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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邪教刺探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等人信息

作者:孔文武(编译) · 2015-10-14 来源:凯风网

  核心提示:据美国媒体《时代联盟》网站(Timesunion.com)9月20日报道,美国联邦地区法庭的案卷表明,以开展培训为幌子、对学员进行精神控制、被邪教问题专家斥为邪教的耐克塞姆公司(NXIVM),雇佣加拿大侦探公司,刺探美国著名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主办过涉及该公司案件的联邦法官、国会参议员以及揭露该公司真面目的媒体人士等的个人信息。

     

   耐克塞姆公司创始人基思·拉尼尔(Keith Raniere)漫画(来自互联网)
    报道说,克里丝汀·科菲(Kristin M. Keeffe),曾担任耐克塞姆公司的法律联络人、该公司创始人基思·拉尼尔(Keith Raniere)圈内好友,主管“人力开发”培训,于2014年2月起与耐克塞姆公司分道扬镳的内部知情人士,称加拿大亿万富翁西格拉姆斯的女继承人、负责耐克塞姆公司运作的克莱尔·邦夫曼(Clare W. Bronfman),受命于拉尼尔,雇佣一家加拿大侦探公司Interfor,对6名主办过涉及耐克塞姆公司案子的联邦法官以及国会参议院民主党议员恰克·舒默(Chuck  Schumer)等人的个人财务记录进行刺探。其中,遭受耐克塞姆公司刺探的新泽西州2名联邦法官分别是:美国地区法官丹尼斯·卡瓦诺(Dennis M. Cavanaugh)和美国地方法官马克·福克(Mark Falk)。这两名法官均主办过2006年耐克塞姆公司提起的、目前仍悬而未决的控告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一案。耐克塞姆公司曾控告罗斯未经允许公布其培训项目中的保密资料,并否认自己是邪教。 

  报道说,在新泽西一案中,法庭案宗显示,罗斯对耐克塞姆公司进行了反诉,指控该公司雇佣一家侦探安保公司Interfor对他进行秘密侦查,其中包括获取他的银行记录以及社交圈。因与此次诉讼有关,Interfor(该公司董事长Juval Aviv系以色列原情报机构官员)递交的报告被美国地区法庭归档。这份9页报告包含了罗斯的社会保险号码、出生日期、医疗和精神病史以及罗斯个人信用和电话记录。

  报道说,目前尚不清楚Interfor报告中的银行信息是如何获取的。科菲在邮件中称,一家加拿大的小型侦探公司Canaprobe也曾受雇对罗斯进行“银行清扫”。这家位于蒙特利尔的名叫Canaprobe侦探公司的电话至今无法接通。

  针对Interfor报告中所列的银行记录,罗斯的新泽西代理律师彼得·斯科尼克(Peter L. Skolnik)说:“不管怎么说,他们究竟是如何获取这些银行记录,尚无定论。他们(指Interfor公司)从没有否认搜索过罗斯的垃圾,罗斯已经证实他从没有将那些电话账单或银行记录扔进垃圾箱里。” 

  面对丑闻,耐克塞姆公司及侦探公司Interfor相互推诿。法庭档案表明,耐克塞姆公司指责Interfor公司超越了他们之间有关对罗斯开展调查的协议范围。Interfor公司则称,他们没有采取任何非常手段调查罗斯,而且耐克塞姆公司的高管包括科菲在内,对他们所做的事情一清二楚。Interfor公司也称,2004年和2005年该公司提供有关罗斯的两份报告时,耐克塞姆公司的高管们并没有表示反对。Interfor也称,在耐克塞姆公司收到Interfor有关罗斯的报告后,耐克塞姆公司起初还支付Interfor公司的诉讼费用,以应对罗斯2006年8月对该侦探公司提起的诉讼。根据新泽西州美国地区法庭所归档的Interfor公司反馈,科菲“通过无数的电话和频繁的接头碰面,密切指导对罗斯的调查行动”,“未经科菲的明确同意,Interfor在调查罗斯时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报道说,根据科菲透露,另外遭到耐克塞姆公司个人信息刺探的四名法官均为奥尔巴尼联邦法官,他们分别是:美国地区大法官加里·夏普(Gary L. Sharpe)、美国地方法官兰多夫·特里斯(Randolph F.Treece)、美国破产清算法官小罗伯特·利特菲尔德(Robert E. Littlefield Jr)和美国高级法官托马斯·麦克阿奥(Thomas J. McAvoy)。这些法官均主办过耐克塞姆公司系诉讼当事方或利益方的案子。科菲同时透露,耐克塞姆公司也曾获取过《时代联盟》出版商兼执行总裁乔治·赫斯特三世(George R. Hearst III)、《时代联盟》编辑兼副总裁瑞克斯·史密斯(Rex Smith) 以及曾撰写过多篇涉及耐克塞姆公司报道的原《时代联盟》记者詹姆斯·奥达托(James M. Odato)等人的财务记录。《时代联盟》一直关注报道耐克塞姆公司,曾在2012年发表过系列文章《耐克塞姆公司之迷》(Secrets of NXIVM),在其中一篇报道中,一位专家形容耐克塞姆公司是“极端邪教”。 

 

  据悉,9月18日,美国联邦法官周四驳回了耐克塞姆(NXIVM)公司提起的诉讼,该诉讼指控包括两名记者在内的五位人士非法进入其电脑系统获取商业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顾客名单以及其他非公开性资料。美国地区法庭高级法官劳伦斯•卡恩(Lawrence E. Kahn)做出判决说,“2011年底”在发现电脑系统遭受未经授权侵入起,NXIVM未能在两年有效追诉期内提起诉讼。

