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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宗教,邪教还是迷信崇拜?

作者:Thomas Heberer 白寒(编译) · 2010-06-22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托马斯·海贝勒,1947年出生,德国杜伊斯堡大学东亚政治学院教授。他曾在中国生活工作多年,主要研究中国、越南和韩国的政治、社会变迁问题。2001年4月,托马斯·海贝勒在《杜伊斯堡论文——东亚学》第36期发表论文,从意识形态探讨了法轮功问题。

  摘要:本文讨论的是意识形态的内容,一直被中国政府镇压的法轮功运动产生的社会背景。本文没有关注对法轮功练习者的迫害,而是试图对法轮功的性质进行定义。因此本文特别分析了法轮功创始者李洪志的理论。此外,应该从历史的角度理解对类似于法轮功这样的教派的镇压,这些被镇压的宗教以及宗教活动挑战了政府的政权。应该把现代化以及社会变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及一些人的反应(比如宗教复兴)需要和近些年的发展联系起来理解。

  1、引论

  本文不涉及中国法轮功练习者受到的迫害、压迫以及人权侵犯。德国驻京记者花久志曾在德国《时代周报》的一篇文章中对中国法轮功迫害一事进行了报道。(1)

  本文主要以社会学的观点就法轮功出现以及法轮功运动背后的政治、社会原因进行分析。我认为这种分析很必要,否则我们无法真正理解法轮功运动的真正意义。

  作为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自称具有超凡能力。在李洪志移居美国之前他曾在中国东北的一家工厂工作。李洪志曾在泰国呆过一段时间,并认识了一些当地的佛家修行者。李洪志的主要著作《法轮功》阐述了关于宗教礼拜的内容。

  2001年初法轮功练习者给德国的学者和政治决策者发信,要求他们“为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正名,并支持李洪志提名2001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法轮功是一种精神冥想活动,倡导“真、善、忍”。事实上在西方世界也能够看到法轮功的影响。在欧洲以及南美洲法轮功痴迷者的人数以及关于法轮功的网站成倍增加。由此可见,法轮功不仅仅只是中国国内的问题,而是一个国际化的问题。

  中国对法轮功实施的镇压已经引起了中美两国之间的矛盾。2001年2月荷兰外交部长Van Aartsen最终拒绝访问中国,就是因为荷兰大使Renee Jones-Bos支持维护人权,并计划会见法轮功练习者代表。此事引发了中荷两国的分歧。

  通过媒体报道我们看到的总是中国政府如何镇压法轮功,却很少了解法轮功这个群体的实质是什么。在下文中我们把法轮功归类为“练功团体”而不是宗教派别。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宗教派别这个概念与基督教以及一些少数派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宗教发展历史中具有相对贬义的含义。第二,法轮功是不同信仰的混合,从表面上看与宗教没有联系。李洪志不谈宗教,而宣扬所谓的“修行方法”。但是我们能够看出,法轮功在宗教要素思想史上和气功(下文中将提到)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这里我们所指的宗教不是存在的宗教机构以及超体验感觉。

  宗教的主要作用不是让人们认识物质的世界,而是一种概念系统,它能够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这个社会,人们都是社会中的一员,有着模糊但是紧密的关系。(2)

  这个定义的好处在于,它没有把宗教的因素过多的和西方世界的视角联系,而是为解释宗教活动留下了更多的回旋余地。

  由此看来我们可以用社会学概念“狂热崇拜、迷信”来解释法轮功。因为迷信团体大多是指那些组织松散但又和宗教相似的团体,迷信的人首先自己给自己定义了一种世界观,他们所相信的内容大都是模糊的、神秘的,个别的。迷信团体和其他的宗教团体有一定的联系,而且拥有所谓超凡能力的领导人。(3)

  2、取缔法轮功的开始

  在中国以外人们第一次知道法轮功是1999年4月25日,10000人在中国政府所在地中南海前静坐长达13小时。这是在1989年以后在北京发生的最大规模的示威事件。这也是中国政府拒绝承认法轮功为合法组织的原因。法轮功练习者认为媒体对于法轮功的报道是带有歧视性的,在中国多个省市曾发生法轮功练习者聚众示威游行。抗议媒体把法轮功定义为封建迷信后,中国政府于1999年7月正式宣布禁止法轮功运动。此禁令的公布引起了大规模法轮功练习者的抗议。因此中国政府逮捕了上千名抗议闹事者。政府希望能够通过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向民众证明法轮功是封建迷信,并希望能够发现一些法轮功组织。但是至今中国政府还没有成功地完全取缔法轮功运动。总是有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广场聚集,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练习者的迫害。2001年1月1日上百名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示威游行,2001年1月23日中国新年的前夕,5名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上述事件是李洪志新年贺词鼓动的结果,李洪志呼吁练功者不要在容忍那些“恶劣的本质”,要超越宽恕和容忍,采取措施行动起来。(4)

