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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州两夫妻集市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

作者:西风 · 2015-05-06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2015年5月6日消息,通讯员:西风】近日,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曹某某、陈某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该院经审理查明,曹某某,男,1947年2月15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涿州市人,小学文化,农民;陈某某,女,1951年3月21日出生,汉族,河北涿州人,文盲,农民。二人系夫妻关系。2014年8月23日上午,曹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在逃)等三人到固安县宫村镇大杨先务村集市散发名为《走出误区进入真实的世界》法轮功宣传册。经人举报,公安民警赶至现场后将二人抓获,并当场查获法轮功宣传册114本。之前,被告人曹某某、陈某某曾因练习法轮功扰乱社会秩序受过法律制裁。 

  该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陈某某在集市上散发邪教宣传品,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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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冀鲁