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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娟:我害死了哥哥(图)

作者:王春娟(口述)孙隆(整理) · 2012-11-15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春娟,1954年生人。十多年前,我在辽宁省盘锦市的一个家政公司工作,老伴是辽宁省盘锦市华锦集团的一名职工,家里还有一个女儿。在当时那个年代,我们家庭生活虽不富裕但比较温馨。

  1996年3月,一位朋友向我介绍了法轮功,并送我一本《转法轮》。书里神乎其神的描述吸引了我,从此,我习练上了法轮功,生活也慢慢地开始改变。我整天捧着《转法轮》这本书,感到法轮功真是太神了,修炼之后可成“佛道神”。后来我又在练功点上听说了很多关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神迹”,对李洪志更是无比崇拜。

  那时,由于想尽早“圆满”,我长时间的打坐“练功”,“精进”修炼。有时饿得眼冒金星,却认为是要“上层次”了,仿佛看到了金光闪闪的“法轮”。由于运动量减少,打坐时间过长,我的体重由原来的120多斤降到了80多斤,营养严重失调,四肢无力。1998年5月23日中午,我竟突然晕倒。女儿将我带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是低血糖,女儿悉心照顾,一口一口喂流食,我才渐渐恢复了体力。即便如此,只要我有一点精神头,就去练功点,还经常不告诉家人就到功友家里交流“练功”体会。

  1999年1月的一个大雪天,丈夫发现我不在家,就到几个功友家来回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我,因为受凉他回到家就发起了高烧。我一心“练功”,根本就顾不上照顾家里,丈夫只能拖着病体操持着这个家,以至于落下了后遗症,经常胸闷、干咳而且哮喘。当时,女儿正在上高中,学业也受到了影响,由原来的年级前百名滑落到四百多名。老师找我谈话,我却无动于衷,女儿高中毕业没能考上大学,只读了一个技校。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丈夫和女儿反复规劝我放弃“练功”,我却说我已断绝了“世缘”,就当没我这个人吧。

  我哥哥王春成大我6岁,一直过着单身生活,没有职业,靠给私人单位打扫卫生为生,收入微薄,大多数时间都在我家住,以便于我们对他的照顾。2000年10月,哥哥出现了短暂性的视物模糊,而且伴有头晕、手足软弱无力、麻木的症状,当时,家里人都说要带哥哥到医院去看看,我死活不让去,非让哥哥跟着我习练法轮功。哥哥对我非常信任,认为我是他亲妹妹,做一切都是为他好,不会坑他。我不让哥哥吃药打针,每天坚持给他“弘法”,希望“师父”可以帮助哥哥清理身体。几个月过去了,哥哥的症状不但没有好转,而且发展到短暂失语,有时头晕,可是我还是没有放弃带着哥哥继续“消业”治病,认为可能是“师父”在考验我们,是我们的“业力”太深。

  2001年3月,哥哥说腿反应不灵敏,麻木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劝说哥哥可能这是感动了“师父”,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过段时间就会好的。到了7月,哥哥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面对哥哥病情恶化,家里人没再听我的劝告,硬是把他送到了医院,经诊断为脑血栓。医生说,因为哥哥的病没有及时就医治疗,现在疗效不大。当时我就认为家里人是瞎胡闹,还是应该把哥哥接回家里,我陪着他好好“练功”,病就一定能好转。在我的极力劝解下,哥哥同意跟我回家“练功”。就这样,我又把本来就生活不能自理的哥哥带回了家,每天背靠背地和哥哥一起“练功”,而且延长了“练功”时间。我怕哥哥坐不了那么长时间,就用被和海绵垫把他挤住。2001年10月11日,哥哥突然失去了意识,亲友们把哥哥送到了医院,可是为时已晚,哥哥的病情已经发展到严重脑栓塞,经过抢救还是没能留住哥哥的生命,一直关爱我的哥哥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我悔恨,我哭泣,可这一切都已为时太晚了,是我把哥哥带上了不归路,是法轮功害死了我的哥哥。

 

 

 

 

王春娟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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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