  据中国共产党党报《人民日报》以及其他一些中国媒体报道,自焚事件中的幸存者称,李洪志曾向他们保证,通过自焚可以直接的没有痛苦的前往天堂。(5)虽然法轮功组织在纽约声称,自焚事件只是法轮功练习者的个人行为,因为李洪志是反对自杀与残害的。但是毫无疑问这5个人的自焚行为是对中国禁止法轮功行为的抗议。(6)

  直到1999年初法轮功组织的活动才引起了中国安全机关的注意。高层政府认为,法轮功是一个有组织的运动,然而由于国家安全机关的忽视,法轮功逐渐发展为一个成员众多、活动能量巨大的组织。据法轮功组织自称,该组织在1999年在中国就已经拥有了7千万成员;中国政府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法轮功练习者有大约200万人。虽然没有准确的数字,但是法轮功组织自己公布的数据和中国政府公布的数据差距很大,由此我们有必要区分一下组织严密的法轮功组织和组织相对松散的气功组织。

  在法轮功组织中,每10人组成一个练功小组,该小组的成员和其他小组的成员相互不认识。在法轮功练习者中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是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医生以及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其中大部分是女性以及老年人。虽然法轮功组织多次声明,该组织不涉及任何政治活动。但是该组织发动练习者组织游行抗议活动就是一种具有政治行为的活动手段,比如该组织发动声援李洪志提名诺贝尔和平奖的抗议活动,以及在日内瓦呼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制裁中国的游行活动。

  3、什么是法轮功

  法轮功运动(或者称之为法轮大法)开始于1992年,法轮功是佛教、道教、萨满教等中国宗教的集合体。在原则上法轮功主要依据以下2大要素:第一、气功,呼吸疗法与冥想的结合,来源于传统的治疗概念,以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的作用。上百年来人们都认为气功有特别的治疗作用以及一些特殊的功能(7)。第二、宗教观点,李洪志用自己的理论传递宗教概念。(8)法轮功这个名称来自于法轮和气功。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下文中我不会对气功(世界上有成百上千人练习气功,认为气功有强身健体的作用)的价值进行评价,之所以提到气功是为了更好的分析解释法轮功,因为李洪志的理论是建立在气功之上的。

  李洪志认为邪恶的根源是人类远离了神灵与宗教。

  对现实生活的失望使人类逐渐丧失了宗教信仰,最终人类不再相信神灵的存在,开始肆无忌惮的做坏事。由于人类的疏远,神灵也对人类彻底放弃了。这也是人类之间不再相互关心的主要原因。(10)

  据李洪志称,人类文明已经被毁灭了81次,但是又被少数幸存者重建起来。(11)李洪志经常提到,外星人以及外来世界生命渗透到人类社会中。外星人来自其他星球并企图腐蚀人类。外星人给人类送来现代科学技术(如飞机、电脑等),人类越来越依赖这些科学技术,以至于在精神上受到外星人的控制。外星人的最终目标是取代人类。通过克隆手段他们最终可以达到这个目的。(12)人类必须要为此提前做准备。因此人类需要练习气功,自我修行。首先在初级阶段修行,人的身体状态会逐渐发生变化,达到预防疾病保持健康的目的。更高的状态是人既能够修行他的肉体又能修行他在其他空间的身体。(13)接着身体达到了特定的状态,李洪志给练功者授予“法轮”以及“能量传动”,这是获得“修行能量”的前提。当达到最高境界之后,人类就不会受到疾病、生老病死的困扰。(14)通过修行,人类可以醒悟人生并拥有不死之身。修行最终还能够使人类远离灾难。

  李洪志赋予自己超能力,他自称他的理论都和宇宙的神灵有关。(15)只有他自己能够授予其他人“法轮”以及“能量传动”,他能够运用“法身”保护其他人。除此之外,他还能够给人开“天眼”,使人看到外世界发生的事情。他总是声称自己具有特异功能,能够飞行穿墙等。

