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风网12月6日消息,通讯员:余军】11月25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宣判,法轮功成员黄才华骚扰罪成立,连同其它三条未配合警局调查的控状,总共罚款5000新元。
2009年7月3日,黄才华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对面展示宣传法轮功的横幅,触犯新加坡《杂项罪行法令》以及《刑法》,被控“展示侮辱性文字”、“对看到的人可能造成骚扰”。
2010年5月上旬,新加坡中央警署拘捕了黄才华等7名法轮功成员,原因是她们不听警方劝阻,坚持到鱼尾狮公园炼功,在街头摆展板、发送宣传法轮功的传单。
法轮功成员黄才华
黄才华有犯罪记录。2006年11月30,黄才华因“展示侮辱性文字骚扰他人” 被判有罪,罚款1500新元。由于拒交罚款,黄才华被收监15天。
黄才华吸取了上次拒交罚款的教训,在追加5000新元担保金后被保释。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黄才华如果拒付罚款,则以坐监5周代替。
11月23日,法轮功成员蔡永水就因拒交6000元罚款,当庭被送进监狱,服刑6周。
【责任编辑: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