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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所提供门票的可接受性》公告

作者:Mary Dawson 杨扬(编译) · 2011-12-26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2011年12月2日,加拿大国会众议院“利益冲突与道德”专员玛丽·道森女士在利益冲突与道德网站发布了《关于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所提供门票的可接受性》公告,提醒相关议员,因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正寻求议员支持,不要接受法轮功提供的免费神韵演出门票,否则可能会违反议员守则相关规定。

  我注意到部分众议院议员已经或可能收到即将在国家艺术中心上演的神韵艺术团的免费门票,门票是由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提供的,而法轮大法协会一直在寻求议员们的支持。

  接受神韵演出门票要符合《众议院议员利益冲突守则》中相关礼品条款的规定,尤其要根据第14条第1款的可接受性测试进行评估。

  第14条第1款:议员及其议员的任何家庭成员,除非依法补偿,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有理由认为其影响议员行使其职责或其办公室职权的任何礼物或其它好处。

  由于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正为其事业寻求支持,有理由认为此类免费门票会影响议员行使其职权。因此,根据议员守则,这些门票是不可接受的。已经获取免费门票的议员必须退还门票或补偿相应票值。

  议员当然可与法轮大法协会接触或对其支持,但不能接受该协会或其代表可能提供的免费门票、其他礼物或好处。

  我借此机会提醒议员,议员守则第14条第3款所规定的500美元临界值不是判断可接受性的标准,接受价值500美元或以上的礼品需要公开声明,但这并意味着少于此价值的礼品是可接受的。

  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的议员可联系我的办公室。电话:613-995-0721。


根据议员守则第26条第4款发布
利益冲突与道德专员玛丽·道森
2011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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