  气功对李洪志的思想有如下影响:“在头顶上形成功柱。功柱有多高,就决定了这个人功有多高。功柱在很隐蔽的空间,一般人不容易看到。”(16)

  与此同时总有一些关于法轮功练习者特殊经历的报道,声称法轮或者功柱挽救了他们的生命。下文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故事发生在中国东北的一个城市里,一个长四米两寸粗的管子从一个高楼上掉下,正要砸到一个法轮功练习者的头上。这时这个法轮功练习者在头上发现了一个法轮,挡住了掉下来的管子。李洪志自称自己用其法身保护了这名法轮功练习者。(17)那么到底什么是法身呢?

  “法轮是有灵性的旋转的高能量物质体。我给修炼者下在小腹部位的法轮每天二十四小时旋转不停(真修者读我的书,或看我的讲法录像,或听我的讲法录音,或跟随大法学员学练也能获得法轮)”(18)

  通过气功也可以获得上述能力,“从物质世界中转换到另一个世界中”。通过修炼气功人们也可以获得超能力(如透视、穿墙,飞行以及预测未来等等)。“气功师把眼睛一闭一扫,就能清清楚楚的直接看到病人的任何部位。”。(19)“实际上天目层次高的人可以观察到,在他的斜上方保证有一个生命体在那里说话,利用说话人的嘴说出来。”。(20)

  法轮功把动物也纳入了它可以保护的对范围,动物也可以得到不死之身,延缓衰老,延长生命。人也可以永远保持年轻。通过练习法轮功,物质的细胞分子能够保持在高能量状态。原子的排列不会发生改变,但是能量会永远存在。“所以这个人从此以后不会自然衰老,他的细胞不会消亡,那么他就青春长驻了。”(21)同样人类也可以远离疾病。“法轮功修炼到很高的程度,……还能够炼出另一种身体,那就是元婴。”

  疾病的根本原因在于一种在另一空间存在的智慧生物。这种生物是非常可怕的。法轮功治疗疾病的方法是直接针对这种生物,这样病的根源就得到了解决。(22)治疗包括特别的净化意识,使病人不再对低等的神灵着迷。“与时间对话”意味着法轮功练习者也可以转变为神灵。(23)

  放弃修行的人将立刻不再受法轮功的保护。“中途你不修炼了,我的法身就自然离去了。”(24)

  按照泛神论的观点,任何没有生命的物品都可以被视作为有生命(“只要你走出门,你发现石头、墙,什么东西都会跟你说话,打招呼。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生命。”)泛神论与传统的道德标准相融合,比如要求禁欲,禁酒,反对婚外情,同性恋以及赌博等。(25)如今的道德标准也表现了现今的社会事实,人类陷入社会道德定义的迷失状态,并在寻找新的价值规范(或者回归传统的价值规范)。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李洪志在他2001年1月1日的新年贺词中呼吁他的信徒采取行动,随后为了赢得国际社会的同情,此贺词被改动过。在此期间在中国发生的反对法轮功行为被称之为“恶魔”的影响。上述理论与宽恕、容忍相违背。一名在美国工作的法轮功练习者在法轮功网站上称,人们不能忍受恶魔来损害法轮功。

  如果恶魔损害其他生物并破坏大法的话,对于大法弟子是正确的……作为法所保护的神灵站出来,捍卫大法。(26)相对应在法轮功网站上还有这样一段描述:“很多学员已经感受到了天体的巨大变化。相对应在地球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地球上恶魔的消亡越来越近了。这是上天的意愿,不会受那些憎恨大法的恶魔的影响。”(27)

  对于法轮功练习者收容所的解释为:收容所中的管教人员是“地狱的小鬼转世”。(28)法轮功练习者的独特性在于他们有特殊的能力以及认知行为,他们要和一般人区分开来。(“叫大家认清他们”(29))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强团体意识,促进法轮功成员的团结。社会人类学家威廉米勒曼曾分析过这种团体,一开始成员们都能够和平相处,相互承诺宽容、博爱。不过根据经验这种状态不会维持很久,团体中的一些成员地位越来越重要,以至于引起争端。(30)

  李洪志的追随者最终被划分为各种等级。李洪志作为庇护者级别最高,其追随者根据修炼级别的不同被分到不同的组中。每个级别都有不同的能力,随着级别的提升,其掌控人类以及环境的能力也随之提高。由于局外人没有这种特殊的能力也不能真正认识世界,因此由法轮功来协调“大师”的保护能力。

