自我感觉腿不像以前那么疼了。她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了,所以腿上的病痛症状减轻了。她还经常和“同修”一起交流练功心得体会。她在心得体会里写道:“李师父”的不打针、不吃药、不就医的“神功”治好了我的病。我要坚持“练功”、“消业”、上“层次”、得“圆满”、“成仙成佛”。

  从此,妻子对李洪志崇拜得五体投地,一门心思地修炼法轮功。她每天早晨起来就“练功”,晚上就给李洪志的画像上一炷香。她一闲着的时候,就读《转法轮》,读“经文”、写体会。随着“练功”的不断深入,她整个人就变了,家务不干了,商店不开了,把年收入3万元的商店卖给了别人。天天想着“上层次”、得“圆满”。见到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就说“法轮大法好”,“李师父是神仙”,短短的3个月时间,她就变得痴迷了。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当时觉得妻子的痛苦日子就要结束了,她应该清醒了。于是,我和儿女、亲属就劝她,“现在国家不让练法轮功了,你就不要练了,练功也治不好你的病,只有住院、打针、吃药才能治好你的病。”可是,妻子不顾我和儿女的劝说,依然执迷不悟。她说:“国家取缔法轮功是不对的,我们大法弟子讲真相、上层次、得圆满有什么错。”从这以后,妻子就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偷偷地修炼法轮功。

  2002年初,妻子在李洪志“讲真相”等“经文”的蛊惑下,更加卖力地做“三件事”,她积极参加法轮功非法宣传活动;甚至把家里的积蓄也拿出来购买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纸张等设备,把家变成了练功点,每天和习练者聚会,在家搞接待供吃供住。由于妻子经常购买大量的纸张等耗材和接待聚会,她几乎花光了家的所有积蓄。妻子没有因为家里的贫困而停止“练功”,她仍然坚持每天“练功”、写体会。其中她写的一篇体会的题目是:《师父有神功、有病不吃药》。她在里边写道:“师父具备非常大的‘神通’和‘法力’,师父的‘法身’能罩着我不会出现任何危险”。她还写道:“师父说过,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

  2004年9月的一天,妻子在李洪志传播“九评”“经文”蛊惑下,到几十公里外的乡村去非法串联,传播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时,因腿疼痛不止、站立不住摔倒了。我和儿女动员她上医院看病,她说:“我不去医院,去医院也不管用,师父说人生病是‘业力’引起的,要想使身体达到无病的状态,就必须练功‘消业’,‘消业’后病自然就会好了。”她还说:“现在是师父在考验她,只要度过这个考验期,她就可以实现‘圆满’了。”当时,由于妻子坚决不去医院看病,再加上她感觉自己的腿也不那么疼了,地里的农活又比较忙,我就没有强行送妻子去医院治疗。可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妻子的噩梦就此开始了。

  2005年1月的一天,由于妻子坚决不去医院治疗,突然卧床不起了,腿部疼痛不止。我就和亲朋好友一起劝妻子到医院看病。可是,躺在床上的妻子,好像神经错乱似的。一会喊:“我的腿好疼啊!”一会又喊:“这是上天给我长功消业的机会,这是师父在考验我。我有师父保佑着,有师父帮我清理身体,我的病很快就会好了。”看到妻子痛苦的样子,我又自责又恨地对妻子说:“你今天的病都是法轮功害的,你就是喊破了嗓子,李洪志也不会来救你。”于是,我和儿女、亲属不由分说地强行把她抬到车上送到了县医院。医生对妻子的腿部进行检查后,说由于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妻子的股骨头坏死已经非常严重,需要做手术治疗,不然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瘫痪。

  因妻子练法轮功,我家中的钱早就花没了,幸亏妻子的哥哥和弟弟,帮助垫付了手术费,才使让妻子顺利做了手术。

  妻子住院期间,医生得知了她的情况,对她进行了心理辅导,给她讲解了人生病的原理,让她了解了身心疾病与心理健康的关系。她出院后,好像思想有所松动,再加上镇村反邪教志愿者,经常到家对她进行耐心地教育疏导,使妻子终于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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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虚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