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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航雇员因违反公司规定从事法轮功活动被降职(图)

作者:金久丰 · 2010-09-10 来源:凯风网

 

谢里登·根里奇


  【凯风网9月8日消息,通讯员金久丰】据《新西兰先驱报》和《澳大利亚新闻网》报道,近日,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决定推迟对澳大利亚航空公司(简称澳航)雇员谢里登·根里奇(Sheridan Genrich)请求公司恢复其原职位的判决。

  谢里登·根里奇来自新南威尔士州,是澳航公司雇员,一直担任国际航线的乘务员工作,曾经5次飞往中国。2008年11月,她在中途停留北京期间因从事法轮功宣传活动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中国方面在她的行李中查出了法轮功的书籍《转法轮》和法轮功报纸《大纪元时报》。

  谢里登·根里奇称,她是一名法轮功习练者,是想把资料带给在中国的朋友。事件发生后,她就被公司调到收入较低的短途线路岗位。她对此感到不满,委托律师沙恩·普林斯(Shane Prince)向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澳航恢复她的国际航线岗位并补偿工资损失。

  澳航表示,澳航要求国际航线员工必须能出行到任一国家,而谢里登·根里奇无法做到这点,因此将她调到短途航线。

  澳航律师雷切尔·伯纳斯科尼(Rachel Bernasconi)告诉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根里奇女士已经5次飞往中国,并没有出什么事,但是却在她的行李中带上了她本该知道在中国非法的资料。她在2002年就开始习练法轮功,应该知道这些资料在中国是被禁止的,而且她也违反了公司规定,澳航员工手册第8.3.1款明确规定禁止员工在工作时“传送”报纸。

  澳大利亚公平工作委员会理事弗拉克·拉法埃利(Frank Raffaelli)决定推迟对该案的判决。

  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早就提醒民众:“法轮功运动在中国被禁止”,“从事法轮功活动违反中国法律”,“如果你参加可能会被逮捕、监禁和(或)驱逐出境”。

 

【责任编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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