  4、该练功团体的特点

  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宗教的一种替代物,它自诩是宗教复兴。这种运动容易出现在社会变革、现代化进程期间以及人类感到迷失困惑的时期。人类努力恢复传统的制度或者建立新的社会制度,以解决变革中所产生的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

  李洪志的世界观与政治学家埃里克·沃格林的“诺斯替教派运动”观念相似。他们的理论是,人类由于对生活现状感到不满,因而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世间的无秩序,但是这种状态是可以被改变的。解决的途径就是信仰,具体来说就是预言家提出相关理论并将他的理论向人类传播。(31)在法轮功群体中其成员不是以神灵的超体验以及拯救为理论依据,而是更看重人类的意识以及对他们内心精神上的控制。通过宗教因素建立社会道德基础,保证社会有秩序、稳定的运行。

  法轮功属于所谓的新宗教和超感觉的价值观联系起来,区别于社会运动。法轮功与传统的宗教不同,它向信徒承诺,能够通过简单、快捷的途径实现从罪恶中解脱,达到精神升华(大法弟子认为能够成为宗教精英)。对于中国政府来讲重要的是,一个表面看起来非政治性的运动变为有统治性的政治行为。在其他很多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发达国家也出现过这种形式的运动。这些运动起初都冠以神授超凡能力、弥赛亚等称号。这些运动号称能够拯救世界,并以此发动大量的民众。由于李洪志的理论相对还不成熟,因此它在内容上表达得比较虚幻。李洪志的基本理论就是解放与拯救,完美的自我在一个完美世界里能够摆脱一切不平等,追求自主自治,拒绝现代西方医疗手段(拒绝医学治疗是因为这些医疗手段能够消弱人体内的正力(32))。

  法轮功属于现代化进程以及社会变革时期产生的运动。从原则上来讲,这种运动希望能够恢复传统的社会行为以及信仰模式。它们联系传统的思维模式以及信仰观点(比如道教、禅宗的长生不老理论,气功的超常能力,神灵以及恶魔的破坏能力等等),希望能够改善现有的生活环境,把宗教信仰建立为人的支柱思想。这种运动需要一个预言家,这个人为其信徒指出现在的社会矛盾并规划出美好的未来。在法轮功运动里是由一名自称有超凡能力的大师来完成上述任务的。他的信徒大部分是那些社会变革中的弱势人群。他们最初是没有政治目的的。这个练功团体为其成员在感情上以及心理上的实现自我认定,摆脱对现状不满的状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实现了一种社会功能。“它是一个偏离的团体,在这个团体里成员们能够找到他们的地位以及威信,他们的能力能够得到认可。它推崇和正常世界不同的价值观,主张建立一个稳定的、精神上相互依存的团体,以此来帮助它的成员形成世界观,它寄希望于神灵来改造世界。建立情绪上的安全感以及理论的真实可信对于成员来讲是至关重要的。”(33)

  由此可见法轮功旨在恢复被长时间打压的旧有的信仰方式以及风俗习惯。法轮功包含千年至福论的概念,米勒曼把千年至福论定义为在人间实现天堂幸福的渴望。(34)这样人类就会远离痛苦(如疾病、衰老、死亡),并得到超能力、幸福以及和谐的生活。消灭了世间一切邪恶后,练习者就能到达人间天堂。

  通过练功人们可以得到很多益处,比如不受伤害、长生不老等。修炼过的人和尘世的人有着根本的区别。修炼过的人具有超自然的神奇能力,这种能力对转世论的确信过程中才能够体现出来。社会心理学家罗伯特杰伊利夫顿断言:“极度的危险与分裂可以转换为有秩序的对转世论的确信,畏惧死亡可以转化为面对死亡的淡定。”(35)

  将长生不老作为超体验感觉的最终目标的理念贯穿于中国的思想史。古时候中国的道士就一直在寻求实现长生不老的办法。其他人希望通过得到解脱,改造精神以及躯体的办法(李洪志称之为“修炼”)而实现长生不老。从传统观念来讲,就是通过积德行善而实现此目的。(36)

  作为例证我在这里引用了1508年新儒家学者王阳明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他的理论与李洪志惊人的相似:“那些有优良品德、能够实现圆满的人,在自身内实现阴阳平衡,适应四季的变化并积攒身体上与精神上的能量,最终能够改造世界,拥有超寻常的行为。”(37)

