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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卡卢加法轮功组织头目被检察机关警告

作者:李 昂 · 2011-07-22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7月22日消息,通讯员:李昂】2011年6月29日,俄罗斯卡卢加州检察机关正式发出警告,要求法轮功组织在俄罗斯卡卢加的分支机构头目帕克·芬妮娅·琼-加布(Пак Фения Тюн-Габ)不得从事极端主义活动。俄罗斯卡卢加州报《旗帜报》网络版当日对此进行报道。

  2011年4月23日,帕克·芬妮娅·琼-加布在卡卢加市中心散发法轮功免费报纸《世界法轮大法》,报纸刊登了关于《转法轮》一书的正面评论,而《转法轮》一书在俄罗斯因宣扬极端主义是被受到查禁的书籍。

  虽然法轮功组织的出版物已被列入俄罗斯联邦极端主义书籍名单,但是法轮功组织的其余材料尚未被列入,所以未能对他们散发《世界法轮大法》的行为做出司法裁定,因此当地检察机关决定根据俄罗斯联邦《反对极端主义活动法》第13条之规定予以警告。

  法轮功卡卢加分支机构成立于2003年2月6日。帕克·芬妮娅·琼-加布,女,俄罗斯人,1948年生于吉尔吉斯,中学毕业后移居卡卢加。2005年5月及9月,帕克·芬妮娅·琼-加布在大纪元俄文网站先后代表自己及“死去的亲戚”发表退党声明。

 

【责任编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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