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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不敢“逃兮复返”

作者:盛鸿 · 2015-07-15 来源:凯风网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写的是身赴虎穴,自知不能生还的荆轲的慷慨悲歌。然而,这句诗词套用在“主佛”李洪志身上也是相当契合的,当然整个语境色彩是要变上一变的。在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0102通缉令公缉后,李洪志着实是“寒”,如伤弓之鸟一般,慌忙外套,且是“一去兮不复返”,确切来说是“一逃兮不复返”,因为至此之后他再也没有明正大的摆驾回国了。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一是“主佛”无意,奢靡生活令他不愿“逃兮复返” 

  “主佛”李洪志不回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沉湎于美国那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中,沉湎于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里。虽然他声称“常人的社会追求的,我们不稀罕”,但是,李洪志在美国疯狂购置豪华房产达11处之多确是不争的事实。此外,还有“前世的皇后”刘崭来到美国与他夜夜笙歌,各色“轮妃”陪伴在侧,这等逍遥,这等快活,他又岂会甘心抛下,

  而扛起所谓“拯救众生”的大旗,冲回第一线,返回中国与“邪恶势力”力拼到底。说穿了,李洪志在美国所拥有的“名利情”,不正是他苦心自我神化的目的,不就是他所苦苦追求的?什么“宇宙主佛”、什么无上“神通”,都是个屁,哪有这“不是神仙胜似神仙”的逍遥酸爽。这般声色犬马,这般醉生梦死才是他的终极追寻,狡诈如他又怎么会 “逃兮复返”而自投罗网呢。

  二是“主佛”无胆,常人法律令他不敢“逃兮复返” 

  虽然李洪志鼓吹“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但是,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这个铁一般的规则却搅得李“主佛”心慌意乱的,以至于抛出“法律例外论”、“法律限制论”、“法律无用论”等无稽论调安慰自己和大法弟子。诚然他把“法轮大法”吹为最高一层的“法”,吹成“宇宙大法”,能管全宇宙、全人类,把法律贬为最低一层的“小法”,只能管常人的事,管不了修炼“法轮功”的“超常人”,但是他却无法欺骗他自己,他无法摆脱自身对法律的恐惧。当李洪志被上榜通缉后,他无法再淡定地传“法”了,他如惊弓之鸟一般逃到了海外,写出《我的一点声明》来求饶,并再也不敢回来。因为他明白,一旦他失去庇护,一旦他回到中国,他就会受到法律正义的审判,而这是他内心最深的恐惧。

 

  三是“主佛”无能,“神通”不神令他不能“逃兮复返” 

  李洪志喜欢吹牛,喜欢不断神化自己,自诩为“宇宙主佛”,声称“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吹嘘自己“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李洪志先生简介》)。然而真相却是,李洪志屁个“神通”都没有,他最大的“神通”就是自我吹捧。他的“神通”不神,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法轮功的骨干精英们相继离世而无能为力,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日趋衰老而无限悲凉,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常人对自己的炮轰而无可奈何。如在改生日一事上,被常人爆出后,他也只是发出了“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可是,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生日写错了,而我只能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这般无力地自白回击。简单如改生日一事尚且做地如此漏洞百出,更别提他所吹嘘的“地狱除名”这等神乎其技的事情了。不然,他早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自己的名字从中国公安部的通缉令上“除名”了,何至于如现在这般只能看美国主子的脸色行事,还要时不时地上窜下跳一番来刷刷存在感,证明自己尚有价值。

  风萧萧兮易水寒,“主佛”一逃兮不复返。李洪志的“神通”,看来也就这个“逃”是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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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一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