  不仅在中国对死亡与永生一直进行着深入的讨论,世界人民都很关注如何能够实现延缓衰老这个问题。正如齐格蒙特·鲍曼所说,死亡与永生的问题是全人类公认的应用“生命战略”。(38)

  类似法轮功的运动不是中国所独有的。长久以来这种运动在各个大洲上都曾经出现过。这种运动伴随着东亚以及东南亚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比如韩国的Tonghak(东方学说),在泰国东北部以及老挝的“holymen”,爪哇岛的Samisten运动,缅甸的HsayaSan,越南的高台教和好教,泰国对天谷的崇拜,菲律宾的基督堂教会。这些运动都是以追求身体、精神、社会、自然与宇宙的统一为目的。李洪志的理论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泰国佛教理论的影响(1993年去世的比丘佛宣传生命中的个体解放,他认为实现个体解放是每个佛教信徒的义务,并强调冥想、思想训练、呼吸技巧以及自我控制)。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宣传的理论与李洪志的思想有一定的相似性:它们都宣传通过修炼而避免因果报应,身体与精神的改造,并与佛教联系起来。

  类似于法轮功的现象在中国并不少见。在中国有产生群众异教、造反运动的传统(39)。这些运动一般都发生在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水)或者饥荒期间。中国的大规模农民起义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如十九世纪的太平天国运动。该运动的目标就是实现天堂的幸福,这种想法在中国的政治思想史中很常见。康有为是19世纪末中国维新派的首领,他在他的《大同书》中这样写道:“在大同的世界里,人们在精神上学习道家和儒家的理论,最终能够实现永生。”(40)在毛泽东的思想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上述理论,他把幸福的观念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结合起来(比如大跃进、文化大革命,都是希望通过自我净化实现新生)。

  当传统的价值观念、社会关系受到威胁而被迫改变的时候,就会出现类似于法轮功这样的运动。当现有的社会关系、价值观坍塌瓦解的时候,人们就会臆想出一个乌托邦的天堂,在这种理想状态下,一切都是平等的,没有等级观念,实现公有制,没有剥削,人类能够由此实现新生。

  与法轮功不同,这些运动的成员大多是那些贫穷的背井离乡的农民,在困难时期他们希望得到天堂的幸福,生活在一个有道德规范的世界里,那里人人平等没有剥削。他们希望通过这些运动重新分配土地,财富,进而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这种运动也时有出现,尤其是在农村,并总是伴随世界末日即将到来或者神奇的统治者即将出现的预言。

  5、原因

  在中国产生大规模运动是有多重原因的。首先和现代化进程有关,80年代以来在中国发生了巨大的社会变革。在此过程中传统的组织解体了,价值观丢失了,随之而来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人们感到寂寞无助,在社会生活中遭受挫折。70年代末的经济改革激起了人们长期未被满足的希望。那些在变革中处于失望状态的人开始寻求内心的自我拯救,因此他们求助于传统的概念(气功)。

  在气功练习者中有很多边缘人员,他们志同道合,希望能够共同解决一些问题,有共同的期望以及乌托邦思想。(41)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最开始都是对气功感兴趣,随后才开始接触李洪志的理论。法轮功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李洪志把气功分为简单的五级,并向练习者承诺,能够得到更好的练功效果。中国80年代至90年代的气功热为法轮功的流行作出了贡献。(42)

  气功团体也需要招募信徒。象征意义在一个团体的身份认定上起重要的作用,杜克海姆把它归类为宗教:“道德上的复兴要依靠社团、集会和宗教团体的帮助实现,在这些团体里,人们之间的联系以及共同的感受增强了。这些仪式在意图上、行为方式上和宗教仪式上没有实质的区别。一般的集会与基督教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呢?”(43)