   相关背景知识  

  1、耐克塞姆公司

  根据维基百科介绍(https://en.wikipedia.org/wiki/NXIVM),耐克塞姆公司系一家传销公司(multi-level marketing company),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奥尔巴尼县,1998年由基思·拉尼尔创建,经营方向是通过“高级经理成功项目”(Executive Success Programs,简称ESP)向顾客提供所谓的个人和职业发展培训,其学员尊称拉尼尔及其合伙人南希·赛奥兹曼(Nancy Salzman)是“先知”(Vanguard)和“班长”(Perfect)。不过,据《福布斯》等著名媒体揭露,早在1993年,基思·拉尼尔就曾创办过一个名为Consumers Buyline的金字塔形传销公司,为此被美国23个州立案调查,最后他与纽约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事。 

  2、耐克塞姆公司与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之间的诉讼案

  根据维基百科介绍,2003年,耐克塞姆公司起诉美国罗斯机构(Ross Institute),称该机构登载了3篇由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授权并发布在该机构网站上的批评文章,文章相关内容系从该公司的手册中摘取而来。瑞克·罗斯还在他的网站上发表了一篇一位精神病专家对耐克塞姆公司“保密”手册所做的评估报告,该报告称耐克塞姆公司的培训法是“昂贵的洗脑术”。瑞克·罗斯从原耐克塞姆公司的学员斯蒂芬妮·法兰克(Stephanie Franco)处获取这份手册,而斯蒂芬妮·法兰克是该案的共同被告人,曾与耐克塞姆公司签署过保密协会,不得将该手册中的信息透露他人。耐克塞姆公司分别在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对罗斯和法兰克提起诉讼,但均被法庭驳回。据了解,引发耐克塞姆公司起诉瑞克·罗斯等人的这3篇文章,分别为时任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精神病和生物行为学临床副教授John Hochman的《一位司法精神病专家对高级经理成功培训(ESP)的评价》(A Forensic Psychiatrist Evaluates ESP)一文,和时任“甘泉静修中心”主任Paul Martin博士的《关于对高级经理成功培训项目公司的批判分析》(A Critical Analysis of the Executive Success Programs Inc.)和《罗伯特·杰伊·利夫顿的思想改造八个原则适用高级经理阿成功培训项目(Robert Jay Lifton's eight criteria of thought reform as applied to the Executive Success Programs)两篇文章。 

  3、主流媒体指称耐克塞姆公司具有邪教特征  

    

  《福布斯》杂志报道基思·拉尼尔时用的封面  

  根据互联网媒体报道,多年来,美国媒体《时代联盟》报对耐克塞姆公司进行了持续揭露,双方水火不容。不过,除了《时代联盟》外,其他主流媒体也对耐克塞姆公司的邪教特征进行了关注和报道。其中包括:2003年10月13日,美国著名媒体《福布斯》杂志网站登载署名Phyllis Berman的文章《邦夫曼姐妹与邪教》(The Bronfmans And the Cult),对亿万富翁埃德加·邦夫曼(Edgar Bronfman Sr)的两个女儿莎拉(Sara)和克莱尔(Clare)与耐克塞姆公司创始人基思·拉尼尔的关系提出批评(两姐妹系拉尼尔的助手)。文章并指出,作为曾是“高级经理成功项目”顾客之一的华纳唱片公司老总埃德加·邦夫曼,也同拉尼尔分道扬镳,将这个培训项目称作“邪教”。同日,《福布斯》杂志网站还登载了署名Michael Freedman的另一篇文章《个人崇拜》(Cult of Personality),文章对拉尼尔的教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拉尼尔身上存在的个人崇拜进行批判,并将“高级经理成功培训”项目与其他邪教如“地标教育”、“科学教”等进行类比。2010年9月9日,加拿大媒体macleans.ca发表署名Nicholas K?hler的文章《如何失去1亿美元》(How to lose $100 million),对耐克塞姆公司的运作方式和拉尼尔等人的运作手法进行揭露。2014年11月18日,美国主流媒体《国家》网站(thenation.com)登载署名William D.Cohan的文章《一个奇特、秘密、邪教一样的公司是如何花费巨资对记者们发起诉讼战的》(How a Strange, Secretive, Cult-like Company Is Waging Legal War Against Journalists),对耐克塞姆公司滥诉批判人士进行揭露。 

  4、邪教问题专家瑞克·艾伦·罗斯的观点

  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艾伦·罗斯(Rick Alan Ross)在其《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中文版,香港和平图书有限公司2015年5月第二版)一书第十五章《有争议的大型团体及其意识培训》中,以《2004年“高级经理成功培训(ESP培训)”引发的自杀案件》(280-281)为标题,专门介绍了“ESP培训”(后来更名为耐克塞姆)。此外,瑞克·罗斯先生2005年接受美国媒体“纽约佬”网(Gothamist.com)记者、编辑兼作家明迪·邦德(Mindy Bond)书面采访时,也介绍了他同耐克塞姆之间的法律斗争。他说:从1995年起,我被不同的团体或组织告过五次,说我诽谤中伤他们,其中四宗诉讼案未到审理阶段就撤诉了,最后一宗至今悬而未决,原告是以纽约州奥尔巴尼市为基地的“耐克塞姆”组织。不过,联邦法官拒绝了耐克塞姆的请求将相关资料从罗斯机构网撒下,官司一直打到高院,高院维持原判。该案开启先河,界定即使素材受保密协定保护,在批判性学术论文中引用素材并不属于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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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