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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一男子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获刑

作者:张颖 · 2016-12-15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2016年12月15日消息,通讯员:张颖】2016年10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范国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宣判,判处范国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12月18日,范国富在隆德县解放街水利局门口准备散发法轮功反宣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其手提袋和家中共查获法轮功反宣台历及其他反宣品及光盘1500余份,以及制作法轮功反宣品的相关工具5台。

  2015年12月19日,范国富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隆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9月20日,隆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国富无视国家法律,在法轮功被国家取缔后,仍制作法轮功反宣品,且数量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隆德县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范国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没收法轮功反宣品及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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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荷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