  上文提到的杜克海姆关于宗教的理论是以宗教仪式以及功能为基础,由此可见,法轮功类似于宗教,它可以说是宗教的一种代替物或者是宗教的结合体。

  由于对社会主义社会感到失望,很多人心中出现了价值观空虚的状态。马克思列宁主义阐述的历史进程以及其理论的世界观、最终目标与宗教的特征有一定相似性。空想社会主义失败后,人们的价值观出现了空虚状态,因此人们心中产生了对新精神支柱的渴望。社会问题的激增,如失业问题、腐败问题等增强了人们寻找精神支柱的渴望。人们世界观的空虚而对精神支柱的追求转化为对宗教活动的需求。从而导致了对宗教活动的打击与限制。政治以及社会上的自由主义给类似李洪志这些意识形态、宗教理论的制造者提供了机会。不是医疗条件恶劣、费用过高,而是对精神支柱的追求增强了人们对医疗需求选择的要求,如气功、冥想等。中国的大环境帮助了法轮功的传播,中国人有天真的奇迹信仰,如超能力以及具有超自然的神灵等。功夫电影、小说中所表现的超能力、飞行能力、不死之身有助于奇迹信仰的流行,尤其是在青少年当中。虽然没有得到科学证实,气功神奇的治疗作用在民间广为流传。很多上了年纪的国家领导人(现在大多已经去世)都曾经练气功,希望能够达到强身健体的作用。(44)

  米勒曼认为,归根结底人类是由于在社会中感到无助才转而追求长生不老,并希望能够远离疾病和痛苦。

  6、取缔法轮功的原因

  法轮功的理论是,修炼时通过不间断的冥想练习,而达到预定的修炼理想目标。法轮功的练习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我第一次听说法轮功是在1996年,一名中国的访问学者每天要修炼法轮功6到8个小时,完全不能集中精力进行学术研究。他声称,自己在练习法轮功的过程中找到了圆满的感觉。法轮功在政治意义上对政权构成了威胁。因为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由于一些社会问题,上百万的人远离了正常的社会生活并在精神上拒绝与政府合作。从历史上看,当有一定的社会危机出现,特别是当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开始求助于冥想并寄希望于隐居来解决问题。这个理论到今天也仍然适用。历史告诉我们,这些运动都有组织联合的趋势,并能够变成一股政治力量。中国政府对此也很清楚,他们害怕气功被那些自称有神授超凡能力的大师用以政治目的。这也为北京的政府敲响了警钟。

  不只宗教活动有威胁性。竞技体育协会以及气功协会(90年代在中国有6000万到2亿人练气功,其中2000万人参加了气功协会(45)),在政治文化活动中表现得比较积极。在中国人们认为气功有治疗的作用。气功分为内气功和外气功。内气功是指个人自己修炼,外气指为病人治疗。内气功指治疗的目的,外气功指竞技体育或者是某种实践。

  李洪志的理论最初是指修炼内气,但是也包括修炼外气,如对神灵以及魔鬼的抵抗。

  气功的内气有治疗的作用,外气功能够产生一些超能力,在庙会等民间节日期间会有展示这些超能力的节目(如徒手劈砖、弯铁器等)。

  气功和神秘的易经有着紧密的联系。气功与共产主义信仰不同,气功与对神灵、灵魂的敬仰有着密切的联系,且有一定的修炼级别,修炼后人们可以理解并掌控世界。共产主义理论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理想的共产主义并最终过上幸福生活。法轮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简单的途径,最终修炼为不死之身。由此可见法轮功露出了它的真相。

  我们上面已经谈到了,气功不是一个独立的现象,而是一种日常练习、治疗手段、精神选择以及宗教代替物,更进一步讲也是个人逃离政府统治的一种手段。竞技体育以及气功组织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在官方注册的正式组织,也有没有经过注册的非正式组织,除此之外还有地下组织。从中国历史来看,这些组织、社团有发展成为政治力量的潜力。气功不只是一种传统的健康活动,通过这种活动能够形成一定的社会网络,并有可能对统治阶级形成威胁。这种社会网络在农民起义运动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20世纪初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成员练习气功,并形成了乌托邦社会的思想(46)。因此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气功活动曾被政府禁止。有此可见,法轮功也是因为其活动具有政治性而遭到政府的打击。90年代初安全机关开始打击气功活动并逮捕了几名有影响的气功大师。1995年开始了新一轮对气功组织,如“气功党”的清理活动(47)。1987年张宏宝创立的中功组织被政府取缔,中功和气功类似,都和宗教因素有联系,张宏宝号称在中国有3800万弟子,并拥有一家有10万工人的企业。根据不确切消息来源,张宏宝2001年被关在美国的关岛监狱(48)。由此可以推断,气功不止被看作为一种医疗、文化现象,更确切的说,气功可以被视为社会、宗教运动,有强烈的政治倾向。

  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政府对宗教活动持否定态度。在中国古代社会时期,人们就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一方面在中国本土没有产生能够解救众生的宗教,另一方面儒家学说被视为一种宗教。这样宗教活动与权力机构有着共同的地位,从而国家政权受到了威胁,因此在中国,宗教活动受到了严格的控制。如果宗教忠诚于政权,那么宗教活动可以正常开展,一旦影响到政权,宗教活动就会被取缔。共产党之所以认为宗教是外来事物,对国家有一定的威胁,都是受到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

  中国政府向来把宗教与迷信相提并论,认为宗教是危害国家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国用国家的权威代替宗教的权威(49)。政府试图通过强权来限制人们对宗教的追求。

  7、总结

  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是那些在经济改革、社会变革中遇到挫折的人(比如年岁越来越大,事业、仕途上不如意)。法轮功运动的规模明显说明,很多人由于不满意现状或者在经济上没有得到满足(与“让少数人先富裕起来”对比),他们形成了社会的对立面,这些人有精神需求,并要表达对现有社会制度的不满。在从现实生活逃离到自己的内心生活的过程中就形成自有的一种政治:政治流亡成为群众现象。

  对比国际上的一些运动发现,法轮功具有政治性:“所有带有预言性的抗议运动早晚都要超越其宗教目的,而表现出其经济以及政治目的,只是发生的时间和强度不同罢了。”(50)

  中国政府之所以如此严厉的打击法轮功运动,是因为它的组织运作与共产党当初的地下活动很相似:具有谋反性质、且组织松散,相信来世论的世界观,有一名独特魅力的领导人。

  在美国讲学的刘晓波曾这样描述中国领导人的尴尬境地:“就像一个巨人与神灵作战。你知道神灵在那里并在追捕你,但是你不知道如何进攻以及神灵何时会发起进攻。”(51)

  原则上来看,这是一场垄断政党与社会独立群体的冲突。政府一直努力控制各种社会力量。一旦没有成功,政府就开始禁止并打击该股社会力量。这种政府与社会独立群体之间冲突就是政治冲突。我们在这里对这种独立的企图不予以评价,即使李洪志声称,法轮功不是要培养人们的自由思想。

  显而易见我们这里不是在为本文开头提到的对法轮功练习人员的迫害活动进行辩护。政府不能通过和平的手段面对持不同政见者以及社会冲突,是因为其政治制度不稳定且具有一定的缺点。归根结底,是这种制度引发了法轮功这样的运动。弗曼德认为:“法轮功是一种病状,而不是问题的根本。”(52)

 

注释:

 

1、花久志,绑架,殴打,电击:法轮功练习者在劳教所是怎样受苦的,德国《时代周报》,2001年11月4日,第3页
2、埃米尔·杜克海姆,宗教生活的基本模式,法兰克福,1994
3、对比,丹东尼·吉登斯 出版,社会学,第三版,剑桥,牛津 1997,448页
4、李洪志,忍无可忍,2001年1月1日(网络版本),http://www.clearwisdom.net/eng/2001/Jan/02/JingWen010201.html
5、对比,人民日报,2001年2月2日,中国工商报,2001年2月1日,中国时事,2001年2月22日,12至13页
6、法兰克·金,法轮功:巨人对比幽灵,远东经济评论,2001年2月22日,32页
7、对比,保罗,无罪、中国的医学,思想史,慕尼黑1980年,61页;托马斯·欧特斯,沉寂的身体——身体的表达:中国康复在思想与生活上的辩证法,托马斯编辑,化身与经验:文化与自身的存在主义,剑桥1993年,116至136页
8、参照,太极拳与气功,吴定柏/帕特里克,墨菲,中国流行文化手册,西港口,伦敦1994,第8章,137至153页
9、佛陀根据佛教的教义,以四圣谛的形式,安放法轮,教义代表解放,真理和现实
10、李洪志,异化(网络版本)http://www.falundafa.org/book/ger/jw101096.htm
11、李洪志,转法轮,巴特·皮尔蒙特 1998,20页,李洪志,法轮功,通往圆满的路,1998慕尼黑,12至13页,37至38页。另见李洪志,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网络版本,第五页)   http://www.clearwisdom.net/eng/2000/Dec/23/JingWen122300.html
12、对比,1999年5月10日美国时代周刊对李洪志的采访(网络版本www.time.com)伯诺伊特·弗曼德,法律与车轮。法轮功的意外出现:“精神文明”的先知,中国视角,第24期,1999年7月至8月,21页
13、李洪志,法轮功,引文出处同上,14页
14、同上,43页
15、参见,李洪志,美国西部法会讲法,2000年10月21日(网络版本,第3页)http://www.clearwisdom.net/eng/2000/Nov/05/JingWen110500.html
16、李洪志,法轮功,引文出处同上,15页
17、李洪志,转法轮,引文出处同上,123页
18、李洪志,《法轮佛法——大圆满法》,巴特·皮尔蒙特,1998年,第4至5页
19、李洪志,法轮功,引文出处同上,70页
20、同上,37页
21、李洪志,转法轮,引文出处同上,70页
22、李洪志,法轮功,引文出处同上,50页至58页
23、李洪志,和时间的对话(网络版本),http://www.falundafa.org/book/ger/jw030797.htm
24、李洪志,《法轮佛法——大圆满法》,引文出处同上,17页
25、李洪志,转法轮,引文出处同上,77页至78页
26、来自一个美国修炼者的看法:“走出去”是将法的原则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2001年1月9日(网络版本),http://www.minghui.de/2001/jan/meinung20010130_1.htm
27、关于“忍无可忍”的几点思考(网络版本)http://www.minghui.de/2001/jan/meinung20010130_1.htm .
28、李洪志,窒息邪恶(网络文本)http://www.falundafa.org/book/eng/jw_38.htm
29、同上,64页
30、威廉·米勒曼,种族、民族、文化,柏林,1964年,339页
31、埃里克·沃格林,当代诺斯替教派群众运动,宗教与文化月刊,1960年上半年,第6/7页
32、转法轮,256页,262页
33、布莱恩·威尔逊,宗教教派和社会,在伦敦、墨尔本以及多伦多关于三种宗教群体的社会学研究,1961年,354页。瓦尔特·戈迪金,能看得见的教派,基督教徒和牧师,宗教社会引论,维也纳,弗赖堡、巴塞尔,1967年,219页
34、同上,325页
35、罗伯特·杰伊·利夫顿,不朽的革命,慕尼黑1970年,95页
36、沃尔夫冈·鲍尔,中国早期哲学关于死的矛盾说法,康斯坦丁•巴洛恩,出版,死亡在西方文化以及西方宗教里的解释,慕尼黑1996年,247页至281页。道教与佛教关于长生不老的希望,伯纳德•福德,亚洲宗教对死的解释,贝尔吉施格拉德巴赫1999年,60页
37、同上,沃尔夫冈·鲍尔,中国以及对幸福的希望。中国的思想史对天堂、乌托邦、理想的看法,1974年慕尼黑,305页
38、齐格蒙特·鲍曼,死亡、永生以及其它生活策略,法兰克福,1994年,20页
39、参见吉思切斯的著作,白色的莲花,红色的胡子——中国的秘密社团,改革的来历,柏林,1976年
40、康有为,大同书,杜塞尔多夫,科隆,1974年,280页
41、对照,亨里·德思瑞,社会学的希望,伦敦,波士顿,1979年,16页
42、弗曼德,引文出处同上,17页
43、杜克海姆,引文出处同上,571页
44、赤塔(音),中国政府采取行动清除“气功党”,劳伦斯,中国自从天安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冲突,僧侣 1995年,216页
45、对比,南希陈,城市空间以及修炼气功,黛博拉·戴维斯等合著,中国当代的城市空间,剑桥1995年,引文出处同上,347页,赤塔,引文出处同上,215页
46、南希陈,引文出处同上,353页,对比,托马斯·欧德斯,引文出处同上,131页;丹尼尔•阿摩司,非官方社团在广州的再次出现,中国,亚洲观察,1995年,99页至115页
47、赤塔,引文出处同上,215页
48、对比,安妮·施耐普,一个在太平洋小岛上被拘禁的教派领袖对西方政治的吸引力,法兰克福汇报,2001年2月19日
49、罗纳德·英格尔哈特,现代化以及后现代化,法兰克福,纽约,1998年,109页
50、李金波,宗教活动,诺尔,迪特尔•瓦尔德曼,皮特,出版,政治字典,第六版,第三世界。社会、文化、发展,慕尼黑,苏黎世 1987年,480页
51、同上,法兰克·金,引文出处同上
52、弗曼德,引文出处同上,21页

  原文网址:http://www.religio.de/dialog/400/23_16-24.htm

 

 

【责任编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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